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主要網站刪除"認定唐永明持械行凶繫個人極端行為"文章(圖)

網友發現中國主要網站刪除新華社"認定唐永明持械行凶繫個人極端行為"一文,原因不明。文章已從下列網站刪除:

http://news.sina.com.cn/c/l/2008-08-10/192516093987.shtml
http://news.xinhuanet.com/olympics/2008-08/10/content_9139302.htm
http://2008.163.com/08/0810/19/4J0PP6H800742437.html
http://www.people.com.cn/GB/116372/index.html
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2008/08-10/1342591.shtml

http://news.tfol.com/10026/10130/2008/8/10/10610621.shtml
http://www.beelink.com.cn/20080810/2565463.shtml
http://www.zj.chinanews.com.cn/detail/908525.html



新華網原文如下:

新華網杭州8月10日電 (記者 張曉華 何玲玲) 浙江省公安機關經過認真查證,初步認定唐永明在北京東城區鼓樓持械行凶系對生活失去信心,遷怒於社會而產生的個人極端行為。

經公安機關指紋比對、親子鑑定,確定8月9日中午在北京東城區鼓樓持刀行凶,致使一名美國遊客死亡,另有一名美國遊客和一名中國導遊受傷,隨後跳樓當場死亡之行凶者為唐永明。

該人1961年3月4日出生,戶籍為杭州市西湖區留下街道茶市街社區安樂街4幢201室。此人無犯罪前科,也未發現異常情況。

經公安機關多方調查,唐永明先後有兩次失敗的婚姻。數次婚戀受挫後,性格孤僻、脾氣暴躁。他對21歲的兒子唐文駿卻十分溺愛,寄予希望。但其子不務正業,好逸惡勞,於2007年5月因詐騙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10天。2008年3月4日,唐文駿又因盜竊犯罪被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2000元。此兩事對唐永明精神刺激很大。

唐永明原為杭州市某企業職工,後買斷工齡辭職。當地政府兩次為其安排工作,均被其拒絕。生活並不寬裕的唐永明為供養兒子卻傾其所囊。2006年4月,他廉租了本街道一處住房,將屬於他自己的安樂街4幢201室房屋以20餘萬的價格轉賣,所得盡給兒子。不料其子很快揮霍一空。

據唐永明的房東反映,2008年8月1日下午,唐永明稱外出做生意,將出租房退租。當天傍晚5時許,唐永明最後一次給兒子唐文駿打電話,說自己外出賺錢,如果做成了就回來,如果回不來就不要找了,交代兒子不要再闖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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