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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榮坤一審判十九年 社保案關鍵判決棄商保官? 

 2008-04-08 11:3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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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保基金案核心人物--富商張榮坤週一一審被判十九年徒刑,他的律師表示當事人將會上訴。維權律師鄭恩寵認為該案判決將與上海高官的關聯輕輕帶過,有棄商保官之嫌。自由亞洲電臺特約記者丁小採訪報導

據新華網消息,上海富商張榮坤星期一在吉林省松原市被一審宣布單位行賄罪、對公司人員行賄罪、操縱證券市場罪、欺詐發行債券罪和抽逃出資罪,五罪項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19年,沒收其此前已被扣押的13億余元資產;並對兩被告單位上海沸點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和福禧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分別處以2.32億及5000萬元的罰款。

張榮坤的辯護律師許蘭亭當天告訴本臺,當事人已經決定上訴:" 他決定上訴了。作為律師我就發表評論了,他本人已經說要上訴,這已經表達了他對這個判決的態度了。"

官方報導披露法院認定的罪行包括張榮坤本人及名下的沸點投資、福禧投資為謀取本單位不正當利益,多次給予多名國家工作人員折合人民幣共計2900多萬元的財物; 2000年底至06年間,沸點投資、張榮坤與海欣集團高層勾結操縱海欣股份股票時,行賄170萬元,犯對公司人員行賄罪以及操縱證券市場罪;張榮坤作為福禧投資公司法人代表,在該公司05年發行短期融資券時,與公司幾名高層共同犯有欺詐發行債券罪;03年,張榮坤拆借上海社保資金2億元注入沸點投資,隨後實施抽逃。

上海維權律師鄭恩寵接受本臺採訪時指出,從被披露的判決內容來看,張榮坤揭發陳良宇等上海高官相關事實,和在量刑中是否起到作用都沒有在判決中得以體現,有棄商保官之嫌:"中紀委短短几個月能把上海社保基金案這些人拉出來,沒有張榮坤的檢舉,陳良宇不會這麼快倒臺。我認為按中國刑法來講張榮坤有重大立功表現,在判決書中要講清楚量刑過程中對他有從輕和減輕,也要把相關事實講清楚。我認為張榮坤並非該案的主犯和首犯,完全是貪官扶植起來的泡沫公司其一;另外他主動坦白交待揭發的事實, 在判決書中沒有體現的話,我認為處理有點不公,有點像周正毅案的情況。"

大陸知名的刑事案專家許蘭亭律師表示判決不公,但目前不便透露更多辯護意見:" 他上訴是跟律師商量過的,律師也是支持的。 "

鄭恩寵認為肅貪風暴之後社保基金案成了上海官商勾結腐敗問題的代名詞,然而背後更加巨大的問題卻被輕輕放過了。這些非法融資、挪用社保基金和行賄行為背後,往往都是指向與官方勾結的圈地開發、建設等活動。以張榮坤案為例,更多沒有在判決中公布的社保基金挪用款項,被用在了開發高速公路上,名不見經傳的張榮坤如何在幾年間注資一百億掌管上海的四條主要高速公路的呢?

鄭恩寵說,和此前不久被判刑十六年的富商周正毅案件一樣,這部分的更加敏感的問題似乎在判決中未能有所反映:"張榮坤案發後官方先後公布的材料來看,陳良宇他們幫張挪用了三十億社保基金,作為抵押再向銀行借了九十個億,去投資搞上海高速公路。表面上是社保基金案,實際上是土地腐敗案。搞高速公路首先要得到一定批准手續,然後涉及征地,過程中給農民非常低的補償。現在社保基金歸還了,但公路腐敗仍然存在呀!這方面我也找到了很多郊區的農民,很多案例我們都要公布。"

因為舉報上海官商勾結曾遭牢獄之災的鄭恩寵,在陳良宇等人落馬後至今仍受到當局軟禁和打壓。日前他甚至被警告不准就西藏問題發言。上週鄭恩寵在一篇文章中曾質疑政府高度關注西藏所謂打砸搶事件的同時,卻忽視在上海拆遷開發中、由開發商和政府主導、貨真價實且不斷發生的打砸搶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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