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西征實錄:合作簽約 洗錢入袋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蔡姓台商,1993年到山東省臨沂市考察,看中羅莊區約1000畝的荒地,打算開發成臺灣工業城,估計可以進駐至少100家臺灣企業。蔡董與臨沂市羅莊區的書記當下達成協議並付了訂金,同時陸續引進7家台商,總投資金額也高達3000萬美金,可是羅莊區書記卻變卦了,用各種理由,就是不發「國有土地使用許可證」,這樣的舉動造成蔡董恐慌,當然也無法再吸引其它台商。
1996年12月9日,投資1500萬美金的東亞地磚廠董事長夫人在家中被人綁票,在警匪對峙時,公安罔顧人質的安全,導致董事長夫人與三名綁匪一起被炸死,這種隨時可能再次發生的綁架案,使當地台商人心惶惶,無心經營。2000年左右,所有進駐的台商都撤出臨沂市,臺灣工業城的夢當然也無法實現了。 台商撤離後,所有的資產都交給蔡董處理,在臨沂市副市長徐景顏的推薦下,蔡董與中國遠大集團的董事長範建國合作,打算成立一家新公司,蔡董以3家企業的廠房、建築及土地做為投資。沒想到副市長立刻在這份合作協議書上批示,3天內將所有資產都轉到範建國企業的名下,範建國則迅速以這些資產向銀行抵押貸款,取走1530萬人民幣,從此不再理蔡董。
原來,成立新公司只是一個幌子,副市長的推薦與幫忙是假的,詐騙才是真的。蔡董到法院告範建國詐騙,但是官司打了3年,換了3個律師,結果還是輸,而所謂的《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根本沒有用。
中國從中央到、省、市、縣都設有臺灣事務辦公室,簡稱台辦,表面上是幫助台商及台胞解決問題,實際上是對台商及台胞進行統戰與監督。說你會贏,給你希望,為的是怕你向媒體投訴,影響其它台商的投資意願。 實際上,台商在中國很少能打贏官司,即使贏了,法院也不會執行。說謊是中共的文化,所以對中國領導的承諾不要太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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