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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介紹一下自己,我,刀狼(筆名),男性,1992年畢業於一所當時有90餘年歷史的大學,我的專業是經濟管理,同年經雙向選擇我進了本市一個局級單位(廣西省北海市)。通過自己2年來近乎完美的表現,我得到的單位領導的信任,調到了一個副局長的身邊,這樣的一個職位在當時與我同時進單位的朋友乃至同學眼裡都是讓人眼紅與羨慕的。
一個號子擠二十多人
因為個人脾氣及經濟方面的問題,遭遇他人報復,於1995年鋃鐺入獄。當我在那個晚上被移交到市看守所裡的時候,我就知道,我的一生將完了。在解光了身上所有金屬物品(包括皮帶)及皮鞋後,我赤著腳懷著一種恐懼的心理(我相信每個人那時都會有這種感覺的)走進了一個"號子"(註:就是一個關押犯人的房間,現在叫犯罪嫌疑人,因為那時我國的司法制度是有罪論,所以關進去的你就肯定是犯人),"號子"的"龍頭"(註:管理這個"號子"裡的一個犯人)把我叫了過去,詢問了一些什麼地方人,幾歲等等問題後。就叫我坐下了,因為還沒到睡覺的時候,是不能睡覺的,只能坐著。
可能是因為我是一個有過大學學歷的在押兒吧,看守所把我安排進的"號子"還算好,算得上是一個比較文明的"號子","龍頭"是因為交通肇事(註:當時在本市是一個有名的交通肇事案)才收押進來的,而且他與我以前單位的一個經理算得上是老朋友,所以他對我還算好的,也沒吃到什麼苦頭。
一個"號子"大概不到20個平方,號門的左邊是一條只能容納一個走的過道,號門邊上一個敞開的"蹲便器",供人大便的(註:每天只有早上半小時才可以用),穿過過道及鐵門是一個大約10平方米的天井,天井是白天供在押犯放風、洗涮、小便的地方。天井的鐵門到晚上的時候是要關閉的。
就這麼一個不到20平方的地方,要關押著26、7個在押犯,最多時要30個還要出頭,可想而知是多麼的擁擠。當晚因為什麼都沒有,只能和別人合蓋一床被子睡在水泥地上,因為我是剛進來的,也就是所謂的"新兵",只能睡地上。
第二天,家裡送來了衣服及被子以及一些生活必需品。接著就是漫長的等待,因為那時關押進來叫"刑事拘留",按規定只能是關押10天,如果10天內不批捕的話,就得放人。
過了大概5-6天,我因為"號子"裡的人實在太多了,我被轉移到了另一個"號子",在出門後及進入另一個"號子"門前,我必須要面對著"號子"的牆壁,等管教鎖門與開門。
另一個"號子"的龍頭是本市一個"黑幫"的,是二進宮了,"8394"的時候因為流氓罪被判了10多年,後來到新疆服刑去了,有趣的是,回來時還帶了一個新疆女子回來,並結了婚生了孩子。
我好委屈,但還是批捕了
因為都是市裡的人,況且我算得上是一個有學歷的人,所以"龍頭"從沒刁難或毆打過我,反倒是我幫他們帶過煙與帶了明信片寄了出去。在這期間,我拚命為自己申訴,為自己辯護,我希望說明我是被陷害的,但偵察部門與檢察部門不聽我的,不給我伸冤的機會。就這樣,等到了第10天下午,我正式被批捕了,從那時起我就是真正的犯人了。
接下去的日子就是等著案子的審理、開庭等等,日復一日,夜復一夜的一天三頓干飯糊里糊塗的過日子了。
下面來說說在看守所的吃,早上是每人一塊飯,大約2兩,再有就是一些蘿蔔乾,每天如此;中午與晚上是二塊飯,一人一個菜,幾乎都是水煮蔬菜,看不到一絲絲油。一個星期開2次"膘"(就是有葷菜吃),說是葷菜,其實真的很難讓人下嚥,有的時候就是豬頭肉上的膘,不過偶爾也有紅燒肉吃的。吃是肯定能吃得飽,就是沒好東西吃,遇到一個月一次的"開張"(註:每個犯人一個月都可以採購一些食品或生活必需品)就能稍微改善一下,因為可以買點真空包裝的葷菜吃,往往吃這種東西的時候是不能一個人吃的,總要約上"龍頭"啊、還有"號子"裡的2、3把手一起吃,這樣自己在"號子"裡就能太平了,也不會被號長們找麻煩了。因為經常和他們混在一起,自己在"號子"裡也漸漸混熟了,其它人有真空包裝吃時,也會叫上我一起吃的。
平時的日子如果不遇到提審或"幹部" (不管是小警察還是看守所所長都這樣叫法)不找你談心,就總是在無聊中打發,和"龍頭"他們一起打打撲克,洗洗澡(別以為有熱水,就算是大冷天結了冰下著雪,也只能用冷水洗澡,熱水每人每天只有一飯盤,只能吃)、晒晒太陽、掏掏耳朵(當然是別人幫你掏)、拔拔鬍子(沒有剃鬚刀,只能用那種尼大衣上的2個釦子,用牛皮筋綁著拔了)。當然能"享受"這種待遇的都是能夠背得出"行為規則"的在押犯人了,如果背不出,那只有坐在"號板"(就是一大塊木板,晚上供夠得上資格人睡覺的木板)上背了。
就這樣在"號子"裡等待著接下來的開庭,終於在1995年底,我的案子判了下來,判了8年。律師說沒救了,我感到我好委屈,但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走近恐怖的"入監隊"
因為我已經判了,就不能再和那些沒判的在押犯關在一起了,所以我被轉移到了一個大"號子",約有60多人,這個"號子"是要做活的,相對來說稍微有點自由了,也能洗到熱水澡了。接下來的日子就是等待"上山"(註:送往監獄),開始自己真正的監獄生涯。
經過了又是一個月近乎漫長的等待,1996年初終於到了"上山"的時候,"上山"前的一天大家都在討論著道聽途說的"上山"地點,其實這對於我來說是沒什麼意義的,因為是沒超過10年,算是短刑犯,肯定會去那種農場啊什麼的,那是不需要有什麼猜疑的。
"上山"的那天早早的起來了,整理了一下屬於自己的物品,等待著那"激動人心"的時刻(因為在看守所的日子實在的太無聊、太無聊、太無聊了,每個被判了刑的人都會期待那一刻的)。
中巴車(當然是警用的)經過了近3個小時的顛簸,終於來到了個近乎四面環山的地方,汽車首先開進的是一個醫院(這也是這個農場唯一的一個犯人與普通人共用的醫院),然後每個犯人發放了一張體檢的表格,犯人們按著次序去做體檢。
當所有的同車犯人全部體檢完畢後,又經過了一刻鐘的顛簸,來到了"入監隊"(也就是新犯人報到及訓練的地方)。待帶隊"幹部"辦完了所有的入監手續後,我們從"入監隊"的大門一個一個排著隊走了進去,因為已經過了午飯的時候,而我們又沒吃午飯,肚子開始"咕嚕咕嚕"地叫了,但那時的行動是沒有自由的,只能聽口令,有"幹部"的口令也有"入監隊"管犯人的犯人的口令。
在暖洋洋的太陽下面對著牆壁站了幾乎有一個小時,而在那一個小時裡,"入監隊"的"頭"(當然也是犯人了)帶領著幾個"老兵"對我們這幫"新兵"帶去的物品進行了"嚴格"、"瘋狂"的檢查,看有什麼違禁品。
當所有的這一切全部完成後,我們已經是餓得前胸貼著後背了,終於等到了入監後的第一頓午飯,而第一頓午飯卻是每人一飯盒爛飯加一個所謂幾根粉絲和幾片白菜葉的菜。匆匆地吃了幾口後就算完了,因為這實在難以下嚥。
在"老犯"的帶領下來到了水池邊洗飯盒,那水池是我所見的最大的水池了,有一個游泳池見方,大約1.5米那麼深,而那個水池卻只有可憐的一點水,要把水打出來還非得要花點功夫彎下腰才能夠打到可憐的一點水。因為已經是大冷天了,飯盒上的油很難洗乾淨,也就用水沖一下,飯盒邊上的飯粒洗掉就算好了。
接著又是一個下午的面壁站立(又稱面壁思過),而"老犯"帶著比我們先前來的一、二批"新兵"在跑步、走步訓練(這與你看到的參軍有點相似)。就這樣站到了黃昏,按排我們進了一個大房間,大概有28張高低鐵床,這就是我們將要在"入監隊"住的房間了,而就那一個房間卻要住50-60個人,幾乎是一張床鋪睡2 個人。吃過了晚飯是學習時間,別以為你看過"央視"播的監獄片子,就以為每個犯人都會坐在小板凳上學習了,沒有的事,我們只能拿出自己穿的棉拖鞋墊在屁股底下坐著,而自己腳上那時已經是穿著解放軍穿的"黃球鞋"了,這"黃球鞋"是"發"的,但要在每個人帳上扣錢的。因為是第一個晚上,"入監隊"的"隊長" 親自來了,灌輸了點國家政策啊、好好改造啊、不要想跑啊等等思想。
學習結束後就是安排洗漱準備睡覺了,洗漱時間只有短短的10來分鐘,可想而知,那叫什麼洗漱了。當晚我和另一個犯人被安排晚上值班,看著同室的犯人有什麼動靜,關鍵是怕有些犯人會想不開自殺啊或對別人行凶什麼的,就這樣穿著軍大衣坐在小板凳上值了一個晚上的班,第二天早上6點半起床,等其它的犯人全部洗漱完畢,集合訓練後,我們才開始睡覺,覺只能睡到中午午飯前,也就短短的 4個小時左右,下午就和其它的犯人一起訓練走步,跑步的。
轉眼1996年的春節快到了,因為我算是有點文化的,字也寫得還不算醜,所以 "入監隊"安排我出一期"黑板報",另一個犯人(因為此人眼睛特大,整天象沒睡醒的樣子,我們就稱呼他叫"魚泡眼",按照《行為規範》是不能叫人綽號的,但又有誰不叫呢)因為善於畫畫就和我搭檔一起搞,記得那是一個漫天飄舞著雪花的日子,在"黑板報"出完那天就到了"小年夜"(註:除夕前一晚)了,伙食開始有點改善了,開始有點葷菜了。除夕夜的晚飯是我在監獄吃的第一頓年夜飯,菜總算還好,我記得的是有牛肉、魚、芹菜等等,大概6個菜吧,吃飯是在大操場上,8-10個人圍著6個洗臉盤(因為所有的菜都是打著放在洗臉盤的)坐在自己的棉拖鞋上吃著。匆匆地吃了些飯與菜就算完事了。那年除夕夜是我第一年離開家、離開親人,而又是在這樣的地方,人不免有點落寞與想家,我不知道是因為我寄的信家裡沒收到還是或許"入監隊"根本就沒幫我發信,我也沒有接到家裡的來信。而看到有些犯人都接到家裡的來信,我更是感到了孤單與傷心,不免流下了些眼淚。不過我記得當時是這樣給家裡寫信的,我叫父母忘記了我,也不要管我了,就當沒我這個兒子。說真的,我當時根本就沒打算要活著出去。很快,在"入監隊"日復一日夜復一夜的訓練,背誦《行為規範》的3個月過去了,該是分配到其它大隊與中隊的日子了,因為這一階段就聽說,這個監獄(說是監獄,其實是農場)有好幾個大隊,7大隊是最好的,是一個鋼廠,其它大隊不是開石礦就是採茶葉,而我很不幸,與1個同鄉被分到分到了1大隊1中隊,是一個開石礦的中隊,但有2個小組是採茶葉的。
苦役、沈重的苦役
記得分到中隊去的那天是吃過午飯了,在中隊"幹部"的帶領下,我們大約走了20多分鐘,走到了中隊,因為到達中隊的時候已經是下午出工了,整個中隊就剩下我們18個"新兵"了,我們被安排到了一個教室,然後就是填寫花名冊之類的,這個時候算是比較自由點了,沒有人來管我們了,但我們只能呆在教室裡,不能外出,如果需要上廁所還得先報告。
下午5點半,中隊的犯人出工回來了,我們18被人被分成了2組,住進了2個監房,記得是2樓的最後2間監房,一間住10個人,一個"老兵"做組長,帶9個"新兵"。我被安排到了最裡頭右邊的上鋪那張床,所有的私人物品全部放在了擱樓上,鋪上只能放被子與床墊,如果你有其它物品入在床上的話,第2天檢查衛生的時候會幫你"操"掉扔了的。
晚上睡覺是沒有枕頭的,我只能用母親幫我結的絨線衫疊好了當枕頭,因為監獄晚上睡覺是不關燈,記得那個晚上我是在迷迷糊糊中、流著眼淚睡著的。因為看到了絨線衫我就想到了母親,而那時人的感情是最脆弱的時候,眼淚不由自主的會流下來......
第二天,5點多門衛就吹哨起床了,整理被子,然後就是做被安排的監房衛生(有掃地的,有整理毛巾、牙刷牙杯的等等。開監門、洗漱,吃早飯,早飯是大隊的食堂燒的,每人一盤稀飯與一個實心饅頭。吃完了就是清洗,接著就是門衛吹哨子出工了。
第一天出工,看著四周圍都是山,走了15分鐘(別以為那是很散漫的走,有"頭"吹著哨子跟著他的節拍走的,是不能錯的),來到了屬於中隊的坣口(註:每個中隊分配了一座小山),石礦就是開山,把山上炸下來的石頭用板車運到機口,把石頭倒下去軋成石子啊等等的。拉石子很危險,因為兩邊都是徒坡,後來聽一個犯人偷偷地跟我講,有好幾次,犯人連人帶車滾到了懸崖下去了,人都死了,後事由監獄跟家屬商議後悄悄地處理了。我聽後毛骨悚然。
因為是"新兵"只有"進料"的份,每人分配了一輛板車、鐵鍬,接著就是下坣口去進料。因為我怎麼說也是一個讀書人,哪來那麼大的力氣去做這種苦力活,但不做又不行,只能慢慢的拉了。上午大概9點半到10點的時候,每人會發一個和早上一樣的實心饅頭,這樣的饅頭叫我怎麼能嚥得下口呢?
一個上午我也就只拉了10車左右,中午吃飯的時候,頭會把做得最差的幾個拉出來"教訓"一下的,因為我算是"新兵"就只能口頭"教訓"一下了,而有些"老兵"就要受點皮肉之苦了,那個時候帶隊的"隊長"與"幹部"(一般,一天由一個隊長與幹部帶隊的)就迴避了,也不會管這種事。
中午的飯是用拖拉機從中隊拖過來的,每個小組一個用鋼筋編的飯籠子,一個飯籠子裝10-12個飯盒,飯是用飯盒裝的,一般底下的飯都是爛飯,所以一等飯來了就是搶飯了,誰想吃爛飯啊∼∼,菜是用保溫桶裝的來的,說是菜無非就是水煮包菜葉再在上面撒點油。這樣的飯真是很能讓人下嚥,但不吃又不行,哪來力氣做下午的活呢?
吃過了午飯,所有的犯人(大概170-180多人吧)都躲到了房子裡和工棚裡,因為要放炮炸山了。
大約休息了半小時就是下午的出工了,到3點半的時候,中隊會再送一次饅頭與水來,饅頭還是那樣,水是用那種裝汽油的塑料桶帶來的,倒進一個缸裡,犯人想喝水自己舀,但水缸是敞開的,那個灰啊,落了厚厚一層,真不是人喝的,但沒水不行,是要脫水的啊∼∼
晚上大約是5點半收工,一天下來,我就拉了20車不到,累得整個人像散了一樣,有氣無力地走回了監舍,最後,迫不及待的就是往水泥地上一坐,什麼都不想幹了。
吃過了晚飯,晚飯還是那個菜與飯,洗完了飯盒,門衛就吹哨學習了,這個時候還是沒板凳坐,只能老規矩拿著拖鞋坐地上了。學習時間是要鎖門的,不能亂跑的,這個時候只有"統計"、"醫犯"、"門衛"及石礦上的"頭"能走動。而往往這個時候,就是白天幹活最差的那幾個人倒霉的時候,會被罰跑步,圍著操場跑上 50、100圈是不稀奇的。
夜總是那麼的短,每天都有種睡不醒的感覺,也總是在昨天的疲憊還沒有舒緩下又要開始新一天的"改造"。
家裡父母已經打聽到了我被送住的監獄名稱,也一路顛簸找到監獄的"獄政科",通過查詢才知道我在哪個中隊了,當我在監獄第一次見到了家人的時候,我已經不能自已了,我百感交集,淚水止不住的往下流,而所為的"接見"也只是在中午休息的時候那點可憐的時間,只記得父母當時是這樣對我說的,一定要堅強,他們會想辦法"救"我的,並說了一些安慰我的話,相反連一句埋怨我的話也沒有。
手腳慢了電警棍伺候
就這樣又過了一個月左右,期間吃了很多苦頭,因為臨近開春了,春天就需要採茶葉了,因為茶葉的利潤比開採石子的利潤又高許多,這時我們2個"新兵"小組被安排去採茶葉了,站在潮濕的茶樹中間,在樹枝上尋找著嫩芽,而往往開始時一個上午只能採到2兩左右,而中午吃飯就像打仗,往往有的犯人飯還沒吃完就又要出工,因為那時的茶葉特貴,這也是為什麼剛開春的雨前茶往往要賣到幾千元一斤的原因。採茶確實要比開採石礦要輕鬆多了,一天下來也不是覺得太累了。但一天下來採得份量最少的幾個犯人在晚上收工回監舍後,總是提心吊膽的,晚飯後是照舊是"學習"、"學習"、"再學習",而那時白天的帶隊隊長會手中拿著"電警棍"去找那幾個幹活不賣力的犯人的晦氣,這時總有那麼幾個有職份的犯人(監督員之類職務的犯人)做幫凶,而往往我們也會在那時聽到一種猶似殺豬般的"嚎叫"。
我做體力活是不行的,但做這種活還算手腳靈活,倒也沒吃到什麼苦頭。這時為了鼓勵犯人,學習結束後總有一部VCD看看,一般就放點港片什麼的,這也是在監獄裡唯一一點的"享受"了。
同學與家人打通了"關節",我當上了囚犯中的"幹部"
就這樣再過了10多天,我最好的同學來看我了,因為他是做建築工程的,手底下有好多監獄所在地的熟人,並且認識監獄的一個場長(後來改叫監獄長和監區長);而這時我家人也在盡量的幫我想著"辦法",通過各種努力,他們用金錢打通了關係--認識了我們中隊的指導員(後來我聽說,我的同學為我用了一萬多元的"買路錢"),就這樣通過我同學與我家人的多方努力,我終於從石礦與茶田"解放"出來了,我當上了中隊的"統計"。
這個時候我就可以穿上乾淨的衣服了,按規定在監獄是應該穿囚服的,但監獄的囚服總是不夠似的,所以也能穿自己的衣服,但必須要在自己衣服背後用而縫上兩條白色的橫槓,並且在褲子的 2條邊上也縫上兩條白色槓,有的犯人為了貪圖省力,就去"醫犯"那討得那種白色的橡皮膠帶,貼上去就算完事了。
統計的工作無非就是做些編製中隊的"花名冊"、做好石礦、茶田每天的工作量統計,負責看著其它犯人(病犯)一天一次的泡熱水,還有就是幫助中隊所有的幹部做點雜事--幫助他們值班時端茶送飯脫鞋洗腳,甚至於,他們上廁所時,還要給他們拿擦屁股的手紙。
我最恨的就是要編製"花名冊",每次遇到有新犯人來或者重新"編組"或者有的犯人換組的話就要重新編製"花名冊",而做這種事最好就是有台電腦和印表機,就很簡單的(因為我在以前單位的時候就一直用電腦,雖然那時用的是DOS和Windows 3.2),但在裡面是不可能讓你用電腦與印表機,編製一張"花名冊"都是需要自己用臘紙與刻刀、刻板與簡陋的油印機一張一張的印。
中隊的"花名冊"上共有19-20個組,每個組大約10-12人,每3-4個人算是一個"三聯號",無論排隊還是出工時都是要按次序排好的,這也算是一種互相監督吧。
統計最忙的時候是一個月一次的"開張","開張"前我會在"學習"的時候向每個小組發放一張需要購買物品的表,讓他們填好,第二天一早就去收回,接著就是真正的統計了,把每樣需要採購的物品,趕寫一張匯總表,接著過1-2天就可以和中隊內勤幹部去農場唯一的一個"超市"去採購了。
往往通過這個"超市"採購的東西總是價格比外面要高一些,而主要是的假冒偽劣貨很多。犯人採購最多的東西就是方便麵、榨菜、火腿腸以及衛生紙,這些物品佔到總採購量的一半以上,還有就是熱水瓶以及內膽。
說到熱水瓶我就想好笑,一個中隊大約300來個熱水瓶,一個新犯只能一人一個,有點資格的老犯可以一人2個或更多,每個人的熱水瓶外殼上都要做好記號,以防別人"拿錯"(其實是偷啦),而每個熱水瓶的把手上會綁著一根線,通過一根鐵釘連著熱水瓶的塞子,但就算這樣也總是有好多熱水瓶會沒有塞子的。因為泡水的地方要到中隊的外面,在大隊部的食堂,一段斜坡,但不多,往往那個"病犯"每天總是要打掉1-2個熱水瓶,打掉的熱水瓶殼會和其它好的熱水瓶放在一起。
等下午犯人收工回來通過"搜身"(以防有什麼違禁品帶進監舍,大門口的門衛"幹部"都要搜查每個人身上的衣物,這種"搜身"可能是中國的"專利")。就會飛奔著去取自己的熱水瓶,而如果看到自己的熱水瓶打掉的話,就隨便拿上一個,並把自己的外殼也帶上,回到監舍把別人的內膽換上,再把別人的外殼扔到監舍後面的那條與高牆相隔的狹弄裡。
"開張"那天,我會把去"超市"採購回來的物品堆在自己的一間工作室,條件"真好",總算有一間屬於自己的"工作室"了,外面是一張床與一張簡陋的辦公桌,裡間是一個倉庫與閣樓。平時沒事我可以在這間工作室睡睡午覺什麼的。這是犯人中最好的待遇。
然後通知每個小組按次序在"學習"時間來領取自己小組的東西,一般都是"組長"帶上1-2個比較親信的小組犯人來領的。等發完東西往往總會有的會多出1、2件來,這也算是正常的了。
"開張"完畢,就是要做帳了,因為我的工作做得比較細,每個"小組"成員採購的物品都有詳細清單,一匯總就知道哪個犯人花了多少錢,等匯總完畢,要記賬的,每個犯人有一本賬冊,上面記載著犯人的收支等等。還有一個月下來,犯人也是有工資的,但只有可憐的8元錢。在"開張"前,我會核對每個犯人的賬冊,看他們有沒有足夠的錢去採購這些物品,如果不夠的話,總是會幫他們刪除一些物品只留生活必需品了,基本做到不讓他們"透支",但也有"透支"個1-2元錢的,這種情況很少。
開春後是茶葉長勢最快的時候,晚上下下雨,白天出出太陽,那個茶葉是長得快啊,都來不及採,況且一個中隊都有好幾塊茶田,一天下來要"轉戰"至少2塊茶田,如果遇到大點的茶田,一般一天就1塊了,而這時,犯人吃飯都是在茶田吃了,接見也是在茶田接見了,時間很寶貴。而這個時候無論晴雨,都是要採茶葉的。
而在石礦幹活的就沒那麼幸運了,他們總是期盼著能天天下雨,因為只有下雨才能不出工,可以在監舍裡休息,而該死的天總是在晚上下雨白天卻總不下,那個時候總會聽到罵娘聲。
如果哪一天早上起來還在下著雨的話,總會聽到犯人們開心的唱歌聲
等天漸漸熱了,也過了春天,茶葉的利潤就不那麼高了,原本在茶田幹活的部分犯人會轉到石礦上去幹活,但也會保留2個小組,去做修枝、除草、施肥等活,到了夏天在茶田幹活的可以中午睡到2點出工,晚上6點收工,早上5點出工,中午10點半就收工了,這段日子是茶田的犯人最最舒服了,而冬天就不行了,因為沒茶採,只能到石礦上去勞動了,不過那段日子是不會很長的。
青菜裡飄浮著蚊蠅
下面來說說一年四季的吃吧,幾乎都是那麼幾個菜,水煮包菜葉、咸菜粉絲、水煮青菜,這些菜沒有一絲油茬。那個水煮青菜啊,看到都噁心,上面還飄浮著蟲子、蠅蚊。另外,一個星期開一次 "膘",這個紅燒肉倒還行,雖然也是那麼幾塊,但比在看守所的好一點,每人的一份菜裡能看到幾塊,肥瘦比較適中。逢年過節,總是有點加菜,元旦、5.1節加個個把菜,端午時每人發一個咸鴨蛋,中秋每人發一個月餅,還有就是過年了,過年放3天,還有幾塊魚、肉之類的菜。
記得中隊裡還有個把上了年紀的犯人,70多歲了,連他自己也記不清是幾進宮了,已經"習慣"了監獄的生活,想放他出去他還不幹了,因為放他們出來,他們沒有生活出路,用他的話說就是"判個無期養個老",在裡面"有吃有住"還出去幹什麼啊。
其實監獄裡的犯人也不會是那種十惡不赦的壞人,反正我是沒有看到過那種十惡不赦的人,在裡面最讓人看不起的就是強姦犯。盜竊犯一抓一大把,拉皮條的也多,搶劫、詐騙還有就是經濟犯。一般會有兩種稱呼,一種是經濟犯,另一種就是刑事犯。有的經濟犯自己會感到有種優越感,其實在大多數犯人眼中,他連狗屁都不如,人家都不願與他搭腔。幸好我還不是那種人。
花上七八萬元買通管教少吃苦頭
在中隊裡,一般是一個指導員,一個隊長,二個副隊長,4個小干警(一般剛來時還是光板子上一顆星的那種),每個"幹部"都靠著幾個"關係戶"犯人養著--犯人的家庭要源源不斷地給他們送錢送物,這種犯人就可以得到一點"職位"的了,而跟管教幹部"拉上關係"弄點職位是要花大代價的,我出獄後,一些獄友對我講,他們的家人花上七八萬元才與管教幹部"拉上關係",讓他在監獄裡沒有吃到苦頭並減刑的。
除了上面我說的那種職位外,還有"小崗(監督崗)",就是在出工的時候,在行走隊列邊拿著根竹竿上面有面小紅旗行走的犯人,一般大概在10-12人左右。另外還有計賬,在工地統計上午、下午拉了幾車或採了幾斤茶葉的人,算下來有點"職務"的大概總共要20多人。
而一般的犯人都想討好那種有點職務的人,因為他們多多少少能為他們帶點方便,比如討好門衛或和門衛搞好關係,那多多少少能帶點違禁品到監舍,比如煙、熟菜等等;討好醫犯的話,多多少少能弄個休息等等。有的人窮,沒有錢的話,也行,幫有職務的人洗洗衣服、敲敲背,打打雜也能混到個一根兩根香菸抽抽的。如果有點力氣幹活,但又和哪個"幹部"也沒什麼關係的話,只要不去觸怒這幫人,日子倒也過得太平。
因為"犯規"重返石礦場
就這樣還算太平地過了幾個月,應該是中秋過後的一天,中隊又新近了一批犯人(其實之前也進了幾批犯人的)。按照習慣,在新進犯人來中隊時都會"抄"一遍,看有沒有"違禁品"帶進監,而"抄"的都是"門衛"之類的犯人,其中有一個"門衛"看中了一個"新兵"的一條牛仔褲,其實這種事是平常事了,也不能算是什麼 "牢頭獄霸"的事了,但只要和那個"新兵"說好,拿條普通褲子和他換,"新兵"也是會接受的,可是偏偏那個"門衛"要自己動手,第二天乘這批"新兵"出工的時候開了"新兵"監舍門自己去拿了(其實從法律角度來說也算是一種偷了)並說是自己一包衣服要放在我的倉庫裡,當時我沒想到有什麼不妥的,另外又礙於面子,也就讓他放到我的倉庫裡了。等"新兵"下午收工回來發現少了東西就立即報告了中隊"幹部",至此我和那"門衛"還不覺得事態已經很嚴重了,"幹部"一分析,決定對白天留在監舍的犯人進行搜查,結果當晚就查出是在我倉庫裡發現了那個"新兵"丟失的褲子,中隊"幹部"對我進行了盤問,我只能將事情的原委原原本本的說了出來,中隊決定給我和那個"門衛"進行處理,而處理的結果就是第二天隨石礦一起出工。
因為怎麼算我也是一個有過"職務"的犯人了,來到石礦出工就不再像剛來的時候了,總有不少犯人(一般都是組長之類的,因為組長是不需要自己拉車的,只要幫組員把大石頭敲碎了就行了)會幫我,幫我裝車然後拉到半路上,只要我去倒下料就進了,再有石礦上的計賬看到我的車也不會裝得太滿,就記上一車了,往往一上午就能拉個50多車,一天下來就是百把車了。
被買通的指導員又一次 "救"了我
這樣在石礦又混了一個月左右,而此時新的"統計"早就換上去了,我不會再當這個職位了,而巧的是,監獄正好要舉辦"醫犯"培訓班,家裡人"打通"了關節的指導員立即把我和另一個犯人的名字報了上去,這樣我就順理成章的離開了石礦、離開了中隊,來到那個農場唯一的醫院進行為期100天的培訓。
因為這個培訓是整個監獄的培訓,每個中隊都要派上1-2名犯人,因為總共有40多名犯人一起生活、學習,因此也認識了不少其它中隊的同鄉人。也正是在這段時間裏我聽說了那個在"入監隊"一起和我出黑板報的"魚泡眼"因為越獄,被追加了3年(他本來是判5年),而原因是因為受不了石礦上的高強度勞動,還有就是他也沒有家人來看他,因為家裡窮,沒有人給管教送禮, "魚泡眼"只能苦熬。
在醫院的100天是我在監獄裡最開心的日子了,因為來和我們上課的都是醫院的醫生,其它他們也是有警銜的,而醫院的醫生大多數都是女醫生,還有新來的小護士,在長期缺乏女性的監獄能見到女護士也算是一種眼福了。
培訓的時候要學好多東西,學內科、外科、藥劑、藥理等等,反正就是一個濃縮的醫科"大學"的內容了,好在我的接受能力很強,無論哪門考試都是第一,所以副院長(一個內科女主任)很看得起我,對我也是挺不錯的,而在醫院的醫生與護士是這個監獄唯一不把我們當成是犯人看待的人了,我們在醫院裡有一定的自由了,只要不出醫院,可以任意的行動,也沒有"幹部"跟著我們。
還有我們還要學習打針、挂水等技術,記得第一次給別人打針居然是一個普通人(註:不是犯人,而是在農場的普通人),而且還是一個女的,她是每天都來打針了,應該是個老病號了,按道理來說,打針是要用到手腕裡的勁的,勁要用得恰到好處,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理論我是學得蠻好的,但真正實踐的時候卻又是另一回事了,我一針紮下去居然沒到該到深度,無奈只能稍微用力的一推,達到要求後才注射藥水,當時那個女的也沒說,等打完了針才問我,是不是剛才又推了一把啊?我說是的,她又說,你應該在我屁股上拍一下,分散我的注意力後再把針推進去才對,這時我也不好意思的和她說對不起了。
說到打針我還是比較好的了,另外吊水,我也還是很棒的,基本是一針見血了。而有的犯人就差多了,記得最有趣的是一個醫犯在給一個犯人打針時,居然沒扎進去還把針給弄彎了,只能另換一個針頭。還有一個醫犯給一個犯人挂水時紮了人家4、5還沒見回血,搞得那個犯人都疼死了,問在邊上的護士能不能不讓他扎,卻被護士罵了兩聲,那個犯人只能皺著眉咬著疼忍受著。
培訓的這段日子裡是的在監獄心情最好的日子,幾乎每半個月父母就來看我一次,帶上點好的小菜,好吃的,談談聊聊,父母看到我的心情比以前好多了也就放心了。
轉眼間在醫院的培訓學習結束了,回去了中隊,而此時原本的"醫犯"也出獄了,而中隊的隊長及指導員全部換了(監獄有規定,一般2年輪換一次),面對著2個培訓回來的准"醫犯",到底選擇誰來當了,很不幸,這次我落選了。而落選的代價就只能去工地勞動,正巧這時中隊正好在開一個水庫,我也就混在裡面,反正活也不怎麼幹,成天混混日子罷了,等水庫差不多結束的時候,也到了又一年的春節了。
按照慣例春節前總會有一次大規模的"抄監"行動,這時中隊將集合所有的中隊犯人在操場上,隊長帶領各"幹部"及武警對每個監舍進行搜查,看有沒有違禁品,而那幫可惡的武警卻像土匪一樣的把整理得干乾淨淨的監舍弄得像一個垃圾場,把監舍裡的東西全部混在了一起,把被子扔到滿地都是,往往這時犯人嘴上總會罵這幫人是"畜生",也算髮泄一下心中的怒氣吧。
因為換了指導員與隊長,也算是剛來中隊,春節期間中隊搞了好多的活動,這也是我到中隊以來活動搞得最多的一次春節了,有打撲克、打羽毛球、打乒乓等等。除夕晚上可以把整個春節聯歡晚會看完,到12點時,還會放很多很多的炮仗與鞭炮、煙火。
花了兩萬減刑一年
春節結束,隊長為了尋求其它的中隊利潤增長點,聽從了2個通過關係從省監獄換到所在地監獄服刑犯人的建議,投資建設一個印刷廠,當然所有的設備與基建費用都是這2個犯人出的錢。於是中隊在大隊部外面的一塊空地上建了一個廠房,並安裝了所有的設備,為了這個印刷廠,中隊特意從犯人中挑選了20個犯人到印刷廠幹活,而我也有幸被"選中"。
印刷廠的基建剛結束,正好又是採茶葉的好時機,我們又要下茶田採茶葉了,這樣總是晃蕩在茶田與印刷廠中。轉眼1997年的勞動節快到了,這是一個令我心傷的日子,因為在進監獄前我就和我的女友說好,我們要在這一天結婚的,而現在......
女友每個星期都是一封信,2-3個月來看我一次,每次在信中都是鼓勵我,叫我保持好的心態,很快就會出來的等等,另外她也總是表達一定會等我的意願。而這一切都很觸痛我的,就在1997年"5.1節"這個日子裡,我寫了一封信給她,我對她說我不想娶她也不能娶她,因為我不想讓她在外人面前抬不起頭來,讓人家說她的老公是一個犯人等等之類的話,我忍痛並違心的拒絕了她等我,因為未來實在是太遙遠了,用監獄裡犯人的話說就是,我們是窗上的蒼蠅,有光明沒前途,並且我也不想耽擱她的青春,畢竟等我出來,她都要33歲了......然而,她依然在一個星期一封信的寄來,但她不再來探訪我了。
我到了印刷廠後,因為開始沒什麼活,且設備還在調試中,這段日子是最閑的日子的,那時我們就學習怎麼把亂了的紙張整理好以及怎樣點數等,而有的犯人就學習機器的操作,我是被安排在"裝訂"小組,負責把成品(主要做的是賓館用的那種牙刷、浴帽等包裝盒)捆綁裝箱等。過了一段時間,活越來越多了,白天都來不及干,於是中隊想出了24小時倒班干,我們小組(當時我是做小組長)在徵求全體組員後,寫了一封"挑戰書"給中隊領導,主動要求上晚上的班,其實這樣的話,我們白天可以睡覺,可以不要搞監房的衛生,晚上也可以不學習了。中隊接受了我們的要求,於是我們這組順理成章的晚上6點半點出工,早上6點收工了。
而這一階段,中隊也在搞建設,石礦並給了其它的中隊,在中隊內部造一個2層樓的建築,底樓歸我們中隊,2樓歸隔壁中隊,後來才知道中隊將要開始配裝鐘錶了,也就是你們平時買的石英鐘後面那個小小的黑盒子。
由於在這一階段我的父母與新換上來的中隊長及指導員建立了新的關係,後來我才知道,他們在第一個指導員身上花了二萬多,在第二批隊長及指導員身上又花了兩萬多,加之我的表現突出,在1997年中秋節前的一次減刑中,被減刑一年,這樣我的刑期到2002年了。
這一年的春節也是我心情最好的一年了,日子就在這日復一日夜復一夜的輪迴著,想想還有不到5年的時間,感覺希望在不遠的地方了。
在晚上加班了一個月後,印刷廠的活開始不緊不慢了,又是一年的春天,由於印刷廠的活不太緊,一個印刷廠的小組被安排到茶田採茶了,而我這小組依然留在了廠裡,維持著活兒。
時間也就這麼一點一點的消耗著,從98年的6月份-8月份,印刷廠的活很少,基本是出一天工,休息2-3天,而休息的時候我們都是一天在監舍一天在廠裡,因為每天都在監舍休息的話,帶領茶田和鐘錶廠的隊長會有意見的。
白天在監舍沒事做的時候就是打撲克,4個人打160分,開始的時候用4副牌打160分,後來覺得不過隱,就拿6副牌打240分,白天在監舍打,晚上收監(就是鎖門後)也打,反正第2天休息,無所謂的。
我得到了收音機,但失去了愛情
這段日子過得很快。也就在這段日子裡,我的女友來見了我最後一次,給我帶來了800元錢與一臺SONY的walkman以及一些磁帶,按照慣例,這些東西都是違禁品,而因為我們和門衛的關係很好,也就很正常的帶進了監舍。而其它在之前我父母已經給我帶來了一個12波段的收音機了。晚上睡覺的時候,我就打開收音機戴著耳機聽著短波,什麼臺灣的《中廣流行網》、《美國之音》以及一些文藝頻道,而整個98世界盃我也是在收聽中渡過的。
因為800元現金不方便收藏,我就想出了一個辦法,把錢捆起來埋在了洗衣粉裡,放在閣樓上,因為我是小組長,而小組的成員都很聽話,而我和組員的關係處理的又很好,所以沒人會舉報,因為每個人都多多少少有點違規行為的,比如有的小組犯人在晚上收監後會躺在床上抽根香菸;更有甚者,有一個吸毒的還偷偷帶了點"粉"進來;還有人帶了幾罐啤酒,反正這幫人都有自己的樂趣。人與人的關係也就在大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小組的關係也還算比較融洽,小組的衛生也一直名列前茅,小組也一直被評為先進小組。
因為要一直收聽walkman與收音機,電池的消耗是很厲害的,為此我就托在印刷廠的師傅到縣城去買"東芝"的充電電池與充電器,白天在印刷廠充電,晚上收工的時候帶進去。因為在印刷廠與外人接觸的機會比較多,在印刷廠幹活的犯人多多少少會有一點現金,有的就托師傅買雞蛋、買煙。我也不例外,但我不抽煙的,所以一般我都是買雞蛋的,再有買幾包煙(一般也就4-5元錢一包的)去"賄賂"一下手底下的犯人。
每天早上到印刷廠的第一件事就是請電工拿個電爐煮2個水雞蛋吃吃,也算小小的改善生活。有時帶隊印刷廠的"幹部"一進入廠房總會聞到一股香味,雖然他心知肚明,但不就當不知道此事過去了,只要太太平平的不給他鬧事也就算了。
此間,監房總會有"抄監"行動,而具體的"抄監"日期我們總是會很準確的把握好,每每此時,我們總會將監房內的違禁品帶出監房,放在印刷廠,等風頭一過再帶回去,所以我們也總能逃過此劫。
跟上下管都都要"打點"關係
日子還是那樣的在過著,1998年的年底模樣,我同學再次來看我,恰巧調到我們大隊的隊長是我們同鄉人,再通過這一層關係,他也總是很關心我,而我父親時不時的去和他"打點好點"關係,我也成的他的"親信"。而那次接見是一個鐘錶廠的隊長帶我去的,雖然不是太熟悉,但也不能得罪他的,所以當我同學給我500 元錢時(犯人是不能拿現金的,要交給帶隊"幹部","幹部"會給犯人上在大帳上的),回監舍我就對那個隊長說,你自己去買2條香菸抽抽吧,不用放我大帳上了,後來他果真也沒給我上大帳
因為和我一起去培訓"醫犯"的是一個短刑犯,沒多久他就走了,大概在1999年"5.1節"前吧。中隊也不想多設一個"醫犯",所以我又當起了"兼職",晚上收工回來還得當一個小時的"醫犯",這個"職務"是一直到我出獄為止。
日子依舊在過著,1999年的年底模樣,中隊幹部繼續了慣例的大調動,中隊調來了一個以前"獄政科"的一個"幹部"做隊長,很年輕,可以說是年輕氣盛。那時中隊也早已將茶田部分劃並到其它的大隊去了,我們中隊只保留了鐘錶廠與印刷廠。也不知道是大隊長的意思還是中隊隊長的意思,中隊把我調到了鐘錶廠做倉庫管理,主要負責發料與發貨,說真的,做這活我是很不開心的,但不便多說,每天總是在鐘錶廠收工(大約在9點鐘模樣吧)後,還要安排明天每條產線的原料,將每種原料稱重分好,往往我都要10點多才回監房睡覺,第2天一開監房的門,我就要去倉庫發料,完事後,就是等小組裝箱驗貨再發貨了,反正比在印刷廠時要忙,而此時我的心情卻很不好。
大概又過了2-3個月(反正過完了2000年年初春節),我接受中隊的安排,再次"調任"統計員的活兒,做這活是輕車熟路了,我很快就能適應,而最最令我沒想到的是,整個監獄為了整頓監獄獄風,對中隊有"職務"的犯人進行整頓,而我"有幸"被選為我們中隊的代表去其它中隊接受整頓,而整頓的內容是為期二週的訓練與為期二週的石礦勞動。訓練很快就過了,而石礦勞動是我最大的麻煩,好在我那時也算能"混"的了,很快和分到一個小組的其它犯人混熟了,在同組其它犯人(非我們中隊選派)的幫助下,我也能順利完成了任務。
"整頓"期間也發生了一點意外,因為其它犯人有帶煙進入監舍被發覺,進而"獄政科"進行了徹底的盤問與搜查,幸而我是不抽煙的,在盤問我的時候我理直氣壯的說,我以我的人格擔保我從不抽煙,為此我也成了第一批離開"整頓"的犯人,而其它的犯人繼續留下來"整頓"。
等中隊的"幹部"去其它大隊接我回來的時候已經過了"5.1節"了。中隊"統計"的職位沒有人擔當,"醫犯"的職位也沒人擔當,我理所當然的繼續著"兼職",而我白天有時還要到鐘錶廠去,就算不幹活也要呆在鐘錶廠,因為在監獄整風運動中,監舍是不能留一個活動的犯人的。
父母再次花錢為我"假辭"
2000 年的6月份,離我距第一次減刑已經有2年8個月了,按慣例是可以再次減刑了,一般第一次減一年後再等一年半到二年才能再次減刑,而我那時的最大希望是能再減1年半。據我父母后來跟我講,他們又找新換的中隊長及指導員進行了活動,又花了兩萬元,這為我又一次減刑打下了基礎。一個意外的消息是(當然來自於大隊部),中隊為我上報了假釋,而那時也不知道是事實還是謠言,據說假釋不能超過2年,而算下來,我距開減刑大會正好有2年2個月,這是我那一階段最最擔心的事了。
經過"民意"調查,我得到了中隊犯人中壓倒性的優勢,取得了該次減刑"第一名"的名次,記得當時還有紅榜公示的,我是排在"第一位"。當然,後來我知道是金錢起了作用。而我擔心的是中隊到底給我是否報的是一年半還是假釋?因為當時不知道父母花了錢,我心裏沒有底。
很快到了開減刑大會的日子,而此時家裡早已做好了我出獄的所有準備,在去監獄禮堂的那天,在開會前,該死的廣播卻反反覆覆的放著周華健唱的那首歌,"其實不想走,其實我想留.........",我心中在吶喊,鬼才想留呢。
我忐忑不安地到了禮堂,而那個時刻是最煎人心的了,直到監獄領導喊著我的名字要我去台上的時候,我還是不敢肯定到時是給我減一年半還是假釋,我的心還是一直懸著,當我聽到監獄領導宣布我假釋的時候,我默默的流下了眼淚,我真的自由了?我真的自由了?!我可以告別這個非人的地方了?!在回中隊的路上,中隊的 "幹部"也不再將你看成是一個犯人了,說話比平時要客氣多了。
回到監舍,我將這4年10個月來的所有信件全部整理好,而將我其它所有的東西全部送了人,而將飯盤扔了,因為留著會不吉利的。匆匆和一些要好的犯人告別後,我換上屬於自己的衣物,在其它犯人羨慕的眼光中,我頭也不回的走出了中隊大鐵門。
在大隊部辦好了所有的出獄手續後,我父親與舅舅走到了我身邊,我對他們說,我要買一條煙,結果我買了一條"紫南京"並送到了印刷廠,算是與我的犯人朋友們分享一點喜悅的心情吧。
家裡是開了車來接我的,與我同車回去的是一個同鄉人,他是6年,比我晚半年抓進去的,而居然與我同一天放出來,可憐的傢伙只減了10個月左右。而我判刑八年雖然不公,但僅坐牢四年零十個月......
回到家鄉的時候已經是華燈初上了,路上繁華的燈光看著既是那麼的熟悉又是那麼的陌生。家到了,整整4年10個月,當我再次回到自己家的樓下時,我卻走錯了單元,還是父親說我走錯了,我才知道這回真的走錯了。
回家的第一個晚上,覺得好吵,高架上的車流聲、馬路上的汽車聲,這一夜我沒合眼,我知道這次是真的,我真的自由了......
後來我才知道我的減刑與假辭來之不易,聽父母及同學們斷斷續續地告訴我,他們為了我能夠獲得監獄"優厚"的待遇照顧、獲得減刑與假辭,在管教幹部身上花了十五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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