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做賊為兒攢學費

為給兩個兒子攢學費,家境貧困的馬小春(化名)在春節期間入室盜竊,8天之內作案3起獲利2.24萬元。怕妻子擔心,他把錢分存在朋友家中。後東窗事發,他被警方逮捕。

馬小春是新鄭市薛店鎮大吳莊村民,家境貧困,兩個兒子一個讀中專,一個讀高中,家中還有常年生病的老母親,他和媳婦都在鄭州打工,生活壓力很大。

馬小春在貨站街賣標準件,知道銅螺絲比較值錢,他發現許多賣銅螺絲的店晚上都無人值守。今年2月4日、5日和11日,馬小春和朋友(另案處理)在福壽街三次進入他人店中偷盜銅螺絲,共分贓2.24萬元。怕被妻子發覺,馬小春將錢分別存在兩個朋友那裡,說是留著給兒子當學費先存著。

2月20 日,馬小春被警方抓獲,他對作案事實供認不諱,並交回贓款1.75萬元。據悉,馬小春正上高中的兒子獲知父親所做的事後,心理壓力太大,退學離家至今未歸。"他平常是很老實的一個人。"昨天庭審時,馬小春同村的不少村民來到了庭審現場,馬小春的老闆還掏錢為他請了辯護律師。律師請求法院能考慮到馬小春家裡的困境以及良好的認罪態度,從輕判決。

因8天之內3次作案,且盜竊金額巨大,二七區法院一審判處馬小春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2萬元。"這可咋辦啊?"判決後,馬小春的妻子當庭癱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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