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媽爭遺產失敗 須付200萬律師費 揚言上訴終院

梅艷芳億元遺產案宣判,法官昨裁定梅艷芳臨終前所立的遺囑有效。梅媽敗訴後,揚言會上訴至終審法院。

梅媽爭遺產失敗

百變天後梅艷芳,於03年杪逝世後,遺下滾存高達1億元的財產掀起的爭產案昨日裁決,法庭判「梅媽」覃美金敗訴,梅艷芳的遺囑有效。主審法官判案時指梅艷芳雖未受高等教育,但相信以梅艷芳的聰敏,可明白遺囑和信託的內容;又相信她立遺囑時神志清醒,裁定梅艷芳臨終前所立的遺囑有效。欲爭取女兒全份遺產的梅媽得知敗訴後,指責女兒的遺產遭「魔鬼」吞沒,揚言會上訴至終審法院也在所不惜,並豪言取得遺產會全捐給慈善機構。

主審法官張舉能在104頁的判詞中,直指雖然梅艷芳的教育程度不高,但認為她極聰敏和對錢財精打細算。她雖然和母親關係欠佳,但希望母親的日後生活無憂。

官信阿梅巧安排免母亂揮霍

然而,張官指她的意願由始至終都是給予母親每月7萬元,但不會一筆過給予,避免母親揮霍無道。此外,梅艷芳深知兄長和母親關係密切,若一筆過給予生活費,梅艷芳難免擔心生活費最終落入兄長手中。正如證供中所指,梅本人也不認為自己的遺產屬天文數字,因此她選擇信託主要目的並非為避遺產稅,而是避免母親理財不善。

雖然梅媽方面曾傳召腦科專家胡健維,質疑梅立遺囑時已患上肝性腦病(俗稱肝昏迷),影響她的神志。張官卻指富有治癌經驗的張文龍為梅艷芳診治近半年,張每天觀察梅艷芳的病況,是最有力證明梅艷芳的精神狀況,同時負責信託的劉蔡秀蓮和契媽何傅瑞娜的口供也顯示梅立遺囑對答如流,反映她精神不錯,相信梅艷芳當時明白遺囑的內容。

指何太無得益 無理由說謊

此外,張官指梅艷芳和何太丶好友劉培基感情深厚,情如親生母和兄妹,尤其何太陪伴梅渡過臨終的日子,她在爭產事件中沒有得益,沒有說謊的理由。

判詞中亦透露梅艷芳早於01年已被診斷患上早期的子宮頸癌,至翌年下半年病情急轉直下,03年7月聯絡張文龍診治時已難以治療,癌細胞已擴散至肝臟。在同年7月至10月短短3個月內便入院10多次輸血。梅艷芳深知情況不妙,遂決定立下遺囑。

根據梅艷芳在03年12月3日所立遺囑,她的遺產中先把兩項物業給予好友劉培基,以及撥予170萬元作4名侄女和姨甥子的教育經費,餘下便注入信託基金,基金每月給予梅媽7萬元生活費,當梅媽去世餘款便會給予妙境佛學社。

揚言獲勝遺產全捐慈善機構

梅媽敗訴外,雙方訟費將由遺產基金支付,但梅媽的律師費需自掏腰包,估計高達200萬元。

現年84歲的原訟人梅媽覃美金,昨在長子梅啟明陪同下到高院領取判詞。他們由律師講解結果時已表現愁眉深鎖。梅媽在第一句回應便說:「無乜點,無問題,打官司唔系一次打完,有失望才有希望」,但表明會上訴,直至上訴至終審法院也要爭取。及後,他們愈說愈激動,梅媽指女兒遺產全捐給慈善機構也沒所謂,自己若勝訟先會再全捐給慈善機構;梅啟明則怒指親妹的遺產遭「魔鬼」吞沒,又聲稱把對方打至18層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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