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輾轉傳出的消息,是當地朋友從黃琦的母親浦文清女士處獲知的。黃琦先生的母親,以及黃琦先生的朋友和天網人權事務中心的同仁們,焦急和悲憤中,都十分關心黃琦先生的安危,急切呼籲各界關注營救。
在這中美人權對話--痛苦地中斷長達6年之久--剛剛恢復,從而有望使中國人權狀況走出持續低谷的重要的今天,在這北京奧運即將開幕--急需世界信任和支持--的重要時刻,在這四川汶川慘絕人寰的大地震剛剛發生不久的非常時刻,在這舉世翹首中國政府盡快兌現申奧時決心改善中國人權的莊嚴承諾的歷史重要關頭,在這中央大聲疾呼"以人為本""創建和諧社會"的今天,在這海內外、體制內外舉世要求中共啟動民主政改,盡快轉型,改善人權,實行憲政民主的今天......成都市有關當局卻以如此理由刑事拘留黃琦先生的這一做法,顯然不但荒謬,嚴重破壞了和諧社會建設的前提和必不可少的重要基礎,而且無疑是對中央政府之權威的公然挑戰。
黃琦先生乃一介平民,"非法持有國家機密",從何談起?眾所周知,黃琦先生是對中國人權和進步事業作出有目共睹傑出貢獻的著名人權活動家,他從事的是依法幫助百姓維權,依法幫助和促進中國人權狀況的改善,他關注的是在民主憲政基礎之上的中國和諧社會的早日建成,他對"國家機密",當然不可能會有什麼"持有"的興趣--這是每個知道他、瞭解他的人的共識。舉例來說,如果有人--無論其出於善意或惡意之任何目的--把所謂的"國家機密"泄漏給了某人,那麼,應該是泄密者受到追究,而不應該是"受秘者"、尤其絕不應該是確實不知道此乃"國家機密"之所謂"受秘者"受到追究!換言之,任何不知情者的所謂" 持有",當然是絕對無罪無錯的。無論從法理上,從事理上來說,都是如此!也只能如此!否則,豈不荒謬!豈不荒誕!!!
為此,我們急切呼籲成都有關當局立即深刻反省,盡快自律自糾這一十分嚴重的錯誤做法,盡快釋放黃琦先生;為此,我們急切呼籲四川省政府,乃至中央政府對此引起充分重視;為此,我們急切呼籲胡錦濤主席、溫家寶總理對此引起重視,引起警惕,親自過問這一事件,盡快派出專人瞭解事實真相,並據此責成成都有關當局實事求是、盡快釋放黃琦先生。為此,我們急切呼籲國際社會、急切呼籲海內外、體制內外一切關心中國前途和命運的人們和團體,大家齊心協力都來關心黃琦、營救黃琦。
大陸部分民主人士
執筆:李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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