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行徵稅(TAX LEVY)

強行徵稅又叫抵押財產徵稅,是從第三方(如銀行,金融機構和僱主)拿走你的財產或直接從你手中拿走,如沒收車,房,生意和其他財產用以抵扣稅債。

國會有保護納稅人免於被強制徵稅的法規。國稅局必須在扣押財產前30天通知欠稅人,並解釋為何強行徵稅以及相關程序和上訴權利。

國稅局不會收走欠稅人全部的財產。有些財產是不拿的,比如服裝,課本,傢俱,專業工具,失業金,勞工保險,殘疾金,社安福利補助金,維持生活用的工資等等。國稅局也不鼓勵沒收房屋和退休金。

國稅局會通知僱主,要求從欠稅人的工資中扣繳欠稅,使用自雇工的僱主也要把自雇工的收入交給國稅局,僱主必須執行,否則僱主欠國稅局的債。

國稅局會通知銀行、金融機構欠稅人的名字。銀行會把欠稅人的資產凍結21天後交給國稅局。

國稅局會請私立的代收欠款公司沒收欠稅人的私有財產,比如車和其他貴重資產,定價並列清單拍賣。買主要先交10%定金,幾日內交齊餘款。如果拍賣款超出欠款,用拍賣款先抵稅,後抵拍賣手續費,剩餘部分再還給欠稅人。如果拍賣款不足抵稅,國稅局將繼續追索欠款。

國 稅局原則上不鼓勵收房,沒收房產前要徵得法院同意。國稅局會把收房通知貼在欠稅人門上,拍賣房屋的消息登在地方報紙上,聯邦法院佈告牌上,45天後拍賣。 買主得到國稅局批准的住房權,如果欠稅人賴著不走,買主可以要求法院驅逐。欠稅人如果還清稅債,180天後可以贖回原房屋,要求給買主本金和20%的利 息。但如果買主不願意還房,贖房手續就會變得複雜,最好找律師幫助解決。

國稅局也可以沒收欠稅人的生意抵稅。如果是個人公司,稅局可以沒收欠 稅人公司的銀行存款和應收賬。如果是合夥人公司,稅局也可以沒收其他合夥人的公司資產。如果是有限公司,對欠稅人保護的最好,稅局只沒收欠稅人公司股份存 在利益,不沒收公司財產。一般來說,稅局不沒收公司的庫存,設備,因為難以拍賣。

欠稅人如果有條件,在接受到強行徵稅通知後可以要求取消強行 徵稅。向徵稅官要求緩期執行,以利於借貸,變賣資產來補稅;或者要求分期付款,說明強行徵稅會影響自己的基本福利,健康居住,爭取徵稅官的同情;或者說明 資產是借來的,強行徵稅沒有意義;或宣布破產。如果徵稅官不同意,欠稅人也可以提出申訴,讓檢察官審閱徵稅官是否按章辦事,執法是不是合理。

許多欠稅人在收到強制徵稅通知後,會把資產轉移給親友,更換銀行賬戶,把現金存進保險箱,或把錢更多地投入退休金等方式來避免扣押財產徵稅。以上措施的確會增加稅局的徵稅難度,但是不合法的,有可能會給欠稅人產生新的問題和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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