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震後有多少善行「涉嫌違法」?

2008--啟動善的競爭  

有多少善行"涉嫌違法"

一張照片引起了多少人的感動,當一個衣衫襤褸的老人,來到募捐點,投入自己的的一天乞討所的時,很多人在這樣的善行前顯得渺小。

而就在幾天之後,一則新聞在網上激起了熱議,"部分專家認為,中國法律規定個人不得從事募捐組織活動,這位老人涉嫌非法募捐,應予以制止,數額巨大可追究其法律責任。"筆者看到網上的跟貼,大多數都是對專家的人身攻擊。但遺憾的是,從法律的角度判斷,專家的意見並沒有錯誤。已經有新聞證實了,各地都有一些自發募捐的行為受到有關部門的叫停,比如據京華時報5月16日的消息"兩男子自發募捐被警方叫停",據說兩名男子來到大興區興華園小區門口,以賑濟四川地震災區名義向小區居民募捐,"清源路派出所民警趕到,稱兩人自行募捐涉嫌違法,將兩人帶回派出所調查。"

類似這樣"涉嫌違法"的募款行為,在災後的這些日子裡,不勝枚舉。為了"非法募集捐款"最出風頭的大概就是牛博網。災後的第一天,在網站上就公布了"牛博網友為四川大地震捐款捐物的方案",作為一個沒有在民政部正式註冊為公募慈善基金的網站,他們這麼做可以說是知法犯法。發起者們都是一批鐵桿的牛博網友,如果牛博網友的善舉真的被"叫停"了,"另開一個驢博網,組織驢博網友做好事"。筆者的郵箱裡保存有一封牛博網發起人羅永浩的來信,介紹5月16日,他們在建設銀行的募捐賬戶就"被上面凍結了",而且在成都的志願者"由兩名威龍猛探衝進辦公室把人架走",稍後組織者之一的黃斌也被叫到成都市公安局問話。公安局的建議是"把善款轉交給政府部門或是政府認可的慈善機構",但遭到了拒絕。直到21號,在各方面的交涉下,賬戶才被解凍,而這個雙方的妥協,似乎是暫時的,根據南方都市報的報導:"成都市公安局向黃斌、杜橋等人指出,向災區捐款,應通過正常渠道,並希望他們妥善安排處理。"換句話說這樣的公民自發籌款,依然不是被法律認可的"正常渠道"。

按照民政部的說法,"目前有權接受捐款的機構只有各級民政部門、中華慈善總會及各地慈善會、中國紅十字會及各地紅十字會。其他任何部門、社會組織和個人都不得募集社會捐助。"但在全國高漲的救災熱潮中,很多法律都已經被自發的突破了,從礦泉水到衛生巾,很多公民都在以自己信賴的方法募集善款,直接向災區運送物資。甚至一些民間組織還在災後第二天聯合了起來組織起了"NGO四川地區救災聯合辦公室",到目前為止已經籌集了600多萬元的資金和物資直接向賑災一線輸送。他們都努力做到賬目公開透明,連辦公室管理費用每天的需求,也都貼在網上,公開向社會募捐。筆者和"NGO四川地區救災聯合辦公室"的負責人張國遠聯繫上時,原來是攀枝花市東區志願者協會秘書長的他剛剛回到成都,25號他被攀枝花公安局刑偵大隊的兩名干警帶回攀枝花調查了一整天,據說他有非法集資的嫌疑,當時辦公室的朋友們都非常擔心,因為"聯合辦公室"不是一個法人機構,所有捐款都是走張國遠的個人賬戶。最後的結果是有驚無險,他有些自豪地告訴筆者:"什麼問題都沒查出來,我們對委託人負責,每一筆錢都很清楚,比紅十字會管理水平高得多,連一瓶水的去向都有記錄。"據張國遠說陪他回來的警察對他都很佩服,對他表示歉意,還說"咱們也是執行公務"。 但畢竟他們的"聯合辦公室"還是一個不受法律認可的"黑戶",包括救災的籌款活動,嚴格地說也沒有受到法律的保護。
對於這麼多公民的自發"私自募捐",有律師把這一現象解釋為"善意違法"。

成為眾矢之的的"正規渠道"

當一些民間組織和公民個人,作為"慈善黑戶",在曖昧的狀態下為救災奔波的時候,對於有合法募集善款權力的組織,日子卻並不好過。中國紅十字會作為這次民眾募捐的主渠道,被各媒體和賑災晚會廣為宣傳,據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江亦曼在強國論壇的介紹:截止到5月23日晚9點,我們紅十字系統一共接收到的款物達到59個億,截至22日18時,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及地方各級紅十字會就已接收到來自境內外捐贈的款物達50.6億元人民幣。

質疑也隨之而來,5月14日,門戶網站網易宣布停止與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的合作,改為與廖冰兄基金會合作。該網站公布的原因是:通過在線捐贈系統在方便網友捐贈的同 時,也可對網友捐款總數有明確記錄,並可以起到全程監控的作用,"而合作方‘中國紅十字總會'則不願意接受此方式"。這之後一系列針對中國紅十字會的質疑就在捐款者中被醞釀了起來,在看到這則消息後,一個筆者的朋友,給我發來郵件"可惜,晚了一步,我剛匯了一萬元給紅十字會。"並詢問,還有什麼"更值得信賴"的機構可以捐款?還有一位筆者的友人,要把一幅在保利拍賣會上競拍到的黃冑的畫,捐出來給一個"可靠的組織"義賣,她強調"除了紅十字會"。

恐怕歷史上的紅十字新聞官員從來沒有這麼大的壓力過,網上傳言,中國紅十字會某官員在接受CCTV-4採訪時表示,將送往災區價值1300萬元的1000多頂帳篷。經計算,每頂帳篷高達1.3萬元,一時網上唾沫星子幾乎要把紅十字會淹沒。中國紅十字會20日,在接受《商務週刊》採訪時回應網上質疑帳篷價格"1174元,這幾乎是全國價格最低的帳篷"。

恐怕沒料到的是,這個解釋招來了更多的吐沫星子,一些好事網友,啟動人肉搜索技巧,列出了一批在600-1000元之間符合標準的帳篷生產企業報價單。並且質疑為什麼紅十字會這麼大宗的採購不搞公開招標。一個網友說"如果和供應商砍砍價,我相信像紅十字會這樣的大買家,那個 廠家也的給個面子的,如果是我做採購,我完全有信心把價格壓到750-800 的樣子。一頂能為紅十字會省下近400元的開資。我想像我這樣的採購紅十 字也不敢要我的:)" 在此之後沒有看到紅十字會新的解釋,除非在制度上做到事先公開透明,很大程度上採購價格中假如蘊藏貓膩,也是一個天地良心的事情,即使時候審計也無法澄清。

而對於紅十字會管理費用的爭論,也是一個讓其尷尬的問題。據中國新聞網消息,5月24日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應急辦主任、新聞發言人王平向公眾作出解答:"項目支持費是在資金項目過程中為了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所發生的一些費用,也叫‘項目管理費',是客觀存在的,在執行任務和開展任何任務時,都存在一定的配套支持問題,例如在發放救災物資過程中產生的相關支持費用。"還強調"在這次抗震救災工作中,中國紅十字會規定,項目支持費不會超過6.5%"。

但接下來也許是出於公眾的壓力,又有很多這樣的新聞標題出現,紅十字會"未從救災款中留取管理費";" 善款全部用於災區"。包括王平還說:"全國紅十字系統今年接收的"5.12"地震災區捐贈款物將全部用於抗震救災及災後重建工作,不會提取任何管理費"。

這裡存在一個偷換概念而且邏輯混亂的問題,善款全部用於災區並不代表不留管理費,救災的物資需要錢,當地的協調統籌也不可能不花錢,事實上恰恰在災區的救災及重建工作需要大量的管理費用。

恐怕很少有慈善組織會向中國紅十字會現在這樣尷尬,世界各國的慈善組織,包括各國紅十字分會都會大大方方地公布自己的管理費用,10%到15%的管理費用是一個通常可以被接受的標準,為什麼中國紅十字會不能理直氣壯地說出,"我們需要百分之多少的管理費"呢?

"慈善壟斷"惹的禍

根據199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中國紅十字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的紅十字組織"。"人民政府對紅十字會給予支持和資助,保障紅十字會依法履行職責,並對其活動進行監督;紅十字會協助人民政府開展與其職責有關的活動。"紅十字會不僅在主要人事任命上從屬於政府,內部有"科級","處級",而且享受"人民政府的撥款"。

這樣有較強政府背景,但是又以民間組織面貌出現的,在研究公民社會問題的學術界,被稱作"GONGO"(government organized NGO)。這樣的組織在一些轉型國家比較有代表性,佔有了大量的資源,並且掌握了民間募款的渠道。甚至在我國有的時候,比如賑災中,地方政府會直接替代民間組織,通過政治動員成為募集善款的主渠道。更為嚴重的是在一些地方,某些組織打著政府旗號進行募捐,或者政府直接出面向企業和個人募集捐款,因為其掌握的權力,往往有嚴重的攤派性質,違背了公益事業的志願精神。這類募捐,往往捐款目地不符合雪中送炭的原則,往往並非用於緊要的公益項目,比如為城運會募捐、為某文化節募捐,捐款使用也極不透明。

並且這樣的GONGO在中國民間慈善的任何一個領域都是以壟斷性的姿態出現。中國紅十字,就像共青團,工會和婦聯這樣的官辦民間團體一樣,在全國各個行政區的各級政府都有分支機構。而另一方面根據1998的《社團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在同一行政區域內已有業務範圍相同或者相似的社會團體,沒有必要成立""登記管理機關不予批准籌備"。這個規定被歸納為"一個地區,一個領域,一家機構"。這也就意味著,紅十字會在全國各地所佔據的空間,從法律上阻止了任何希望從事救死扶傷工作的民間組織合法註冊的空間。在1998年頒布實施修訂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後,民政部門就曾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社會團體清理整頓工作,特別是"合併了一批宗旨、業務範圍相同相似的社會團體。"所以目前中國像紅十字會這樣被註冊的社團,一方面享受政府撥款,一方面壟斷了社會捐款渠道,成為了像股票上市企業指標一樣的"殼資源",任何組織用紅十字會的名義,就要像他們交管理費。

這些年來中國民間社會發育得的宏觀環境取得了很大改善,但在實際運作中民間非政府組織依然會遇到許多體制性障礙,他們坐在一起是抱怨最主要的主題往往就是"註冊難",當前的政策還規定,社團註冊必須在廣義政府系統的事業單位挂靠,而被挂靠單位既不能從社團中提取利益,又必須為社團的任何問題負責任,如果社團的工作觸怒了政府,弄不好挂靠單位的領導就會影響烏紗帽,所以雖然《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結社自由是公民的一種政治權利。但實際上這項權利必須在政府的允許下才能落實。這造成中國大量致力於社會公正、維護人權、公正政策研究等方面的非營利組織,無法按照其宗旨註冊為正式社團。結果出現兩種情況,一種是被迫到工商局按照企業來註冊,比如前面提到的一些"民間非營利組織",絕大多數從法律上都不被認可。被迫以企業形式註冊,這意味著不能合法接受捐款,而且需要按照企業的標準納稅。還有一種是筆者接觸過不少NGO組織索性從此成為"黑戶",其工作人員的名片上印著基金會、聯合會的頭銜,乾脆在中國大陸不登記、不註冊,自行其事地開展工作。

筆者接觸這些組織的成員,都有一個普遍的情緒,就是對紅十字會這樣壟斷性"GONGO"的不滿。回到前面社會輿論對紅十字的種種質疑,很多人把矛頭焦點對準了它收了多少管理費,還得紅十字會只好玩文字遊戲,不敢承認自己收管理費。這在筆者看來是非常可笑的一幕,關鍵不在於紅十字會收取管理費,一個組織的運行乃至發展不可能沒有管理費,而且在救災這樣調動統籌非常嚴峻的領域,即使10%的管理費在專業的角度來看也並不算多。問題在於,揹負壟斷的原罪的中國紅十字會無法證明,自己提取10%的管理費,在救災方面的工作,就能比其他組織做得更好,而這恰是他們"憑什麼收管理費?"的關鍵。

比如前面那個沒有正式註冊的"NGO四川地區救災聯合辦公室"的負責人,就敢於拍著胸脯告訴筆者,他們的效率和管理水平,包括透明度,都要比紅十字會"水平高出不是一個數量級"。他們理直氣壯把每天需要的誤餐費,電話費,人員津貼等管理開支都在網上公布出來。這就是為什麼,一些組織和個人,明明知道給這些"黑戶"捐款不是合法渠道,而且不能享受免稅,面臨被二次徵稅,還是願意把錢捐給他們。因為這些組織的公益屬性,雖然沒有被中國目前的法律認可,但他們已經通過口口相傳,在民間一定範圍內建立了口碑和公信力。給他們捐款的人,相信100塊錢到他們手裡能比在其他組織手裡產生更大的公共效益。

所以目前紅十字會的承諾要把每一分錢用在災區,幾乎不能說明任何問題。因為同樣使用錢,只有在這樣競爭而不是壟斷的情況下,才能透明地反映效率和成本。臺灣災害管理研究專家丘昌泰先生告訴筆者一個故事,讓人感慨良多。臺灣921地震後,慈濟功德會就取得了很大的發展。因為在災後重建中,政府的一些組織要花很大一筆錢才能重建一所學校,而慈濟功德會的人因為有信仰支撐,很多專業人士參與都盡心盡力,而且不記報酬,花一半的錢就能辦起來,甚至房子蓋的質量更好。就怕貨比貨,大家看到同樣把錢都花在救災上,但錢到了慈濟手中就能發揮更大的效率。所以以後都願意把錢捐給慈濟。

這種競爭也會使社會理性的看待民間組織的需要,一個組織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費,會用自己的工作證明,自己的公共服務是值這個管理費的。而不會向中國紅十字會這次這樣可笑地站出來,辯白自己不收管理費。

競爭已經啟動

儘管還有不盡人意之處,但2008年的這場大災,以經激活了很多人的思考和夢想,也深化了人們對於慈善的理解。

一些私墓基金已經走在了前面。中國民政部的統計數字顯示,自05年放開私募基金會的申請以來,中國已經有300多個私募基金會出現,大量資金業已由此從企業或個人進入公益、慈善領域。紅十字會,慈善總會相比,那些私募基金不能公開向社會募捐,大多由企業或者企業家發起。雖然募款方面尚不能體現和"GONGO"們的競爭,但在慈善理念方面卻展現了讓人耳目一新的風采。

南都公益基金會發起人的周慶治先生平時就經常強調,"慈善並不只是在捐款支票上簽個字那麼簡單,而要保障每一分錢花出效率和質量來"。他認為有人捐出一筆很大的數字,就覺得很光榮了,媒體一報導,接下來的事就不管了,覺得已經盡了心,是不對的。用自己的智慧盯住錢是怎麼花的,怎麼更大的實現社會效益,更加重要,這樣才能在更高的層面上體現負責任的慈善態度。

在這次災後的第三天,南都公益基金會就宣布:"緊急安排1000萬元專款,用於資助民間公益組織利用自身專業技能開展救災和災後重建的公益服務。" 而且專門用於"專業人士和專業志願者的人力資源服務成本,原則上不提供物資、硬體購置的資助。"換句話說,與紅十字會不承認自己收管理費相反,南都公益基金會專門資助一些民間組織"管理費",資助領域包括醫療救護、信息平臺、家庭重建、疫病防治、兒童救助、孤殘幫扶、抗災減災知識普及與教育、環境保護、老人救助、心理輔導、志願服務、社區重建、研究、諮詢與培訓等。

基金會秘書長徐永光告訴筆者:"這一千萬比起動輒幾十個億的紅十字會來說不算什麼。但我們的目地就是為了幫助民間組織成長,併發揮作用,我們的第一筆資助都不超過5萬,就是要鼓勵和激活大家競爭,我們看那個組織做得好,花錢效率高,就再提供第二筆,第三筆的資助。"

有一些企業家更是直接把企業家能力運用於慈善事業中,5月24日筆者在北京見到了剛從什邡和都江堰災區的考察回來的上海證大集團董事長戴志康,他痛心地看到這麼多學校倒塌,而政府大樓或居民樓倒塌沒那麼嚴重。他認為不能光怪建築商偷工減料,更深層次的原因在於,長期對這類公共設施投資不足。所以他在災區就當場決定要參與學校的建設,他準備籌集6000萬,用於災區學校建設。筆者問他,有沒有考慮捐給哪個機構來做,他非常自信地說:"用不著,我們直接來干,蓋房子,搞建設,我們企業就是專家,而且效率高,那些政府的懂得都沒我們專業。"而且他告訴筆者,當地政府對此非常歡迎和支持。

最讓人感到了高興的是,在這次災害中,各級政府普遍對民間團體和公民的自主參與,帶有善意乃至鼓勵的態度。溫家寶總理對美國誌願者團體表達感謝的鏡頭,通過CCTV傳遍了全國。如果回到20年前的中國絕不會是這樣。記得05年筆者在採訪全國政協副主席,愛德基金會名譽董事長丁光訓大主教的時候,他提到在愛德基金會成立之初,舉步維艱,政府中有一些左的思想認為,一個有宗教背景的組織搞慈善是"收買人心",接受國外團體的捐助和志願者是"喪失中國人的尊嚴"。為此丁老感慨,這樣的觀念太狹隘了,"只要是慈善,就該大家一起來做,比誰能做得好。"他說:"真正愛的精神也包括寬容別人,為什麼不可以讓各種人可以有自己的方式顯示出愛呢?對於所有的真善美我們都應當欣賞,我們在做好事的時候,如果一個佛教徒看到了,他一定也會很高興,決不會說,因為你的信仰和我們不一樣,你所做的事情就沒有價值。。。。。。我們基 督徒也絕不認為因為自己的努力和上帝聯繫在一起,就有權要求別人也這樣,比如雷鋒、比如白求恩,他們不信基督,他們有另一種信仰,但同樣表現出博大的愛, 不相信上帝的人也可以作出讓上帝喜悅的事情。"

丁老那時的憂慮已經成為了過去,今天在地震的廢墟上,甚至在未來的5-10年,一場競爭正在自發展開,這和我們以往所熟悉的競爭,不一樣,筆者把它稱作"善的競爭"。30年前的改革開放的啟發了賺錢的競爭中,過去計畫經濟大量政府所扶持的工廠,效率低下,瀕於倒閉,而在競爭中一批民營企業卻脫穎而出,壯大了中國經濟的力量,沒有這一次開放,就不會有中國的經濟騰飛。

這一次的災難卻自發地在促進中國的第二次開放,筆者把它稱作"社會治理"的開放。在這次開放中,社會意識到,慈善和關懷及一些公共品的提供,並不是,也不該是任何機構和組織的特權,任何有志願的公民都可以用自己的方式直接參與。這場競爭,競爭的不是如何賺錢,而是如何花錢,競爭誰能最有效,最明智地運用資源造福社會。在這場競爭中,一定會有一批民間組織和公民,脫穎而出,獲得社會的尊重和公信力。張國遠就向筆者表示,由於這次他們的工作雖然是"黑戶",但是各界都很信賴和認可,這次地震過後,他會考慮辭去原來的工作,專門成立一個專業與災害危機管理的公益組織。而中國紅十字會也會在這種競爭中產生反省,就像它這次表現出的難能可貴的危機意識一樣。

這一次"善的競爭"將促進中國社會的強大。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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