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山專欄】奧運 北京鼓樓殺人案真凶是誰(組圖)

北京奧運最後被人記住的恐怕就是空前絕後的安全保衛了。從經費、動員的軍隊、武警、警察、保安到居民委員會的紅袖標老太太們,從驅趕出北京的人口到全國因奧運被抓捕民眾的人數,無一不創世界記錄。即便如此,北京還是出事了。8月9日,奧運開幕式的第二天,在戒備森嚴的北京市中心的鼓樓,美國男排教練的岳父被刺身亡,岳母和一名中國導遊受傷。被官方指認的凶手跳樓死亡。

事故發生一個星期以後,在北京奧運會新聞中心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記者們提出的疑問比官方能夠回答的多得多,整個事件仍然在一片迷霧中。為了看清真相,有必要把這件事做一回放。

8月9日,新華社報導了兩名持旅遊簽證入境的美國遊客在北京著名旅遊點鼓樓二樓被人用刀襲擊,男性遊客死亡,女性重傷。凶手行刺後跳樓死亡。根據凶手身上的證件,此人為浙江杭州的唐永明。新華社沒有公布進一步的細節。10日,新華社報導,浙江省公安機關經過認真查證,初步認定唐永明在北京東城區鼓樓持械行凶系對生活失去信心,遷怒於社會而產生的個人極端行為。這條消息立即被廣泛轉載。不過從11日起這條消息在包括新華網在內的各大網站被迅速刪除。同樣是11日,舊金山紀事報和紐約時報以不同的標題報導了紐約時報記者到唐永明家鄉調查的報導。舊金山紀事報的題目是"北京刺客在繁華中漂流",紐約日報則以"因窮困絕望刺殺"為題。報導說,唐永明就像無數個其他的被邊緣化的中年技工,在新中國掙紮著尋找他們的道路。13日,大紀元時報報導了引自北京消息人士的初步調查結果,題目是"美遊客命案有預謀,唐永明非真凶"。該消息人士說,刺殺美國遊客的並不是來自杭州的唐永明,而是另有其人;從鼓樓二樓掉下樓的則是一位女訪民,被警察推下樓摔死的。該人士並列舉了一系列他們調查後發現的線索和疑點。當日,在北京奧運會新聞中心,國家旅遊局副局長王志發就此案召開新聞發布會,聲稱是偶發事件。部分外國媒體記者指事件是有預謀的,要求王澄清焦點問題,包括刺客的殺人動機是什麼,以及誰提供的殺人工具。王志發沒有正面回答。

按新華社的說法,唐永明應該屬於"無業"一族。根據從中央到地方的一系列文件,這類人在奧運安保中屬於重點防範對象,各地必須確保奧運期間這類人士絕對不能進北京。即使他能成功的逃脫所在的街道、派出所的監視登上赴京的火車,還要經過至少赴京安檢關、北京住宿關、攜帶刀具登鼓樓關、行刺關和從容跳樓關。

首先,帶刀進北京就極其困難。7月29日,即唐永明進京的前三天,青年時報記者以進京旅客身份,登上T32次杭州至北京特快列車體驗"奧運列車"超常規的安保。在杭州火車站,隨身腰包、肩包、手提塑料袋都要經過安檢儀,還有專人檢查乘客行李中是否帶有槍支、彈藥、管制刀具等物品。如果唐永明的凶器是從杭州帶去的,他多半會在杭州火車站被截住,現在正關在杭州的某個看守所裡等候發落,連參觀鼓樓的機會都沒有。

即便唐永明通過了這一關,到了北京還有個住宿的大問題。在百度上有一個關於奧運期間北京住宿的問答,說是持外省身份證的還必須有北京的暫住證,或者省一級以上的證明才可能住旅館。據13日新聞發布會上官方的說法,唐永明是住在鼓樓附近的旅館。當時記者表示,他們已經走訪了鼓樓周圍所有的旅館,沒有一家有唐永明住過的記錄。奧運期間,北京實施的是住宿實名制,官方既然知道他住在附近,卻不能說明具體住在哪家旅館,此為又一大疑點。

奧運期間北京的軍警保安人數眾多大概不需要證明了。說三步一崗五步一哨也不過分。一個人連刺三人後不被抓而跳樓有無可能,讓我們看看一個同樣發生在北京而並非重要保衛時期的事件。據報導,2003年10月8日,福州人張理積駕駛小轎車攜帶兩桶汽油、兩箱鞭炮等大量易爆物品行至天安門廣場金水橋南側時突然向外拋撒傳單,企圖燒燬車輛並自焚,被警察當場制止。警察能夠制止這種蓄謀的放火自焚行為,反應速度當以秒計。以這樣的反應,警方即使不能阻止凶手刺殺第一個遊客,也應該有足夠的時間阻止他刺殺後兩人,再不濟也可以在凶手跳樓前將其制服。

凶器也是一個不可忽視的疑點。一個星期過去了,警方對凶器的品種、式樣、牌子、產地都沒個交代。奧運期間,北京市各個銷售點嚴格禁止出售刀具。從杭州帶來幾無可能。帶上鼓樓就更難。無論凶手和從二樓摔死的是不是唐永明,凶器都應該在警方手裡。除非,凶器已經和真正的凶手一起在保安的保護下消失了。

根據以上分析,這一凶殺案很有可能是一起事先策劃的陰謀。如果是陰謀,就有動機和條件。先看誰有實施的條件?奧運安保涉及到公安、武警、街道等,名義上是奧組委安保領導小組和北京市公安局,真正的總指揮是中央政法委。其它任何組織個人都沒有這麼好的條件。至於動機,當然不會是製造一個對生活絕望從而鋌而走險的孤立案件,而更有企圖嫁禍栽贓之嫌。這不是隨意猜測,看看當局宣布的奧運安保針對的是那些國內團體就可以猜個八九不離十了,何況當局在這一問題上是有前科的。對中央政法委來說,這樣做至少有這麼幾個"好處",可以證明奧運前和奧運期間限制很多中國公民自由、驅趕民工、抓捕訪民、抓捕法輪功學員、抓捕家庭教會成員維權人士和其它大規模侵犯人權的行動是正當的,也可以為事後進一步打壓民眾製造口舌。當然,事件又沒有大到讓奧運安保顯得無能,讓國際輿論和國內民眾質疑在安保上花掉的十幾億美元是不是打了水漂的程度。

在這個計畫中橫插了一槓子的是浙江省公安機關的調查結果。紐約時報記者的報導又起了輔助加強的作用。這兩個報導一出來,行刺成了和任何團體都沒有關係的個人行為,想給某些團體栽贓的路就算是堵死了。對浙江公安機關的這個調查結果,當然有人不滿意,否則不會兩天後從各大網站刪除。事實上,栽贓後的大肆炒作並不一定符合當今最高當局的利益;在過去這些年中並非侵犯人權的元凶、手上沒有明顯沾過血的領導人也不一定就會心甘情願的為前任犯下的罪行揹黑鍋。

記者在新聞發布會上對官方發言人國家旅遊局副局長王志發的回答很不滿意。王志發只不過是推出來搪塞記者的擋箭牌。本來就是假的,他也什麼都不知道,能指望他講出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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