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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員工加班 聲稱為其好

 2008-07-14 11:5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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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8時06分上班,晚上22時39分下班,月累計加班時間高達175小時。’上海佳果包裝製品有限公司職工日前給本報寄來了幾張觸目驚心的考勤卡,反映公司加班嚴重超時。日前,該公司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竟表示:‘超時加班是為了職工好,讓他們多掙些錢。’

職工被迫申請加班

本報夏令熱線16840123日前接到職工投訴,稱上海佳果包裝製品有限公司的60多名員工加班嚴重超時,有的每月加班時間接近200個小時。在職工提供的六份考勤卡中,記者看到,幾乎每位職工每天8時左右上班,22時左右下班,一個月一天都不休息,平均zC月加班時間vb150個小時左右。其中有一位職工每天幾乎都是8時上班,23時下班,晚的甚至做到午夜12時,一個月加班時間達到175個小時。

職工反映,公司在讓職工加班前,必須要求職工向企業交一份加班申請單,但事實上,許多職工是被迫交申請單,被迫天天加班。

在該公司廠房內,50多名職工分成三堆在車間內手工疊制蛋糕包裝盒,多以女工為主。據介紹,他們每天10個小時基本保持同一姿勢,只有午飯和晚飯時有累計一個多小時的休息時間。

一位劉姓職工表示,他每天都是8點上班,23點下班,因為住在廠裡,所以幾乎是幹完活就睡覺,醒來就幹活。他面有難色地對記者說:‘出來打工,不容易,所以上面說u[班,沒人敢說不。’

公司竟稱工人得實惠

公司負責人趙晨陽表示:‘加班是為了職工好,讓他們多賺錢。’趙晨陽對職工超時加班的現象並不否認,他說:‘公司每年七八九月是銷售旺季,加班也就加這三個月。其實加班也是為職工好,如果他們不加班,那麼每月只能拿960元,現在加班後,每月可拿兩三千元。’記者提出,加班超時是違法行為,趙晨陽表示:"我知道違法,但是為了職工好,職工們也想加班,我這樣做是把責任擔在自己身上,讓職工得實惠。" 記者瞭解到,該公司每月給員工的所有薪水包括底薪960元、加班工資、每頓飯5元的補貼和全勤獎100元,其中全勤獎規定只要一天沒有加班就沒有該獎金。趙晨陽表示,公司律師目前正在向勞動局申請超時加班合法化,申請正在進行中,還沒有得到批准。超時加班早有"案底" 記者隨後與青浦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取得了聯繫,據龔隊長介紹,去年該公司就因為超時加班被處罰過。在去年的處罰記錄上,該公司有21人的加班時間超過《勞動法》規定的每月最多36小時規定,監察大隊罰了該公司4200元。同時,去年該公司還未按照標準支付職工加班工資,也被監察大隊勒令改正。龔隊長表示:"我們會立刻到該公司進行檢查,若有超時加班現象,一定處罰。"  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已到該公司進行了檢查,目前該事件正在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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