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路大王涉嫌詐騙43億被查內幕
「公路大王」劉根山意氣風發、一路狂奔,卻在2008年突然一頭栽倒,罪名涉嫌詐騙43億巨額資金。僅僅8年時間,他看好的前途便變成了自己的末路。本世紀初,上海市和浙江省等地政府嘗試推行「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基礎建設、道路建設」的政策,在大型公路建設中開始引進民營資本。藉此東風,此前一 直潛伏默行的資本大鱷劉根山聞腥而起,一口吞下了上海嘉瀏、滬青平、上海同三、上海南環、寧波繞城、紹興甬金、寧波北侖港等七條高速公路。自此,「公路大 王」劉根山名噪天下。
都是「借雞生蛋」的老套路——急切的地方政府希望藉助民營資本快速孵化出一條條高速公路來;而貪婪的民營資本卻反其道而行之,利用名下的高速公路 套取、挪用巨額的建設資金。劉根山是倒下的第三個「公路大王」,之前出事的「公路大王」還有張榮坤和郁國祥。對於這些商界梟雄來說,膽量是其唯一資本、自 家性命是其唯一賭注、賄賂官員是其唯一絕招、鋌而走險是其唯一選擇。當整肅和調控來臨時,他們卻往往首當其衝、一擊即潰。
2007年底浙江官場的一次地震,是導致劉根山被查的直接導火索。通過原浙江紹興交通局局長蔡繼東,劉根山認識了原紹興市委書記馮順橋、原浙江省交通廳廳長趙詹奇等高層人士。 「高攀」這些官員的效果立竿見影——劉根山獲得了浙江多條高速公路的基建項目。
但在近年,馮順橋和趙詹奇等人相繼落馬,蔡繼東也被紹興紀檢系統找去談話,但最後並未發現蔡繼東太大的問題,他僥倖得以全身而退。蔡繼東卻並沒有 引以為戒,而是在辭職後直接跳到劉根山手下的甬金高速公路杭州段擔任董事長,年薪高達100萬元。相關部門重新聚焦蔡繼東和劉根山,隨即便發現了蔡繼東違 規向評估單位打招呼,以及劉根山抽逃註冊資本金的問題。 2008年6月5日,劉根山因涉嫌抽逃紹興甬金高速公司註冊資本金被公安廳經偵總隊刑拘。
其實在十幾年前,劉根山就有相近經歷。據媒體調查,劉根山與中國建行前行長張恩照關係非同一般。在1995年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的一次行賄案調查 中,張恩照的門生、當時已經退休的前任支行行長章作斌以及在任的副行長江風英和另外一個倪姓高管,三人各受賄120萬,而行賄者就是劉根山旗下的上海茂盛 集團。
事後,章作斌被上海第一中院判處12年有期徒刑。但由於當時的刑法對行賄行為沒有做出違法規定,劉根山得以僥倖逃脫。劉根山因善於官場鑽營,一直 深得「紅頂商人」之便。早在1980年代,劉根山便在深圳從事紡織品出口生意。劉根山曾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炫耀:「生意好的時光,運送一趟紡織品可以裝十幾 只車皮。你想想看,當年搞一隻車皮有多麼難。」在火車運力異常緊張的年代,能一次搞定十幾個車皮的劉根山,無疑擁有非凡的官場資源。
1985年,上海紡織系統發生了一樁大案,劉根山在被拘捕的11人名單之列,但他最終依靠特殊身份「逃往」香港。張恩照的一位門生向媒體透露,大約是在 1994年,劉根山通過關係與張恩照相識,並和其兒子張紀剛關係「非常密切」,逐步在建行獲得了大量貸款。據悉,這些貸款累計超過了20億,其中很多是公 積金貸款。在1997年後,劉根山還利用其在建設銀行的關係,通過大額存款轉貸、投資房地產和高速公路進行洗錢。
商業與政治難以完全分割,關鍵是保持合適的距離。太遠了,則太陽永遠照不進現實,你會成為荒漠中無人理睬、自生自滅的野草;太近了,雖然可以得到「紅頂商人」的巨大便利,但最終往往沒有什麼好下場。劉根山便是活生生的例子。
劉根山憑著與某些官員的「攻守同盟」,才能度過數次劫難走到了今天。但真正讓他天天如芒在背並在關鍵時候給予他沈重打擊的,竟然是他的親妹夫。親情阻止不了利益之刃的切割。劉根山與其親妹夫郭應嘉你死我活的爭鬥,源於重慶一個價值數億元的地產項目。
這個地產項目最早是由郭應嘉聯手安徽新禧共同開發。其後,郭應嘉將自己的股權轉讓給劉根山,但口頭約定:在項目建成之後兩人以3:7的比例分成利潤。郭應嘉認為自己至少應該得到1億元,但後來卻一分錢也沒拿到;而劉根山指責其妹夫「故意想藉此敲一筆」。
2003年的這場家族內訌,埋下兩人交惡的根基。 2004年初,一封關於劉根山涉嫌經濟犯罪的舉報信被廣泛散發於人民銀行、銀監會、國內各大商業銀行、公安部門、媒體乃至香港廉署、證券交易所等。舉報信 稱,上海茂盛將修建大陸高速公路的項目貸款通過地下錢莊等非法手段,將近30億元人民幣轉移到境外,其中一部分資金收購了本已停牌的香港上市公司亞細安資 源,將其改名為茂盛控股。
此案曾經驚動了多個部門,對上海茂盛的關聯企業展開了詳細調查,各大貸款銀行和監管部門也高度重視此案,並停止辦理上海茂盛的各項貸款,讓劉根山 陷入狼狽不堪之中。劉根山關於上市公司的如意算盤落空,資金更為緊張,只得將該上市公司出讓給香港「永倫集團」。而據茂盛集團內部知情人士說,這幾年劉根 山陸續賣掉了5條公路以緩解資金緊張。
後來劉根山反過來向公安機關報案,稱郭應嘉「利用職務之便,大肆侵吞公司資產」,強烈要求公安機關「立即將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從嚴懲處」。郭應 嘉被重慶警方逮捕。這段家族恩怨最終以劉根山妹妹劉根喜跪地求饒而告終。 3年後,因「合同詐騙」入獄的郭應嘉被劉根山花錢保了出來。但據知情人士透露,郭應嘉出獄後仍然懷恨在心,又開始蒐集證據向相關部門舉報,直至劉根山最終 也被拘。
據傳,劉根山在被逮捕調查的數日前似乎有不祥的預感,常常去上海的寺廟燒香拜佛。但這一切已經挽救不了眾叛親離、四面楚歌的昔日「公路大王」。官場地震與同室操戈只是導致劉根山出事的直接誘因,而更深層次的原因則在於宏觀形勢的遽變。
劉根山的風光一時,除了某些官員的庇護外,更得益於當時的政策東風。 2000年,上海市率先推行「社會資本進入基建領域」的政策;2002年,時任浙江省交通廳廳長的趙詹奇又在浙江推進將高速公路向民間招標的投資體制改 革,大力推動民資進入。這也是劉根山、張榮坤、郁國祥等搖身一變為「公路大王」的原因。
當時投資修建高速公路的條件寬鬆優厚得讓人吃驚。根據規定,項目公司只要法定的資本金佔到總投資額的35%,即可啟動項目。即使是這筆錢,也不用 自己掏,絕大部分是通過銀行貸款解決,而擔保責任卻由項目公司的其他國有企業股東來承擔。另外65%的項目資金大部分也來自銀團貸款,一般用高速公路項目 的20- 30年的收費權作為抵押。除此之外,中標的建築施工企業必需墊資施工。
據業界人士分析,項目公司在高速公路建設中只要自己拿出總投資額的10%便可以週轉自如。而在高速公路通車後,項目公司則作為獨立的「項目法人」具體承擔高速公路的運營管理,並以收取車輛通行費、經營公路的相關服務設施等其他收益取得投資回報。
即使如此優厚的條件,也不能讓劉根山們安心。在擁有高速公路的收費權後,高速公路項目公司的「資本魔方」開始轉動。方法之一:在佔有35%股份的 前提下,再投入18%的資金,從而取得佔51%股份的控制地位,進而撬動數倍於投資額的公路建設項目,再在短期內出售投資額或脫手轉讓以獲取暴利;方法之 二:在取得項目控制權後,便實行「證券化」,以能夠產生穩定的可預見的現金收入的資產轉換成在資本市場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股票,從而達到預支收益的目的。
正當劉根山騰挪倒換之際,突然形勢大變。早幾年風生水起的中國經濟在2008年遭遇了通貨膨脹、人民幣升值等諸多難題,政府開始實施貨幣信貸緊縮 政策,這讓民營企業迎來又一個「驚恐期」,一大批企業因為支撐不住而倒下,一些民營企業家也紛紛出事。而「問題企業家」劉根山們更是首當其衝、原形畢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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