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自由在線網"總編李戈,因控告警方搶劫私人財物,遭廣東高州警方的拘押和刑訊逼供等報復。警方並以不實罪名將李戈行政拘留了二十天。
廣東高州的居民李戈是"自由在線網"的總編輯。海外的博訊網報導說,李戈今年六月二十五日騎摩托車外出,受到當地三名交通警察的檢查,警察當場沒收了他的駕駛執照,以及和駕駛執照放在一起的其他個人財物,其中包括六百多元人民幣和銀行卡等。三名警察沒有出示證件,李戈多次撥打110報警,卻未獲受理。他因此狀告警方,高州公安局由此開始,對李戈實施報復。七月份,李戈被傳喚到高州公安局,遭警方拘押和刑訊逼供。李戈對自由亞洲電臺記者說,刑訊逼供時間超過了八個小時。
"他們的審訊從5點開始到第二天6點才結束。治安科一個姓黃、一個姓石的對我進行刑訊逼供,用手銬把我反銬在後面,用腳踢、用手打我全身。還有一個公安局法制科一個姓付的副科長,用巴掌打我的大腦,用腳踢我,一直到臨晨3點多,然後要我在筆錄上簽名。"
在警方人員的逼迫之下,李戈被屈打成招,並被高州公安局施以二十天的行政拘留處罰。李戈解釋說,所謂的偽造證件,根本就是子虛烏有。
"在2001年,香港的一個媒體在大陸招聘記者,他們給了我發一個證件。2003年那個報社取締了,我就把記者證插在駕駛證裡面一直沒用過。他們說那個記者證是我偽造的,另外還說在我家裡搜到了報社的印章和公章。這都不是事實,因為在我家里根本搜不到這些東西,沒有給他簽過任何有這樣內容的。"
廣西的律師楊在新解釋說,這個案子的問題之一是交通警察沒有收繳市民財物的權力。
"不是什麼刑事犯罪或其它案件,只是駕駛方面是否違章的問題,所以只能查駕駛證和行駛證,交警沒有權利扣押除此之外的任何財物。"
自由亞洲電臺記者致電高州公安局和高州市交警大隊市區中隊,但電話一直沒有人接聽。
"自由在線網"的前身叫"自由網",是一個主要以轉載新聞報導的網站。該網站也刊登了不少有關弱勢群體維權的文章。李戈表示,發生這一事件之前,他正在蒐集高州警方對市民任意刑訊逼供的證據,而警方在他家搜查時,也發現了這些文件。他認為,高州警方對他施行的嚴厲報復,也許與此有關。
"我對廣東省高州市本地最近在調查公安違法刑訊逼供的調查,我一直在做這個。"
記者:"您覺得這兩件事有關係嗎?"
李戈:"基本上是有的。因為他們也搜查過我的家了,也知道我接觸了很多關於公安機關刑訊逼供的材料。"
李戈認為,高州警方人員搶劫財物在先,遭指控又報復在後,其行為明顯違反了中國的相關法律,因此他準備繼續向廣東省檢察院和更高司法機關進行行政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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