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財政部:淡馬錫必須遵守主權財富基金準則

針對淡馬錫控股日前指淡馬錫並非主權財富基金,不受美國與新加坡、阿布達比達成主權財富基金透明化準則的影響,新加坡財政部表示,淡馬錫控股必須遵守這項新準則。

新加坡"海峽時報"今天引述財政部的談話說,淡馬錫控股屬於新加坡政府百分之百持股的主權財富基金,淡馬錫必須遵守美國與新加坡、阿布達比日前達成有關主權財富基金的"政策準則"共識。

新加坡財政部管理與投資總監勞倫斯向"海峽時報"指出,主權財富基金的定義仍未取得廣泛的接受。但是,星、美、阿布達比日前達成的主權財富基金"政策原則",對多元化和不同經營背景的主權財富基金來說,是廣泛適用的準則。

淡馬錫發言人日前表示,淡馬錫不是主權財富基金,淡馬錫出售資產並為新的投資籌集資金,不需要政府批准,所以不受主權財富基金"政策準則"影響。

不過,勞倫斯說,主權財富基金可以狹隘地定義為政府百分之百持股的投資工具,資金並來自國家外匯儲備或中央銀行的資產,但更廣泛的定義可以包括所有國獨資投資工具。

勞倫斯指出,無論淡馬錫是否定義為主權財富基金,即使淡馬錫擁有管理自己的資產,但是淡馬錫和政府的關係是新加坡政府是淡馬錫的單一股東。在中國、俄羅斯和許多國家紛紛仿效新加坡成立主權財富基金對外收購產業,愈來愈多國家懷疑涉及國家主權的主權財富基金動機可能不是純粹的商業目的,因此在歐美施壓下,新加坡、阿布達比日前在華盛頓和美國達成共識,擬定"政策準則",同意主權財富基金的投資不會涉及政治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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