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請問您最近做不做股票?"有股民最近反應,經常接到類似的神秘"有償薦股"電話,在得到肯定回答後,電話那頭的"炒股顧問"就開始極力慫恿接電話者成為"有償薦股"服務的客戶,內容無外乎炫耀所謂的"內幕消息""包賺不賠"等等。
最近的股市:股指屢創新低,滬深股指從2007年10月的最高點至今跌幅均已超過50%,僅6月份,滬深股指就雙雙下跌超過20%,眾多投資者深套其中。與此同時,每個交易日,兩市仍有一些股票走出令人眼饞的漲停,或上演讓人心驚肉跳的漲跌起伏,撲朔迷離,廣大股民難以捉摸......
正當眾多股民深陷股海,期冀有一根救命稻草時,一些神秘的"炒股顧問"又開始粉墨登場了......
神秘電話打來,說要助您"解套發財"
"大哥,請問您最近做不做股票?"有股民最近反應,經常接到類似的神秘"有償薦股"電話,在得到肯定回答後,電話那頭的"炒股顧問"就開始極力慫恿接電話者成為"有償薦股"服務的客戶,內容無外乎炫耀所謂的"內幕消息""包賺不賠"等等。
記者通過電話暗訪的方式諮詢幾位"炒股顧問",瞭解到此類"有償薦股"的具體操作方式:投資者與"顧問"達成某種協議,而後"顧問"通過電話或手機簡訊通知投資者操作某只股票的時間、價位,"顧問"稱,收益一般能在10%以上。
令人疑惑的是,電話那頭的"顧問"並不急於兌現薦股費用,"等您賺錢了,我們才收費,不賺錢就不收錢。" 據瞭解,薦股費用從投資者收益中按比例分成,分成比例介於30%-50%之間。
乍聽起來,這種投資方式比普通的開放式基金划算。一方面,普通的基金無論賺還是賠,都要收取相關管理費用,而這種薦股只有獲得收益時才收取費用;另一方面,投資者只是按照"顧問"的指導操作,並不需要將資金交給"顧問"託管,似乎也沒什麼風險。
相較而言,"顧問"反倒處於不利位置:一方面,雙方達成協議相對簡單,對投資者不具強約束力;另一方面,"顧問"難以真實掌握投資者投資倉位,投資者獲得收益後無需按真實收益分成,"是不是真實報告收益,只能靠投資者自覺。"當被問及如何維護自身利益時,"顧問"如是說。
"包賺不賠":真有如此好事?
真有如此好事?一位證券業內人士為記者解惑:處在"顧問"的位置,同樣1只股票,對1000名投資者推薦"買",對另1000名投資者建議"賣",無論這隻股票是漲是跌,對"顧問"而言都有一半獲得薦股費用的機會,"這就是一個簡單的概率遊戲"。
"包賺不賠?除非他是仙。"業內人士表示,跟隨操作的投資者很可能因不專業的薦股而蒙受損失,事實上,有關投資者輕信所謂"炒股高人",跟隨操作而蒙受巨額損失的事例已時時見諸報端。
"對‘顧問'而言,要做的就是通過電話做宣傳,多拉一個投資者,就多一份收取薦股費用的機會:‘顧問'確實是‘包賺不賠'。"業內人士表示,也不排除"顧問"具備一定的投資諮詢能力,但這樣做,是否合法還需探求。"總之,‘顧問'是沒什麼操作風險的。"
涉嫌違法:專家提醒股民警惕"有償薦股"
記者就相關情況諮詢了相關法律專業人士,上海柏年律師事務所律師郭晶晶表示,類似的電話"有償薦股"涉嫌違法:
首先,根據《證券、期貨、投資諮詢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從事證券諮詢服務的機構和個人,必須先行取得中國證監會授予的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資格證書或者證券投資諮詢人員執業證書;通過電話、傳真、電腦網路等電信設備系統,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分析、預測或建議等有償投資諮詢業務,必須經過嚴格審批,取得中國證監會的業務許可。否則,即構成違法經營。而記者通過查詢暗訪的"炒股顧問"所屬機構,發現這些機構均不在中國證監業協會網站所列出的合法證券投資諮詢機構名單中。
其二,證券、期貨投資諮詢機構及其投資諮詢人員,不得以虛假信息、市場傳言或者內幕信息為依據向投資人或者客戶提供投資分析、預測或建議。此類"有償薦股"行為,如以所謂的"內幕消息""包賺不賠"等誘人幌子吸引投資者,則可能涉嫌"內幕交易、編造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甚至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情節嚴重的,可能會涉嫌犯罪。另外,還有可能會涉及欺騙犯罪。
此外,《證券、期貨、投資諮詢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四條明確規定,投資諮詢機構及人員不得與投資人約定分享投資收益或分擔投資損失。因而,如果相關人員約定要與投資這分享投資收益,其行為也是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
法律專業人士提醒投資者對此類"有償薦股"應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
- 關鍵字搜索:
- 股民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