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事件十問

1. 李樹芬自殺原因蹊蹺,李樹芬生前有人聽到其自殺的言語,是由當事人講的,不能作為證據採信。官方據此做出結論如何讓人信服?

2. 當事人被拘留8小時釋放不合常規。八小時之內是不可能作出屍檢報告的,連常規的理化分析也不可能作出結果。在屍檢報告沒有結果的情況下,釋放有重大殺人嫌疑案犯,有悖常規。請問,在當下中國的現實情況下,如果沒有背景,哪個地方的公安人員是這樣做的呢?

3. 在家屬長達七天的時間裏,縣政府的主要精力是在搞清案件的真相還是在為自己的所作所為做出合理解釋?

4. 為什麽死者叔父被打傷住院?是什麽人所為?有何背景?目的是什麽?

5. 貴州省記者招待會上參加第一次屍檢的法醫為什麽缺席?而由一個不相干的法醫代替?記者招待會為啥不播報記者的提問?

6. 為什麽自始至終沒有讓死者的家屬直面媒體?他們是否受到了控制?

7. 在政府做出事件由黑惡勢力插手的結論和逮捕了幾十人的情況下,沒有公布所謂黑惡人物的背景,以及黑惡勢力具體的行為?

8. 第三次屍檢結果為什麽草草在人民日報網上公布與前兩次一樣,而這個時間又恰恰沒有給理化分析提供足夠的時間,以及又緊接著否認結果已出來,變成待公布?

9. 第三次屍檢為什麽還由貴州省主導?死者的律師為啥不參加?這樣的結果會不會還會和前兩次一樣不為家屬、全國人民所信?

10.這次事件定性為刑事案件,其具體所指是:李樹芬死亡;李樹芬家屬的抗議;還是抗議過程中的打砸搶?無論哪種情況,責任人是誰?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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