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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房價映照下的中國傷痛

 2008-04-14 01:2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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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林市中心黃金地段的房格只有每平米1500歐元,比中國一些大城市的房價低。而德國人的平均工資是中國的10倍多!如此低價,炒家蜂湧而至,其中有高盛、百仕通等資本巨頭的身影在晃動。但他們「顯然投資出現了失誤」,收益比預期低得多,於是倉促退出,「敗走麥城」。
  
原因何在?原來德國政府有「三大殺手鐧」,有力地穩定了房價,狙擊了國內外炒家:
一是地價、房價、房租的指導價制度。這一指導價,不是房地產商或政府說了算,而是由獨立的地產評估師來評估認定。評估師對自己的評估結果負責30年,對評估中的錯誤負有法律責任。此外,德國還按照聯邦建築法成立了各地「房地產公共評估委員會」,其職責之一便是負責制訂當地「地價圖」的「標準價」或者「指導價」。這為不同地段、不同類型的住房制訂了詳細的「基準價格」,這類指導價具有法律效力,所有房地產交易有義務參照此執行,在合理範圍內浮動。

二是對抬高房價者的刑罰威懾。法律規定,對於房價、房租超高乃至暴利者,地產商和房東甚至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地產商制訂的房價超過「合理房價」的20% 為「超高房價」,根據德國《經濟犯罪法》,就已經構成了違法行為。購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訴,如果房價不立即降到合理範圍內,出售者將面臨最高5萬歐元的罰款。如果地產商制訂的房價超過50%則為「房價暴利」,這已經觸犯《刑法》構成犯罪,出售者將受到更高罰款,甚至被判處三年徒刑。

第三則是重稅限制。自有自用的住宅不需要交納不動產稅,只交納宅基地的土地稅。用於買賣的房地產首先要繳納評估價值1%-1.5%的不動產稅,房屋買賣還要交 3.5%的交易稅。如果通過買賣獲得盈利,還要交15%的差價盈利稅。自有房屋的出租除繳納不動產稅外,租金收入還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在20%至 45%不等(2009年後統一為25%的資本利得稅)。重重的稅收限制,大大壓縮了炒房者進行「低買高賣」的利潤空間。

與之相對應,看看我們偉大的文明的古老的祖國的古怪做法吧:
一是政府競拍賣土地,並把房地產作為支柱產業。漲了GDP,就有了政績和光明的仕途;同時政府官員的灰色收入源源不斷地增加著。

二是以市場經濟為遮羞布,不許觸動暴利的黑幕。連房價格成本都不能問,否則就是市場經濟的「恥辱」,就是體制上的倒退。

三是稅收制度嚴重欠缺,並在法律層面保護暴利。房價超過100%則為甚至幾百的「房價暴利」,不但相對而言稅不可征,且有法律庇護。
    
在房奴在呻吟聲中,房價傳導物價飛漲,底層民眾承受著更多的剝奪。

在房產市場上,玩民眾於股掌之上,吸民眾血汗如飲甘醴的,歸根到底就是利益集團,這些利益集團是政治經濟的壟斷者,呼風喚雨無所不能,黑心黑肺無所不為。試問,哪一個房產商後面沒有天然血緣或金錢堆疊出來的靠山?
    
與他們談民生,無異於與虎謀皮。辦法只有一個,民主才有民生——民主就是能當飯吃,民主就是能當房住。但與他們談民主,形同於自投虎口。周樹人兄有言:不是在沉默中滅亡就是在沉默中爆發。絕途之中的古國難道除了毀滅和傷痛外,真的別無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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