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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移民局:必須恢復遊客消費證明

 2008-08-27 09:1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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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馬來西亞報導,大馬若要解決非法移民大量湧入現象,首要條件就是收回政府在2年前所發出的通告。

該通告指示移民局官員,停止要求遊客證明他們每天在大馬至少消費50美元(約167令吉)。

一名移民局官員透露,這封通告造成非法入境者大量湧入大馬,政府若要有效地執行移民法令,這封通告就有必要收回。

去年的資料指出,移民局逮捕57257名非法入境者,人數是2005年的雙倍,而政府共舉控22026名非法移民,去年遣送62879人回國。

最近,政府也準備將沙巴州超過15萬非法入境者遣送回國。

官員說:"前來旅遊的遊客基本上應該準備好現金及預訂好酒店,我不覺得要求他們出示消費證明是錯誤的,更何況全世界的移民局都在做這些檢查。"

在現有法令下,移民局官員被指示不應該向遊客發問太多問題,然而,他們還是有權利阻止無法出示收入證據的可疑遊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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