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悲啊!女子防止被拋棄與老闆簽訂二奶協議
楊小姐從大學畢業,在一傢俬企找到一份文員的工作,不久成了公司李老闆的二奶。為了能夠盡快轉正,楊小姐與李先生簽定了一份協議,規定協議期內李先生離婚並與楊小姐結婚,否則兩人同居的房子歸楊小姐所有。但是協議期還未到,楊小姐就感覺李先生疏遠了自己,為了避免人財兩空,欲通過法律程序要求李先生履行協議。律師認為協議無效,楊小姐只得到心理危機干預中心尋求幫助。
當二奶簽協議保護自己
三年前,楊小姐從大學畢業,在一傢俬企找到一份文員的工作。楊小姐供職的公司李老闆看上了楊小姐年青漂亮和青春活力,錄用後,立即對她發起了猛烈的追求攻勢,沒多久楊小姐就頂不住老闆的"追求",成了李先生的情人。
李先生老家有妻有子,於是向楊小姐承諾三年內與原妻離婚後和楊小姐結婚。楊小姐緊追著和李先生簽了一份特殊的協議。協議規定女方不得干涉男方的活動及男方的家庭,不得與異性談婚論嫁。作為回報,男方每月發給女方工資6000元,並承擔家庭日常生活的開支。
協議最為重要的是三年內,男方和原妻離婚與楊小姐結婚,如不能離婚,兩人同居在河西的120平米的住宅過戶至女方名下。最後明確:如男方違反協議則住房提前給女方,如女方違反協議則不能拿到房子。
簽定協議後,楊小姐總算放了心,兩年來,楊小姐與李先生一直"合作愉快"的過著"夫妻"生活。李先生毅然以丈夫自居,楊小姐則盡妻之責,並催李先生早日完婚。但李先生卻一直沒有動靜。
二奶請求心理援助
今年春節後兩人分別從老家回來,李先生回來的次數越來越少,楊小姐打電話還經常不接,以至於後來李先生就徹底不理楊小姐了。眼看協議期即滿,楊小姐的新娘夢有可能成為泡影,於是數次找李先生理論,但對方卻始終拒而不見。於是楊小姐僱人跟蹤李先生,終於發現李先生又有新的外遇,手握當年所簽的"二奶協議",楊小姐產生了把李先生告上法庭的念頭。
楊小姐諮詢了律師,對於這份特殊協議,律師給出了這樣的司法解答:楊小姐在明知李先生有家庭還與其保持非法同居關係,已經違反了《婚姻法》。而《合同法》規定協議中的約定內容必須是合法的,他們的關係本身已經違法,協議當屬無效。
楊小姐哭訴到南京市心理危機干預中心,以自己的心靈受到李先生的傷害為尋求幫助。干預中心的心理專家蔣艷芳接待了楊小姐,"我的青春已經沒有了,婚也結不起來了,"楊小姐哭泣著說,"所以我不能白白讓他玩幾年,再賴掉房子。"
蔣艷芳約見了李先生,李先生則認為,在自己不在家的期間,楊小姐與其他異性接觸,關係密切,違反了兩人當初的協議,同時提供了幾張楊小姐和其他異性在酒吧、餐館的親密照片。"花我的錢,還養小白臉,她是過錯一方。"李先生說,"我不能容忍,當然房子也不能給。"並要求楊小姐立即搬出現居住的住房。
楊小姐認為,李先生一心承諾和自己結婚,也是自己的本來目的,所以兩年來,自己才甘願邊做二奶邊等待,艱難地活在"大奶"的陰影之下,心靈受到極其沈重的傷害。現在既然李先生不能離婚和自己結婚,就應該履行原協議,將河西的房子劃歸自己名下。
李先生說自己養小白臉純屬無稽之談,照片裡的男子只不過是自己的一個小同鄉,在異地相遇,偶爾有過幾次接觸,沒有任何見不得人的關係。同時楊小姐還認為李先生倒是有外遇,常常夜不歸"家",留宿在外。最後楊小姐要求李先生履行協議,要麼和自己結婚,要麼將那套住房過戶到自己的名下。
心理專家認為
二奶現象是社會上的一種違法現象,這種姘居行為和重婚、納妾沒有本質上的差別,它是對我國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粗暴踐踏,兩人簽訂的所謂協議書,從法律意義上講,對雙方毫無約束力,所以也不存在違約的責任。
心理專家蔣艷芳對二位當事人的同居行為給予了嚴肅的批評教育,並建議立即解除同居關,同時對二人分別進行了諮詢和心理疏導,緩解因此事造成雙方的心理壓力。最後李先生給予楊小姐一定的經濟補償,將此事了斷。
- 關鍵字搜索:
-
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