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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桂蘭、譚京花法制培訓班照片曝光(多圖)

 2008-05-01 00:0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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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桂蘭、譚京花在法治培訓班



30日今天上午10時,王桂蘭女士致電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我和譚京花被扣留在一個「療養地」,政府說在5月15日處理我的問題。

中午13時,譚京花的兒子譚軍發來了幾張王桂蘭、譚京花正在「療養地」的照片。以下是譚軍所寫的情況介紹:

關於我媽這次被恩施市公安局軟禁在恩施市一事。4月28日我找到市公安局、州公安局、市信訪局,他們都說不知道我母親已回來的事,三個部門都踢皮球不肯承擔責任,只有信訪局周局長告訴我說我媽在一個"環境非常優美舒適的地方療養休息,過得非常的好,還叫我們不要擔心。"但是當我提出要與母親見面的要求後,他卻說不能帶我去。後來我按我媽說的地址找到了他們所謂的療養地方。那是一個非常偏僻的大山上的林場裡。前面是陡峭的山坡,只有一條小公路可以到達,後面也是深山老林,裡面有法院,檢察,公安和保安把守。




周局長:環境非常優美舒適的地方療養休息

4月29日我再次到市信訪局要求他們給個說法,後來有2位信訪局長,1位公安局副局長和市政法委書記在一起接見我。我首先提出我媽違法沒有?現在是被關押,拘留還是被軟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市公安局姓游的副局長很肯定的告訴我沒有違法也沒有限制我媽的人身自由,只是現在在參加法制學習培訓班,是強制性的。也就是說不管當事人願不願意都必須服從。不能下山。這樣自相矛盾的話也虧他說的出來。既然是學員在你那學習也就應該有通知書和學習期限吧?他竟然說是已經口頭通知了,至於期限暫時還沒定。我說你們既然沒限制她的自由我就有權帶人走。但是又都不准帶走。

就連我提出讓他們開車送我去接走才3歲的小侄女,他們也說沒有這個義務。

那裡面除了我媽和王桂蘭還有法院的一位女院長、市公安局3人、檢察院2人、信訪局2人,還有五個保安,一天24小時把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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