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還是歹徒?
憲法第四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上訪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更是消除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一個重要途徑。十二年前中共開封市委的某些人,利用職權打擊迫害上訪人,製造了中國首例市委下紅頭文件將一個合法公民、非法定為精神病的醜聞。中共開封市委辦公室[1997]57號文件中明確指示:"採取措施嚴密看護防止江帆外出,對江帆 24小時晝夜值班,如有外出信息及時反饋。"如此盡職的詞句不是在處理什麼突發事件,而是中共開封市委濫用職權,用非法手段控制一個合法公民的人身自由,目的只是為了阻止她的合理訴求。這種只有黑社會才會採用的卑鄙手段,出自堂堂中共開封市委之手,著實令人不寒而慄啊!
八年後,一切真相大白,所有的罪惡都暴露於陽光之下,善良的民眾都在為江帆慶幸,以為江帆苦盡甘來,八年的冤屈一判昭雪。在此江帆很遺憾地告訴大家,災難不但沒有過去,由於揭了某些人的醜,他們利用手中的權力,聯合了所有可以聯合的力量,對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弱女的迫害在步步升級。十二年後現任領導不是本著知錯就改的態度,把以往的冤假錯案儘可能的改正,而是不惜一切代價地想方設法將受冤者置於死地。眾所周知,各個地方為了阻止冤民上訪,不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對訪民圍追堵截,近年又出現買訪、銷帳(政府花錢把訪民在北京冒著生命危險,千辛萬苦交上的申訴材料買出)甚至雇佣地痞流氓用暴力手段來阻止冤民的正常上訪,不少專家學者都對此進行過詳細的問卷調查和研究,北京理工大學的胡星斗教授用精確的數據報告了冤民的悲慘遭遇,用百分比的形式計算出 45%的人被截訪者毒打、關押,3%的正常人被地方官員投進精神病醫院、42%的含冤者被拘留、勞教,27%的人被暴力毆打致傷致殘,32%的人遭到暴力綁架,20%的人被關進駐京辦設立的黑監獄,6%的人被截訪人員在食物中下毒藥、打毒針。法制國家、和諧社會,出現這麼多慘絕人寰、令人髮指的不和諧音符,這不只是某個人的悲哀,這是國人的悲哀和恥辱啊!孟子有句明言:"民為重,君為輕,社稷次之。"我們黨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可現實是,那些地方官員為了保持病態的社會穩定和零上訪的政績,不惜喪盡天良、草菅人命、助紂為虐,前仆後繼的製造著新的冤案。十二年漫長艱辛、不堪回首的上訪路,讓我飽嘗了人世間的種種磨難和摧殘,也真切地意識到,人一旦泯滅了人性,將比凶殘的野獸更殘忍、更可怕!
人常說:"性格決定命運",我出生在一個教師家庭,天生倔強,從不欺負弱小也不懼怕邪惡。加上從小在校園里長大,參加工作後還是在學校,每天面對的都是天真活潑的孩子,沒有機會閱歷社會上的種種醜惡和不公。從書本上得到的都是陽光正義的宣傳,我一直相信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所以當面對命運的不公時,有的人選擇了忍氣吞聲,我卻義無返顧地選擇了不屈的抗爭。我認為捍衛法律的尊嚴要從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做起,一屋不掃何以掃天下?我曾給奉命進京截我的校長發的簡訊中說過:"我們今天的幸福生活是革命先烈用生命換來的,中國的法制進步同樣需要有良知的公民犧牲自己的利益來推動,我一個癌症患者情願作後來人的鋪路石,望能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
距5月2日我被河南省委截訪官員陰明中打傷拋擲郊外已整整一個月,此間官方、校方無一人過問。我每天絕望、無助地躺在床上,每個夜晚,陰明中那張扭曲變形的臉,對一個沒有任何自衛能力且身患癌症的弱女大打出手的場面像夢魘一樣在我眼前晃動,流氓官員肆意毆打無辜公民,打完還要收取價格不菲的辛苦費,這樣的事情不要說是在「社會主義法制國家」,就是地球上恐怕也是絕無僅有!這樣慘絕人寰的惡性案件,竟是"人民公僕"親手導演,各級官員通力合作而成。他們的所作所為無數次地證明了十二年前他們就宣稱的預言:"國家主席劉少奇死在開封還不了了之呢,碾死你跟碾死個螞蟻一樣,你就是告到聯合國也動不了我們一根毫毛......"
親愛的同胞,我們生存在一個法制不健全的國度裡,每個人都是不安全的,連國家主席劉少奇都無法倖免,更何況我們一介草民,建立法制國家、讓社會真正地和諧和平等,讓人民真正的安居樂業,這需要你、我、他,我們大家共同努力!江帆祈盼能得到大家的關注和聲援!拜託大家了!
2008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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