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襲警: 新聞發布會說詞疑點重重

網友對"上海市公安局就楊佳襲警一案召開新聞發布會"質疑:

7月7日,上海市公安局就楊佳襲警一案召開新聞發布會,發言人稱,楊佳是因對警方的盤查不服,而製造了這起襲警案。

警方強調,去年對楊佳的盤查是"執法有據"的,"在查清楊佳真實身份及自行車是租用等情況後,儘管楊在盤查詢問過程中一直不予配合,且多次辱罵民警,阻礙民警正常執法,但民警還是對其進行耐心教育後予以放行"。針對楊佳要求開除相關民警並賠償精神損失費的投訴,閘北公安分局督察支隊經調查後認為,這屬於"無理要求",但督察支隊還是"兩次赴京對楊佳進行法制宣傳和疏導勸解工作,楊佳均不予置理,才決定採取極端手段報復閘北公安分局民警。"

警方還稱,網民所發的"閘北襲警案嫌犯楊佳接受警方盤查時遭毆打"的帖子屬於謠言,發帖者已被抓獲。

看了上海警方的情況通報後,我想起了7月5日《新京報》刊發的《上海襲警案卷宗已移交檢方 "偷車報復"屬實》的報導。報導中稱"警方透露,楊佳交代,他之前曾遭山西警方毆打,上訪之後獲得數萬元賠償"。

《瞭望東方週刊》報導說:後來查明,楊佳租用自行車雖為"黑車",但卻是被人偷盜後轉賣的車輛,楊佳隨後被放出。被放出來後的楊佳,就多次上告閘北分局,並提出行政賠償三萬元,未果。此後,雙方為具體數額談判了多次,最後閘北分局同意的金額為1.5萬元。但在索賠的過程中究竟發生了什麼讓楊佳心生不滿,仍是一個謎。

《新京報》的報導,我們可以得知楊佳遭過毆打,但這是山西警方所為。《瞭望東方週刊》報導,則告訴我們,楊佳向閘北警方提出過三萬元的行政賠償,閘北分局只同意給一萬五千元。

這我就有些不明白了,上海警方稱對楊佳的盤查是正當執法,且"執法有據"。為何會答應賠錢給他?為何又兩次進京做疏導和勸解工作?

警方是懂法的,自己的"執法"行為"有據",在楊佳辱罵民警時也沒"動手"打人,怎麼可能去為"合法、文明"的執法行為就賠錢了事呢?

楊佳是遭山西警方毆打的,為此還獲得數萬元賠償。不知能不能將調查結果公布一下,看看到底是山西那個地方的警方,為什麼事毆打過楊佳?讓山西警方也出來"澄清"一下。

楊佳曾經多次以信訪件和電子郵件投訴過上海警方,這些投訴信件,不屬於國家機密吧,能不能公布呢?

楊佳為一個"執法有據"的盤查行為,與警方糾纏半年之久,並結下了"刻骨仇恨",千里迢迢去上海報復警方,其作案動機真的如上海警方所說的那麼簡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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