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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又一起特大冤案揭秘(圖)

 2008-04-16 06:1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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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制度作孽、司法不公,無數的人間悲劇在中國人民身上重演。湖北省京山縣的青年佘祥林是在"被殺"的妻子"復活"之後才走出呆了十一年的監獄,而河北青年聶樹斌是在被槍斃之後,真凶才落網;河南籍的農民郝金安也是在真凶浮出水面後,才艱難地洗脫了殺人的罪名。

黑龍江省巴彥縣榆樹鄉榆樹村的農民陸金又在重複他們的故事,所不同的是,陸金的兒子經過七年的泣血上訴才洗脫了父親"姦殺村婦"的罪名。

12年前,這裡還是陸金溫暖的家,而12年後,陸金
流離失所


"強姦殺人" 身陷囹圄

1996 年7月的最後一天,晚飯過後,巴彥縣榆樹鄉榆樹村村民陸金像往常一樣,和全家人坐在炕上看電視。這時,十多個便衣警察衝進門,不由分說地要將陸金帶到村大隊裡"瞭解情況"。陸金當時腳上穿著拖鞋,一名警察告訴他回去換鞋,就在他轉身進屋的一剎那,一副冰冷的手銬套在了他的手腕上。

"憑什麼抓我?不就是告他們濫攤派、貪污腐敗嗎?我有證據啊!"陸金拚命地掙紮著。這時,陸金的大兒子陸興波也衝了過來,極力地保護著父親。隨後,父子倆被抓到榆樹鄉小學。陸金被帶到位於校園東側的空教室。陸興波被關在不遠處的西屋。

在這個臨時的審訊室裡,陸金被扒光了衣服。警察在他身上仔細地查找著蛛絲馬跡,但是沒有結果。次日下午,陸金被帶到了榆樹鄉派出所一間陰森、潮濕的屋子裡呆了兩天兩宿。直到8月3日,陸金被轉到收審站時他才知道--原來他被抓不是因為狀告村大隊幹部,而是因為"強姦殺害村婦彩鳳(化名)"。

村婦之死攪亂小村落

1996年7月23日清晨,彩鳳的兒子慌張地跑到村委會,說他媽彩鳳兩天兩宿沒回家,找遍了所有她能去的地方都沒有找到,可能是出事了。

彩鳳是村上的名人,那一年她35歲,能說會道,和村裡很多男人"關係密切"。 那幾天,榆樹村狂風大作,暴雨傾盆。村委會的幾個村幹部立即發動全村老少分成組,尋找失蹤的彩鳳。幾十戶村民不分黑白地找了兩天也沒有發現其蹤影。

7 月25日9時許,村民崔正和帶隊的三、四個村民在屯東南2.5華里的苞米地裡發現了一具散發著惡臭味的女屍。女屍俯臥在地壟內,上身穿的粉紅色套頭背心雖被泥水浸透,但還算完好,下身的粉色褲衩一半被拉下,脖子上繫了一根布條,布條一頭系死在一棵玉米根部。由於接連幾天陰雨,加上天氣正值三伏天,屍體被發現時已高度腐敗。

但根據現場的衣物,彩鳳的丈夫還是確認死者就是失蹤了四天的妻子。

屍檢很快證實,彩鳳為他人勒頸機械性窒息死亡,死前曾與人發生過性關係。死亡時間為7月21日上午9點左右。

巴彥縣公安局立即成立"7•21重大強姦殺人案"專案組,破案指揮部設在村委會。原來寧靜的小村立即因為彩鳳的死而攪得沸沸揚揚。

"疑罪從有"的推測

公安部門採取慣用的拉網式排查:彩鳳的鄰居、好友、親戚以及當天到現場的幾乎所有的人。但公安部門沒有找到可疑的人。

此時作為第一發現人,61歲的崔正和便"順理成章"地成了公安機關的重點懷疑對象。在公安局的審訊室裡,一直以破案"功臣"自居的崔正和,老實地交代了他確實和彩鳳的關係不一般,而且就在彩鳳死的那個早晨,他們在苞米地裡發生過關係。

法院判決書上清楚地記錄著崔正和當年的證言。"7月21日早上吃完飯,我沒事到處閑逛,突然看見彩鳳和她兒子經過,我就在她們後面跟著。到我家苞米地時,我就想跟她在這裡發生關係。彩鳳說她害怕別人看見,再說她兒子也在附近,後來她把孩子支走了,就和我在苞米地裡發生了關係。事前我給她三十元錢。完事後,她害怕讓別人看見,就讓我先走了。但是我和彩鳳發生關係的那塊地不是找到屍體的那塊地。""我和她是有關係,但是我沒殺人啊!"崔正和剛被抓進去時矢口否認殺害彩鳳,但在公安機關的"強大攻勢"下,崔正和交代自己是殺人凶手。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就在招供沒幾天,崔正和突然被"無罪釋放"了。原因是專案組經過調查認為,患有嚴重類風濕病的崔正和與年輕力壯的彩鳳在體力上相差懸殊,沒有作案殺人可能。

設"舉報箱",尋找"真凶"

真正的凶手又是誰呢?隨著崔正和被釋放,剛剛"水落石出"的案子又石沉大海了。專案組在村子設立了4個舉報箱,並重獎提供破案線索的人。

當時專案組十多個五大三粗的便衣和村委會的幾個幹部一大清早就跑到村民家瞭解情況,他們挨家挨戶地問"誰看見苞米地裡的事了?"有人說看見某某往苞米地方向走了,還有人說案發時間某某在苞米地附近溜躂,但是沒有一個人親眼目睹苞米地裡的血案。大夥從來沒有看到過這個大的場面,很多人都不敢出門,擔心成了專案組的"重點對象"。

但是,專案組在一段時間的調查後,變了調子。據村民路永發介紹:"後來不知道為什麼,專案組從詢問‘誰往苞米地方向走?'變成‘看見陸金去苞米地了嗎?'"

路永發說,案發不久後的一天,他被村委會的兩個村幹部用摩托車帶到了榆樹鄉派出所,說要調查一點事。一個穿警服的人說,路永發的侄子檢舉說陸金背一個女屍從苞米地裡走出來,問他是否知道?路永發表示沒有聽侄子說過。另外幾個警察還"安慰"他說:"陸金已經被抓了,不會出來的,你放心交代吧。"

直到這時,榆樹村的人才知道殺害彩鳳的"真正凶手"是陸金。村民們都被這個結果震驚了。

"陸金殺人?誰信啊?"、"陸金多仗義啊,怎麼會殺人呢?一定遭人陷害的。"村民們議論紛紛。但是大夥的質疑並沒有影響專案組斷案的堅定。轟動一時的"7•21重大強姦殺人案"宣佈告破。

"肋骨都被打折才瞎編"

陸金被抓不久,專案組就聲稱,陸金"供認了殺害彩鳳的經過"。不僅如此,專案組還拿出了陸金二哥陸泰的證言,證明案發時"陸金拿著鋤頭,往苞米地方向去了。"與此同時,村委會還出具了"陸金品行敗壞,強行搞男女關係,給社會造成極大影響,該人不殺不平已民心(原文如此)"的證言。

1996 年9月9日,巴彥縣公安局將陸金涉嫌"強姦故意殺人罪"案件移交到巴彥縣檢察院。公安局在起訴意見書中指控:案發當日,陸金從自家門出來,尾隨彩鳳到苞米地,見她和崔正和說話,便躲了起來。等崔正和走後,陸金強行與彩鳳發生關係,並將其衣服拽壞。事後,彩鳳不同意陸金給30元錢,並揚言告陸金,陸將彩鳳掐昏,並把她的衣服撕成碎條,將其勒死。

1998年陸金案件轉至哈爾濱市檢察院,但是卻遲遲沒有向市法院提起公訴,理由是證據不足,哈爾濱市檢察院退回補充偵察。在公安機關審問筆錄上,陸金開始承認是自己與崔正和一起干的,後來又承認是自己單獨干的。但檢察機關一來調查,陸金就翻供。陸金說公安機關審他的時候,"不讓喝水,不讓吃飯,不讓睡覺,肋骨都被打折了,沒辦法只好瞎編。後來審的人提供一個細節,我就跟著說一個細節。"

2002 年11月6日,哈爾濱市檢察院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訴。2003年1月3日,經過兩次開庭審理後,哈爾濱市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陸金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陸金聽完判決結果,當庭大聲呼號:"我冤枉啊!兒子,你一定要為我伸冤!我沒有殺人啊!......"

正文千餘字的判決書稱:"被告人陸金犯罪手段殘忍,後果嚴重,予以嚴懲。"

土地糾紛兄弟斷情二哥證詞指向陸金

陸金的代理律師、日豐律師事務所律師孫曉明剛一接觸這案子就覺得很蹊蹺:公安機關在屍檢報告中隻字不提在受害人體內是否檢驗出與陸金相吻合的精斑;受害人身體強壯,遇害時一定拚命掙扎,但公安機關並未在陸金身上發現傷痕;檢察機關的指控除了陸金的口供外,沒有任何陸金殺人的直接證據,而間接證據也有漏洞。從其他村民的證言發現,陸金也不具備作案時間。

孫曉明認為,陸金二哥陸泰和村委會的證言是陸金被捕和定罪的最重要依據,最為致命的。

當有人提到自己的親二哥,陸金就哆嗦著嘴唇,淚流滿面:"我們兄弟之間是因為一點土地而鬧得恩斷義絕。"1996年,陸泰從農民手中轉包了三十畝土地,後來因土地租金問題和村民鬧得不可開交。後來陸金與村民簽訂了合同,轉包了這三十畝地,從此兄弟倆結了仇。當年專案組在村上設的四個舉報箱只收到一封舉報信,就是陸泰寫的,稱案發時看到弟弟往苞米地方向走了。

時過境遷,如今陸泰已是白髮蒼蒼的古稀老人,當年的恩恩怨怨,他至今仍未釋懷。陸泰承認當年向專案組提供證據,說看見陸金往苞米地方向去了,但是沒有說看見陸金殺人。陸泰還反覆叨咕"陸金霸佔了他的土地,他永遠不會原諒的。"

因揭發村幹部貪污惹禍上身

當年,因為村委會濫攤派收費,向每戶在家務農的村民收取300元"勞務費"。陸金帶頭和村官理論,沒過多久,他又因村委會賣給農民的化肥缺金少兩,和幾個村幹部大打出手,最後鬧到了派出所才了事。隨後,陸金又向省信訪辦寫舉報材料,縣紀檢委到村裡核實情況。一時間,攪得村委會人個個神經兮兮。

"陸金這人脾氣特倔,總不服氣,但很義氣,經常替大夥出頭。"村民們對陸金的為人這樣評價。當年曾被專案組拖壓的王俊才如是說:案發後不久村幹部找他談話,問他是否看見陸金去苞米地?如果提供證據可以把他一個孩子的戶口落到縣裡。王俊才說,他沒看見,而且人命關天的事不能瞎說。沒多久,陸金就被抓了。

兒子為父親泣血討公道,七年漫漫上訪路

原本清貧但很幸福的家庭因這突如其來的打擊變得支離破碎。

與父親一起被抓的陸興波因偷樹被勞動教養一年。案發當年3月,陸興波與同村的兩個人一起曾因偷樹被罰款。事情已經過去4個多月後,陸興波又與父親陸金一起被抓,警方給出的理由還是偷樹。陸興波說:"偷樹事件都已經做了處罰,為何還要抓我?純粹是找藉口。"

家裡的兩個頂樑柱沒了,丈夫又揹負了強姦殺人的罪名,受到強烈刺激的陸金的妻子一病不起,她每天精神恍惚,度日如年。遠在遼寧打工的二兒子陸興旺聞訊後回到家中,以6000元錢賣掉了祖父留下的那套老房子,又東挪西湊了幾萬元錢,踏上了為父親申冤的漫漫上訪路。他跑縣城,去省城,一封又一封申訴信,能想到的部門都寄了,但是大部分石沉大海。 持續的上訪使家中的經濟狀況越來越困窘。

陸興旺每天蹲到申訴單位門前等待回信,餓了啃口饅頭,渴了喝口涼水,晚上睡在火車站候車室裡。在市內,他從不捨得花錢坐公交車,每次都是步行穿梭在各個單位之間,腳上的布鞋被磨得露出了腳指頭。有一年冬天,一個上訪單位收發室的大爺見發著高燒、蜷縮地蹲在門廳牆角處的陸興旺可憐,就送他一件棉衣和一雙棉鞋,陸興旺沒捨得穿,偷偷地放了起來,準備留給父親出獄後穿。

陸興旺發誓:"我一定要給我爸討個公道,即便搭上命我也豁出去了。"這些常人無法體會的壓力和折磨對於父親被抓時年僅21歲的陸興旺來說,是無法承受的。後來,因為長期精神壓抑,加上每日以淚洗面,1998年,風華正茂的陸興旺一隻眼睛失明瞭。

陸興旺清楚地記得給他帶來希望的那個面容慈善的法官。2003年2月,就在陸金被宣判不久後的一天,四處上訪的陸興旺將上訪材料送到了省高級人民法院一名法官手中。"求求您,救救我爸吧,他是冤枉的。"陸興旺一下子跪倒在了法官面前,像抓到救命草一樣緊緊地抱住法官的腿。就是這個上訪材料和這個有"良知"的法官給陸金的案子帶來轉機。省高級人民法院受理後,發現該案疑點很多,決定發回重審。

2003年12月,哈爾濱市檢察院撤回了對陸金的指控。12月9日被關押了2685天的陸金被取保候審。但是,並沒有認錯道歉,一直到2007年4月,巴彥縣公安局因"複查信訪事項答覆意見書意見的要求",撤銷了對涉嫌殺人不起訴意見決定書。2007年6月,巴彥縣檢察院才撤銷對陸金的"強制措施。"

但是,村婦彩鳳是被誰人所殺呢?當地的公檢法一直保護緘默。也許,只有冤死的彩鳳知道真相,而破案率逐年下降的中國司法部門永遠不可能找到真凶了。

西方法諺說:"遲來的正義是不正義的"

陸金回來了,但原來那種幸福的日子已經無法重現了。獲知丈夫被證明無辜後,陸金妻子日夜啼哭,她時時盼望與丈夫相見的一天,卻又害怕承受不住夫妻相見那一刻悲喜交織的複雜情感。

對陸興旺來說,這輩子最刻骨銘心的就是從巴彥縣看守所接父親出來時的情景。2003年12月9日,入獄已7年之久的陸金在法警的攙扶下,步履蹣跚地邁出了看守所大門,取保候審。他終於結束了長達7年的被冤枉的牢獄生涯。

一隻眼已瞎的陸興旺說:"那時,我們已經五、六年沒有見到爸爸了。我和哥哥扑到他的懷裡失聲痛哭,而他好像不認識我們似的,愣愣地杵在一旁。直到被我們的呼喊聲喚醒,一行熱淚從他瘦弱乾枯的臉旁流了下來。我們父子抱頭痛哭,彷彿這麼多年的委屈和痛苦在頃刻間全部釋放。"

入獄前,陸金身體強壯;出獄後,陸金的左腿被打得
嚴重變形

7年的牢獄之災,使陸金看起來比同齡人老了至少十五歲,精神不濟,背也佝僂了,走路需要拄拐。

在監獄裡,陸金用墨汁和鋼筆在身上深深地刺下了"千古奇冤"的字樣,在字的下面還畫了一個冉冉升起的太陽。陸金始終堅信,他終究會迎來曙光。

今年1月,陸金終於拿到了"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共同賠償決定書"。決定書認定,"陸金無罪被羈押,其人身自由權受到不法侵害,應獲賠償金224627.10元。"拿到這份判決書時,陸金忍不住再一次失聲痛哭。但是,二十二萬元又算得了什麼呢?能瀆回陸金的殘軀嗎?能瀆回兒子陸興旺失明的眼睛嗎?能瀆回妻子正常的精神狀態嗎?

陸金是不幸的,但他又是幸運的。如果沒有兒子孤注一擲的上訪,他可能要把殺人犯的罪名背一輩子。

一句古老的西方法諺說,"遲來的正義是不正義的",陸金案之所以冤枉無辜,就在於專橫的中國司法機關草菅人命,類似於佘祥林、聶樹斌、郝金安們的千古奇冤才會上演得太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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