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兒時同窗的日記-小時候的傷痕

小時候的我,跟現在的模樣也許真的差很多。

現在至少在認識新朋友的時候,會被禮貌性地稱讚是「美女喔」(我相信是禮貌啦,並沒有那麼驚艷),小時候這種辭彙跟我完全絕緣。

還曾在參加資優生輔導的時候,老師語重心長地跟我說:

「女孩子的外表不重要,像朱XX長那麼漂亮,經常被男生騷擾,也是很辛苦的。」

(我又沒說我為外表苦惱,跟我講這幹嘛呀?)

由於我老母認為,小孩子不需要打扮,所以她不太買衣服給我,通常我穿的都是表哥的衣服。

對,表哥的衣服比較多,因為我表哥多,表姊少,而且表姊的衣服花哩花啦,有的還有蕾絲,我也不愛。

又為了節儉持家,我老母都自己給我剪頭髮,還剪到最短,只比平頭長個三公分吧(因為這樣省事不用經常剪)。

諸位請想像一個瘦得跟非洲難民一樣的超短髮女生,又長得很高,

穿著T-shirt、運動短褲、白長筒襪、很大的球鞋(我家遺傳腳大),

戴著牙齒矯正器、還掛上一副鏡片很大很厚的眼鏡的模樣。

喔還有我的聲音很低沉,一點都不嬌柔,只有唱歌時例外,會被問是不是錄別人的聲音來放。

也許基於上述種種原因,小學時,我們班男生給我的綽號是「醜女」。

當時班上男生風靡的偶像就是念舞蹈班的林志玲啊(嗯我小時候跟她同校),

到快畢業的時候,有一半男生都在自己的紀念冊基本資料上寫著「喜歡的人:林志玲」,

沒寫的恐怕也有一半心裏偷偷暗戀她。

我這種咖小怎麼可能跟志玲姊姊比啊,被叫醜女也不冤嘛。

(這裡附註一下,我小時候就覺得林志玲真的很漂亮,我可以保證她的臉是天生就這麼美)

其實這些我都不在意,覺得沒人喜歡也無所謂,反正我跟男生都是好朋友他們才敢叫我醜女啊。

直到這件事發生才讓我覺得有被傷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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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麼一天,我在操場跟同學丟水球丟得太開心了,

聽到上課鐘響才急忙衝到洗手間去。

跑進去正準備打開廁所門,一位女老師拉住我。

老師:「你要幹什麼?」

我:「上廁所啊」



老師:「你為什麼到這裡上廁所?」

我:「不然是要到哪上廁所?這裡離教室最近啊。」(當時我年紀小,不敢對著老師罵髒話)

老師:「這裡是女生廁所,你跑錯了。下次不可以喔。」

我:「可是我是女生啊。」(繼續用低沉的聲音回答)

老師:「小朋友不可以說謊,到隔壁去!」(開始動手推我出去)

我:「我...」(...我要上廁所啊...救命)

只好躲在洗手間外面柱子後,拚命憋到那位有眼不識泰山的老師洗完手離開再溜進去。

回到教室還被罰站一節課,因為已經上課很久了。

導師問我為什麼上課遲到,我死都不肯說。

從那之後我老母才終於准許我留長頭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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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女孩子的外表不重要」嗎,為了膀胱的健康,是還滿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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