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都在看天涯上關於上海襲警案的帖子,忍不住也想來說兩句。
首先,自我介紹一下,我是警察(JC),在一個中等城市的公安局,掐指算來當警察也有8年了!當我說出「警察」這兩個字時,就做好了挨磚的準備,但偶還是要說:我是警察,因為偶想為網友提供一個視角或視界--一個警察的視角。
剛聽說這件事兒時,第一感覺就是哭笑不得,內心被澀澀的酸楚強烈的衝擊著!靜下來想想,這件事兒值得人反思的東西很多很多......這是政府的悲哀,這是民眾的悲哀,這是整個社會的悲哀,更是當今警察的悲哀。
作為執法者的警察在大家的眼裡是怎樣的可悲!這是為什麼?捫心自問,大家的叫好聲又是可以理解的。
叫好的網友中有的為JC感到窩囊。是啊!楊某單刀赴會,刀刀奪命,6死4傷!警察面對一把短短的匕首自己命都保不住,談何保一方平安!說到這裡,不得不說說JC的崗位練兵。近兩年,「崗位練兵」在公安機關叫得很響,但只是雷聲大雨點少,大多走走形式而已。是JC自己不願意練武嗎?否!是基層領導不讓練嗎?也否!主要原因是JC的工作量一增再增。罰款下指標,破案下指標,抓人下指標,解決控申案件下指標...... 沒完沒了的值班,一般是3天就要值一個班,一個班就是24小時,第二天還要連軸轉不能休息,加班加點成了家常便飯!弟兄們有點空餘時間真是想歇歇,誰還有心思去「練兵」!
叫好的網友中有的受過JC的「打擊處理」。真是違法犯罪的姑且不說,但除此之外,讓包括JC自己在內的所有的人都不能接受的是,那些不合理、不合法的抓人關人。比如,城市舊城改造、拆遷,公安部明文規定,JC不得介入!但是當地政府要你狐假虎威你敢不去!要知道,你的帽子和票子都在當地ZF(政府)手心裏捏著呢!還有,處置群體事件,明明群眾的訴求有道理,但是政府還是讓你把挑頭的拘留了!
叫好的網友中有的受過JC的刁難。提起刁難,作為警察的我同樣感觸很深,在我們這支隊伍中確實有那麼一些人,只要是有群眾求他辦點事兒,他總想從中撈到些什麼好處,有條件要撈,沒有條件創造條件也要撈。別說群眾去辦事了,就是內部的警察找警察辦事兒沒有「意思」也是不行的。偶在基層派出所時,為了完成打擊處理和罰款任務,就親自給別的JC「意思」過,作個「黃碟」鑑定要給上級治安部門「意思」,批個勞教要給批勞教的「意思」,就是到檢察院提請逮捕,也要給那個部門「意思」......。偶當時就想:***! 這是什麼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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