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奉新縣委黃書記竟然拒絕殘疾上訪者

宜春市奉新縣中醫院,因當地政府實施舊城開發工程,醫院整體最終將被拆除(現已拆除2棟建築樓),當地政府違反《江西中醫發展條例》、《省政府關於促進中醫藥事業的意見》等相關規定,欲將職工和院牌安置到城南民營醫院,從而引發一系列矛盾和問題,雖經職工多次在縣、市、省相關部門上訪,但歷經一年多,尚未得到答覆和解決。

2008年7月8日,醫院4名職工代表(其中有一名殘疾人)再次按程序登記,並於7月9日被安排參加"縣委書記大接訪",但就在活動中,不可思議的事情發生了,接訪者--縣委黃書記竟然指著當中的殘疾職工說"你怎麼來上訪?你來幹什麼?你出去,這裡不是你來的地方"、"太不像話了"。在該殘疾職工被迫退出後,黃書記仍然不予接待中醫院上訪職工,後來職工又找到縣委嚴副書記,只得到"對中醫院情況不熟悉,要衛生局上報研究"的回答。職工再次被政府推諉和愚弄了,氣憤而返。

殘疾職工屬於弱勢群體,因更擔心自己將來的生存能力,要求通過上訪維護切身利益,解決問題,有錯嗎?不知縣委黃書記是覺得與殘疾人面對面交流太顯掉價?還是本就對殘疾人存在著歧視?就這樣剝奪了法律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殊不知,該殘疾職工平時完全能夠自理工作和生活,以前在上級信訪部門也從未受到過如此"禮遇"。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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