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佔新一家在吉林奧火傳遞期間的遭遇

吉林省吉林市法輪功學員李佔新(71歲)、馮鳳雲(70歲)、李文軍(42歲)一家人在奧火傳遞期間,遭到高新區派出所惡警抄家、搶劫、綁架、非法關押的迫害。過程如下:

2008 年7月12日晚11點多鐘,吉林市法輪功學員李佔新一家人已睡下,忽聽敲門聲,李佔新去開門,看到的是吉林市高新區派出所所長欒斌帶著幾個警察站在門口,要強行進屋,李佔新不讓。雙方在門口相持了半個多小時,惡警最終強行進屋非法搜查,抄走了所有的大法書和師父的法像,電腦和所有的講真相資料;所長欒斌令惡警殷憲文拿錘子和螺絲刀強行撬開上鎖的抽屜,李佔新為避免弄壞傢俱,無奈打開抽屜,惡警殷憲文搶走了李佔新一家人從1999年起十三次被綁架、關押、非法勞教的各種文件及控告、起訴書等材料;惡警把社會保險卡扔在地上,搶走了孤兒的存摺,還搶走了李佔新女兒的錢包,裡面有三千元左右的現金,當時殷把搶到的錢包交給了欒斌。近三個小時的抄家,一片狼藉。

二點多鐘,惡警把李文軍綁架走,三點多鐘又把李佔新、馮鳳雲二人綁架到派出所看押,四至五點,惡警非法對馮鳳雲進行審問,沒有得到任何回答,六點鐘把李佔新叫來審問,也無回答。後李佔新因身體不適上廁所,看到兒子李文軍被關在一樓的大鐵籠子裡,身上沒穿衣服,中間圍著一條紅色的毛巾被。李文軍用手指了自己的臉、胳膊、腿三處,都被打傷。

十三日下午,派出所惡警將法輪功學員李佔新、馮鳳雲拉至二五零煉油廠對面的秀山賓館洗腦班。洗腦班看守嚴密,每天有兩個社區人員在屋裡看著,外面有610人員和其他人員看守,樓門口還有兩個惡警看守。

十四日上午,幫教人員王淑蘭、董亞傑、李某某、馬某某、瀋某某,還有長春市自稱朱樂的等到洗腦班為虎作倀,企圖"轉化"李佔新一家,沒有得逞。

十七日下午四點,惡警把李佔新、馮鳳雲二人放回家。把李文軍關入吉林市看守所刑拘。

二十三日上午,法輪功學員李佔新和馮鳳雲兩人找惡警欒斌要人、要搶走的東西,並勸善,欒斌暴跳如雷,說出下流髒話,並威脅還要把兩人"送進"去等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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