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改革信用卡管理規章 有利消費者



 

美國聯儲局和其他兩個金融管理機構星期五公布了改革的信用卡管理規章草案,這將是美國幾十年來治理信用卡業最積極、最嚴格的努力,草案禁止銀行任意調高欠款利率等行為,有利消費者。

據華聖頓郵報和今日美國2日報導,新條例可望年底完成最終修訂版本,新條例將管束消費者長期抱怨的"不公平或欺騙"的信用卡慣例。這類慣例包括對已經償還的負債收取利息,而且在消費者沒有被給予足夠的時間來付款時就收取逾期費用,當一張卡因不同的欠款適用不同利率時,發卡公司不可以把還款優先抵繳適用最低利率的欠款餘額。

過去,政府主管單位以強制信用卡發卡公司對消費者更好地揭露(disclose)使用條件和條款來管理信用卡業務。去年夏天,聯儲局提議要求發卡公司改進條款的公開 (disclosure),這個計畫仍在考慮中。不過信用卡監督單位和政府官員認為,這個星期四由儲蓄機構管理局(OTS,(Office of Thrift Supervision)和國家信用合作社管理局(NCUA,National Credit Union Administration )公布的新提案更清楚地發出對消費者有利的訊息。

在次級房貸危機中,美國聯儲局被批評反應太慢,這次新的信用卡管理規章草案也顯示聯儲局的轉變,不願意讓發卡公司透過莫名奇妙的費用和利率調升迫使消費者負債更高。

監管所有聯邦和一些州儲蓄機構的儲蓄機構管理局OTS 以及監督信用合作社的國家信用合作社管理局宣布他們已經同意了這個提議草案,聯儲局將進行表決。一旦三個機構都同意,這個管理規則將公布在聯邦公報。之後公眾有75天可以發表意見。

以下是儲蓄機構管理局公布的改革草案主要條款:

*合理的付款通知時間。除非消費者被給予合理的時間來繳款,信用卡公司不能認定付款延滯。銀行、儲蓄機構和信用社必須確定信用卡通知信至少在付款到期日之前21天郵寄或是派發。

*雙循環付款(Double cycle billing.)。銀行不可以採用把最近一個週期的欠款餘額拉到前一個週期來計算費用的這個雙循環付款習慣。現形實務上,一個沒有欠款的持卡人,本週期刷卡500美元之後準時繳款450美元,將被以全額500美元計算利息。

*欠款的利率調升。除非一些情況下,否則銀行不能任意調高欠款的年利率。

*還款的分配(Payment allocation)。當不同欠款餘額有不同的利率時,銀行不能將高於最低繳交金額的還款以傷害消費者的方式分配。他們必須優先把全部的繳款金額分至最高利率的欠款部分,或是平均分配給不同利率的欠款餘額。

*信用發行的費用/保證金。銀行不能收取信用卡的開戶費或會員費─ 如果這些費用將用到帳戶可用餘額的大部分。

*廣告信用卡有多重年利率或是信用額度範圍的銀行,必須揭露決定消費者是否適用廣告最低利率的因素。

*透支計畫選擇( Overdraft program opt out.)。規定也將禁止銀行以支票帳戶、轉帳卡購物或自動提款機交易來支付透支額度時收取手續費,除非銀行給消費者選擇透支付款方式的權利。

* 如果透支完全是因為臨時扣除資金超過交易的實際購買金額時,銀行不能收取透支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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