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國凱:政治化的奧運與超級政治化的北京奧運
當前,中共政權把中國民主志士和國際民主社會對它的某些批評斥為把奧運政治化。理由是奧運是體育運動會,與政治無關。可是奧運真的與政治無關嗎?在北京舉行的29屆奧運會真的沒有政治氣味嗎?我們不妨進行一下探討。一、奧運會早已被政治化
一個體育運動會如果真的祇是一班來自世界各地的體育愛好者在純粹民間人士的組織下進行比賽,分享競賽的樂趣和優勝的喜悅,那當然沒有政治內容。例如世界各地接踵舉行的各種"選美大賽"、"健美大賽"就不會有政治化的內涵。這是因為:一、參賽者純粹以個人身份參加;二、舉辦者是民間人士,政府不介入;三、參賽優勝者的榮譽和獎勵屬於優勝者個人。
奧林匹克體育運動會與此截然不同。一、參賽者不是純粹以個人身份參加,而是代表國家參加,是某個國家的代表隊。二、政府機構介入舉辦。在某些民主國家舉行奧運會,具有一定的民間色彩,如1984年美國洛杉磯奧運。而在專制國家舉行奧運,則國家政權一律強力介入。可以直截了當地說,就是該舉辦國的政府在主辦這場體育運動會。三、參賽優勝者獲得的榮譽主要不屬於他(她)個人,而屬於國家。各單項比賽結束後升國旗、奏國歌,就是確鑿無疑的說明。比賽過程中和比賽全部結束都公布各國代表隊獲得獎牌的數目,這就把體育運動水平的高低與國家榮譽直接掛鉤起來。
以上三點就足以說明現代充滿政治性的奧運會與公元前8世紀發源於古希臘的奧林匹克運動會已大相逕庭。
古希臘城邦戰爭頻繁。記錄於荷馬詩史中竟有為爭奪一位名叫愛倫的美女而發生的慘烈的特洛伊戰爭。在戰爭聯綿不斷的社會背景下,各城邦都積極訓練士兵。而體育是培養能征善戰士兵的有力手段。古希臘奧運會的比賽項目也就帶有明顯的軍事痕跡。公元前8世紀斯巴達王和伊利斯王簽訂了"神聖休戰月"條約。古希臘城邦的混戰告一段落,但勇捍好鬥的人們還是覺得需要有地方顯示他們的力量、競技和英雄氣概。古希臘的奧運會由此產生。讓勇建者在運動場上一比高低,既安全地釋放了他們的過剩精力,也為社會帶來了特殊的娛樂。
1500年後,當近代奧運會復興時,火器已全面取代冷兵器。士兵的軍事技能訓練各有其專門項目。純體育訓練不再與軍事密切掛鉤。可是另一種掛鉤卻迅速出現,那就是奧運與政治掛鉤。
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於1894年6月23日成立。發起人顧拜旦制訂的第一部奧林匹克憲章強調了奧林匹克運動的業餘性,規定在奧運會上祇授予優勝者榮譽獎,不得以任何形式發給運動員金錢或其他物質獎勵。但是,這業餘的、非物質的性質很快被顛覆。由於運動員代表國家參賽,國家自己給運動員物質獎勵,奧委會管不著。至於是否業餘也難以界定考證。中國的運動員全都是專業,哪有業餘?但中國政府可以說他們都是體育學院的學生,不以體育為賺錢的職業,故都算業餘。
二、奧運政治化走向國際
奧運的政治化,除了上述列舉的三點之外,還越出了國界成為世界上大國、強國,和國家集團之間爭鬥的場所和工具。這個鬥爭的主要表現形式就是抵制奧運會。
1956年在墨爾本舉行的第16屆奧運會上首次發生國家層面的抵制行為。由於蘇伊士運河危機,埃及、伊拉克和黎巴嫩宣布不願和英法兩國同時出現在奧運賽場而拒絕參加奧運會。同時,荷蘭、西班牙和瑞士三國為抗議蘇聯出兵匈牙利,也宣布拒絕參加此屆奧運會。
1980年和1984年東西方國家集團之間的兩次對等抵製成為奧運史上最佳"美談"。
1980年的莫斯科奧運會遭到了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的抵制。理由是抗議蘇聯入侵阿富汗。中國也參與了抵制行列。
1984年洛杉磯奧運會成為蘇東集團報復前一屆莫斯科奧運會被歐美集團抵制的最佳時機。保加利亞、東德、越南、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蒙古、寮國、阿富汗、南葉門和古巴等拒絕參加洛杉磯奧運會。中國參加了此屆奧運會。由於蘇聯、東德等體育大國沒有參加,中國在此屆奧運會上大有斬獲,獎牌獲得數名列第二。
世界上還有個國家既拒絕參加莫斯科奧運會,也拒絕參加洛杉磯奧運會,那就是伊朗。被原教旨主義主宰的伊朗將美蘇兩國均稱為"惡魔"。
80年代真是奧運會的多事之秋。4年後的漢城奧運會,北朝鮮宣布抵制之。雖然與北朝鮮關係良好的蘇聯、中國沒有響應,但也還有古巴、衣索比亞和尼加拉瓜等支持北朝鮮、宣布抵制漢城奧運會。
可以說奧運會在國際關係上的政治化在80年代到達頂點。隨著前蘇聯和東歐諸國的迅速民主化,蘇聯、歐美兩大國家集團之間的冷戰劃上句號,奧運會國際關係層面上的政治化式微。但這並不代表說奧運會就再沒有政治化的困擾。因為奧運會本來就與政治撇不清關係。
三、奧運聖火傳遞儀式之最
奧運會政治化是普遍性的,但政治化的深淺度則與國家的性質、國力強度、國家領導人的心態有很大關係。
1932年第10屆奧運會在洛杉磯舉行。中國首次參加。其代表隊僅由劉長春一人組成。當時軍閥混戰、民不聊生,更有強鄰虎視眈眈的中國,根本無心思也無力去在國際體育層面上去爭一席之地。奧運根本不在中國的關注之中,遑論政治化!當年中國政府的心境也可拿來說明當今許多弱小國家對待奧運會的態度。
1936年的第11屆奧運會在柏林舉行。當時正是希特勒政權開始叱吒風雲之時。希特勒充分利用這屆奧運會為納粹政權臉上貼金,以舉辦此屆奧運會展現納粹政權的國力,威攝國內外反對力量。尤其突出的是希特勒納粹首創了火炬傳遞儀式,成為體育運動與國家政權高度結合的代表作。
近代奧運會上燃點聖火首發於1928年阿姆斯特朗奧運會。而在1936年柏林奧運會上才有所謂聖火傳遞。這個點子是柏林奧組會秘書長卡爾。戴門想出來的。希特勒聞之大喜。於是就有了把聖火從希臘奧林匹克山傳遞到柏林的政治大秀。希特勒納粹政權在這場政治秀中斬獲極豐。最後一名火柱手弗日特茲把聖火傳遞到奧林匹克運動場時,伸出右臂行了個納粹軍禮。納粹黨徒們的情緒在此沸騰到極點。
幾十來雖然聖火傳遞儀式沿襲下來,但任何一屆都沒有像當今29屆北京奧運會搞得那麼規模宏大。中國共產黨政權,這個可以與當年希特勒政權媲美的、世界上"碩果謹存"的大國專制政權有著與當年希特勒政權極為相似的心態。它要利用舉辦這場奧運會大發一筆政治橫財。
翻翻奧運聖火傳遞的歷年記錄可以發現,除了2004年雅典奧運因為有奧運回家之說,才有穿越5大洲,歷時78天的聖火傳遞,其他各屆奧運會的聖火傳遞規模都有限。如1984年洛杉磯奧運,聖火祇在美國國內各州之間傳遞。1972年德國慕尼黑奧運,聖火在奧林匹亞點燃,基本上是直線穿越7個國家抵達慕尼黑。1980年莫斯科奧運也類似這樣,祇歷時31天,途徑4個國家而已。規模較小的傳遞更多。如1976年蒙特利爾奧運會聖火火炬接力祇進行了5天,僅1214名火炬手參加了傳遞活動。相比之下,現今的北京奧運創聖火傳遞之登峰造極。中新社的新聞稿有這樣意氣洋洋的文字:"本屆奧運會火炬傳遞將在130天內,飛越境外19個國家與地區的21個城市和境內的113個城市,行程超過13萬公里,參與人員超過2萬,無論是傳遞規模,還是行程和參與人員均創歷屆奧運會之最。"
中國--說得更準確些是中共政權為何如此醉心搞奧運聖火傳遞之登峰造極?政治!完全是出於政治上的需要。
四、超級政治化的體育與超級政治化的北京奧運
當代中國是古往今來、古今中外政治化最濃厚的國家。社會生活的所有內容都與政治掛鉤。連婚姻都不例外。80年代以後,政治化的強度開始逐漸退潮,經濟內容開始趨向社會中心,但這並不等於說政治就已經邊緣化。實際上,關鍵的社會閥門仍然掌控在政治手中。一顆載人飛船上天的科技項目就被大肆炒作為共產黨傑出領導下的民族崛起,鬧得全國上下一片轟轟然、飄飄然,就是中國社會生活政治化的一大註腳。
民主國家與中國,還有前蘇聯、東德一些共產黨專制國家的諸多根本區別中,有一條是絕不把體育成績高低與政權的鞏固度掛鉤。民主國家的政府依規定年限的大選重新確定。獲得民眾擁戴而能在大選中獲勝的籌碼與體育成績不相干。即體育成績不算政績。專制國家的政權不由定期的選舉更換,而由某個政黨、政治集團壟斷。壟斷政權者大都有全能情結。我是無人可替代的。因為我樣樣都可以做得最好。科技成就、體育獎牌都可以用來論證壟斷政權的優越性。故蘇、中一類共產黨國家特別熱衷於做體育大國。
同樣是大國、強國,專制國家比民主國家對奧運政治化有著濃厚得多的興趣。洛杉磯取得第23屆奧運會主辦權後,美國政府一毛不拔。商人尤伯羅斯承擔起來:他先用自己的錢在銀行裡開了個"洛杉磯奧組委"的賬戶,然後租下一個房間辦公,連電話都是自掏腰包安裝。之後又賣掉了自己的一個旅遊公司,得1000多萬元用於啟動,再滿世界到處去拍著胸口拉贊助。
辦奧運究竟是賺錢還是賠錢難以一概而論。洛杉磯奧運大賺,而雅典奧運大賠。現今北京奧運將會如何?是賺是賠?
提出這個問題意味著對中共政權缺乏瞭解。第一、中共政權的經濟賬外界永遠無法算清。除了那裡面有大量黑箱作業外,還因許多賬根本無法計算。一位署名"谷粱"的網路作家對此有極好的描述。他說:中共政權"像封建中央集權國家那樣,不計成本、不惜代價地任意調集全中國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來操持奧運:從申奧期間的公關宣傳,到籌奧期間的強行拆遷、大興土木、改善交通、美化市容、運動員訓練、志願者招募,再到奧會期間的停工停產、限制交通、限制進京、安全保衛,最後到會後的善後收尾,其中沒有一個環節不是由政府一手操控並由政府全額投資。"這林林總總之中,許多是無解的數學方程式。你怎能知道它究竟花了多少錢?第二、中共政權根本不在乎經濟上的賺或賠,它在乎的是政治賬。共產黨當然盤算過,經濟上管它賺還是賠,而政治上肯定是可以大撈一把。2001年中共政權申奧成功之時,中共的宣傳喉舌曾有這樣一段文字"北京申奧成功,標誌著世界對中國的承認。它是歷史上中國人民無數次血與火的鬥爭的成果,是改革開放所取得的各項偉大成就的總檢閱,也是中國人民多年來不屈不撓、艱苦奮鬥所得來的無愧的榮譽。"這段貌似豪情滿懷,實則心智扭曲的文字暴露了中共政權把辦奧運與其要在政治上大撈一把的內心世界自我揭露出來。把這段行話"翻譯"出來就是:辦奧運可以把相當一部分民眾的注意力引向這場體育盛會,有助於淡化他們對社會弊端的不滿。辦奧運可以煽起民族自豪感。在這種自豪感的非理性氾濫中,共產黨與民眾對立的鴻溝可以悄悄地填平,亦即可以不動聲色地得回業已流失的政權合法性。辦奧運使中國以准超級大國的形象出現於世,可以增強中共政權在國際事務中的話語權,也可以增加抵禦國際社會批評它的能力。
中國曾長期內戰不休、強鄰入侵、兵燹連年。民眾食不果腹、衣不蔽體,談何體育?強鄰退去、內戰消弭後,民眾衣食足自有愛好體育運動者出來振興之,一洗"東亞病夫"之恥。國家政權對此予以輔助也在情理之中。但中共政權對此作了超量投入,其真實目的與其說是振興體育,毋寧說是它全面控制社會的一環。共產黨創建了體育的"舉國體制"。堂堂共軍元帥賀龍任國家體委主任。運動員由國家包起來,並被強力灌輸為國爭光、和一切成績都來自黨和政府的栽培、一切榮譽歸黨和政府的思想。
女排的三連貫被賦予民族振興的內容;洛杉磯奧運會上"零的突破"和大量獎牌被歸結於改革開放的成果;更早一些的"乒乓外交"更是直接把體育用於政治。在中國,體育早已被共產黨塗上厚厚的政治色彩。
由希特勒納粹政權開創的奧運聖火傳遞儀式在當今中國共產黨手中發揮到極致。國際社會的種種貓膩也都攙和其中。例如巴基斯坦總統穆沙拉夫對聖火在巴基斯坦的傳遞表現出極大的投入。這顯然是想討好中共政權,以求中共政權給予其因逃不脫暗殺貝--布托的干係而搖搖欲墜的地位以支持。聖火在北朝鮮的傳遞也得到極其隆重的禮遇。毫無疑問,北朝鮮當以此隆重禮遇來換取中共政權給予他政治經濟雙重的支撐。
五、天真的國際社會必然失望
在討論是否給北京主辦29屆奧運會時,本有不同的意見。《奧林匹克憲章》指出,奧林匹克精神(Olympic Spirit)就是相互瞭解、友誼、團結和公平競爭的精神。這種精神浸透了人權原則。試想,在連人權都不保的情勢下談何友誼和瞭解呢?故此,國際社會有許多人都不贊成把奧運主辦權交給人權記錄極差的中國。
但是,國際社會對中國儘管不乏成見,卻也不乏天真和輕信。許多人聽信了中共政權代表的慷慨陳詞。將中國的變革寄希望於一屆奧運會上。時任美國國務卿的鮑威爾的反應可算代表。他曾表示:讓北京主辦奧運會是給中國提供了一次機會,即中國"會用幾年的時間朝著創造一個更積極環境的方向發展。人們有理由希望,中國可以通過主辦奧運成為一個更加開放和包容的國家。"
然而事實如何呢?就在籌辦奧運的密鑼緊鼓之中,中共政權囚了郭飛雄、抓了楊春林、捕了呂耿松、判了胡佳......中共政權絲毫沒有走向開放包容的跡象。
3月10日至13日,西藏僧侶和平請願遭到軍警的粗暴對待。中共政權並違反申奧時關於新聞自由的承諾,驅趕在藏所有中外記者。3月14日對本來可以輕而易舉予以弭平的少數藏人的施暴故意撒手不管,3月15日起則以那有限的藏人暴力作為在西藏展開全面強力鎮壓的理由,並煽動內地不明真相的漢人仇恨藏人。把部分藏人與中共政權的矛盾轉化為漢藏兩個民族的矛盾。
毫無疑問,國際社會讓29屆奧運在北京舉行是錯誤的抉擇。奧運與政治脫不了干係。前國際奧委會主席安東尼奧。薩馬蘭奇也明白。他說:"歷史告訴我們,奧林匹克運動中始終存在著政治,不可能沒有政治!"既然明白這個道理,為什麼還讓中共政權主辦奧運,使奧運為中共政權的反民主政治服務呢?
在失望的憤慨情緒下,國際上傳出抵制北京奧運之說。可是,既然已決定讓中共政權主辦奧運,再談抵制就很不適宜了。因為中國共產黨以辦奧運來發一大筆政治橫財的企圖已與相當數量中國民眾以主辦奧運為榮的民族情緒;與相當數量中國民眾以觀看奧運來豐富娛樂生活的期盼;與許多中國運動員苦練經年想出成績的願望統統攪和在一起。你這時再談抵制奧運,豈非為淵驅魚、為叢驅雀?
六、亡羊補牢與改革奧運
這麼說,中國民主志士和國際民主社會就在中國共產黨的超級奧運政治化面前一籌莫展了嗎?當然不是。我們可以堅持要求中共政權兌現其申奧時改善中國人權狀況的承諾。在中共政權拒不兌現其承諾時,我們可以揭露抨擊其出爾反爾、盡食前言的醜惡行徑。
我們還可以呼籲各民主國家政府首腦不要去出席開幕式。不出席開幕式不算抵制,因為它完全不影響各項比賽的正常進行。但出席開幕式可以詮譯為對中共政權政治上的支持。不出席則向世人表示對這個政權的保留和批評。
這些當然都是政治行為。中共政權指責這是把奧運政治化。我們應告訴中共政權,把奧運超級政治化的正是你們。以你們之道還治你們之身不是很合情合理嗎?
奧運會本身也的確需要改革。奧運與政治確實難以完全割裂,但對其政治化的深淺度則可限定。現僅就以下幾項提出淺見:1、限定火炬傳遞祇在舉辦國內舉行,它要辦得多輝煌就在它自己國家裡去鬧騰;2、各項賽事結束時不升國旗,不奏國歌。祇升奧運會會旗,和奏奧運會會歌;3、開幕式、閉幕式一律不邀請各國政要參加;4、入場式不以國家代表隊順序人場,而以各運動項目入場,如各國田徑隊都合在一起入場;5、最關鍵一項,奧運會一律由民間主辦。政府可以借錢或資助主辦者,經濟上可以分賬,但政治上不可提出任何要求。政府官員不得擔任奧委會任何領導職務。
(2008年4月27日)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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