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力量:就貴州瓮安事件告全國公民書

貴州瓮安縣公安局袒護涉嫌姦殺少女李樹芬的政府官僚子女、毆傷致死其要求司法公正的家屬的惡劣行徑激起公憤,進而爆發了數萬民眾大規模激烈抗議地方暴政、後慘遭暴力鎮壓的事件。這一切又一次將世人的目光聚焦在中國,又一次使人們的良心為中國無權者的悲慘狀況以及他們的悲壯抗爭而顫動。

我們強烈抗議瓮安縣政權的黑暗統治,我們強烈抗議中共當局對瓮安民眾的暴力鎮壓。

誰都知道,中國不是只有瓮安縣是黑暗的。一向隨遇而安的中國人在沒有成功前例的鼓勵下、冒著被暴力鎮壓和殘酷迫害的危險,每年發起近10萬起無奈的集體抗議活動。我們不需要再重述一個一個又一個令人心碎令人髮指的故事,這個數字已足以說明中共暴政一手遮天下的中國的普遍黑暗。無論中共當局如何掩蓋中國的真實,如何試圖用堂皇熱鬧的國際國內慶典活動為其進行政治化妝,如何在國民的災難中控制輿論導向把罪人變成救星、給自己戴上道德的光環,它的本質總會被它遍體癌變的黑斑表徵出來。中共政權是一個經濟上掠奪、政治上死守專制統治、官僚行為黑社會化的、百分之百的警察國家的一黨專政政權。

對這樣的政權是不能姑息遷就逆來順受的。結束這樣的政權統治只有靠我們自己,只有靠公民意識的覺醒和公民力量的成長,而公民意識的普遍覺醒需要先知者和先行者的喚起,公民力量需要在一次一次不屈不撓的抗爭中發展壯大。所以我們同情支持貴州瓮安縣民眾的抗爭行動。我們同情支持所有的反壓迫、反剝削、反腐敗、爭人權、爭民主的行動。但是,我們堅持倡導在所有的行動中遵循非暴力的原則。

非暴力原則不僅是一個道德原則,也是一個策略原則。使用暴力是以我們之弱攻專制政權之強,而外部武裝起來的專制政權的軍警對付非暴力抗爭的內部心理裝備從來就是不足的,所以採取非暴力原則,是以我們之強攻專制政權之弱。暴力行為會給中共當局實施暴力鎮壓和殘酷迫害提供口實,使抗爭行動的危險性增大,因此減少參加者的人數、削弱聲勢,從而降低成功的可能性。堅持非暴力原則會使中共當局處在絕對的道德劣勢,會贏得中間派的支持甚至軟化和感化對立派中的人士,從而增加抗爭行動成功的可能性。

堅持非暴力原則不是不行動而是要採取非暴力行動。簡略地講,非暴力抗爭分消極的和積極的兩種。消極的非暴力抗爭就是不合作:不配合政府的政治活動、不執行或執行政府任務時消極怠工、不參加任何政府組織的慶典、不過共產黨的節日、不看中央臺的新聞聯播、不看黨報、不出席各級宣傳部門主辦的"英模報告會"、不使用共產黨的專用語言、不遵守惡法和超出法律的規定等。積極的非暴力抗爭需要集體行動,包括示威遊行、靜坐抗議、罷課罷工、絕食、演講會、追悼會、紀念會、集體抗稅等。積極的抗爭行動需要有明確的可實現的有限目標,以迫使對方讓步。

非暴力抗爭也會遭到鎮壓和迫害,但是重要的原則是不要輕言退讓,為此,我們需要以社會中的力量集結點為載體開展活動,所謂的力量集結點就是社會中業已存在的組織形式,比如說學校、工會、學會、行會、教會、各種協會俱樂部等,而且要在行動中創造新的力量集結點。同時利用現代化通訊工具,把行動擴展開來,聚孤膽為群膽,創造低調並引起共鳴的活動,擴大區域範圍,最終全國聯成一片。

我們對李樹芬表示沉痛的哀悼對其家人表示深切的同情。我們提議全國各地的公民於2008年7月6日上午10:00-11:00同一個時間自動組織起來為李樹芬舉辦哀悼追思活動。讓我們一起紀念李樹芬的死亡,讓我們永遠記住這個悲慘的事件,讓我們成長起來壯大起來,讓我們負起公民的責任,讓我們保護我們的孩子,使他們不再成為專制暴政的犧牲品。

我們堅信,堅持和平理性非暴力原則的公民力量一定能戰勝中共的專制力量。

公民力量

(2008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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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公民聯合就沒有腐敗被徹底清除

公民不聯合,正義就沒有力量。公民不團結,就不能對邪惡勢力造成強大威懾。清除腐敗實際就是與邪惡勢力做鬥爭。公民不聯合不團結,單靠個體的公民反腐敗,效果不只等於零,甚至還適得其反,個體公民隨時都有可能被官官相維、官黑沆瀣一氣的邪惡勢力所滅口。所以,公民要求公平正義,徹底清除腐敗,唯有走向聯合才是唯一出路。只有這樣,才能充分保證自己權利不易被邪惡勢力隨意侵害,也同時保證同道者不為邪惡勢力輕易所滅口。http://www.gmjz.org/bbs/index.php

公民監政,鏟除腐敗,共建和諧,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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