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民生問題核心是保障民權,只有民權得到充分的保障,才是解決民生問題根本所在,每年"兩會"都在避重就輕空談民生,不涉民權,民生問題何以解決?只能越積越多,越來越重,事實也是如此。
一直以來,人們被告之,人民是主人,人民擁有無上的地位和權力。人民似乎還擁有一切:政府機關是人民的、報紙電臺是人民的; "為人民服務" 、"一切權力來自人民, 一切為了人民"、 "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的口號隨處可見。然而事實恰恰相反,人民一無所有。毫無疑問,這都是權力強加於人民的謊言,不用過多複雜論證,稍有一點觀察力的人都會看到,各省市縣人民政府的機關大門前,都有著制服如軍人一般威嚴的崗哨,他當然主要是阻止訪民等模樣的人(人民)逕直進去,僅這一點我們就不難看出,人民政府只不過是貼著人民的標籤而已。
再看人民政府各大小官員,有哪一位是人民選出,受人民監督,且有權罷免的?至於人民代表,時下一句順口溜已道出實情:"百個代表九十九個官,剩下一個只半邊,人民代表在哪裡,官員之中隨便牽。"還有更為荒謬的--中共中央機關報人民日報--極力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始終堅持認為黨是偉、光、正,地地道道是黨和政府的喉舌。可是,連這樣標準的黨報,還要牽強附會說成是人民日報。再看人民廣播電臺、人民出版社,哪一家不受當局控制,人民能按自己意願發出聲音或自由出版書刊?
其實,像這樣愚弄人民的事例舉不勝舉,在他們眼裡人民只不過是個工具,或用來裝裝門面,或用來遮羞遮醜。至於人民應該擁有的權力,卻是極力迴避的。當局一貫強調所謂"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然而,那至關重要重要 "權為民所授"卻不願承認和接受。請問:用什麼來保證當局能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呢?做不到人民又能如何?這裡不難看出人民沒選舉權、監督權 、制約權和罷免權,人民自身的權利就必然要受到限制和侵犯。
目前,世界許多國家都在如火如荼的舉行大選,民主國家的人民正在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中國的"兩會"也在換屆,可遺憾的是,不管是國家領導人還是政府領導人,決定權都在一部分"寡頭"手裡,而不在人民手裡。正因為如此,爭取民權、保障民權顯得極其重要。
在解決民生問題上,只要還漠視民權、壓制民權,即使"盛會"開得再多,口號喊得再動聽,親民舉動做得再感人,也只不過是流於形式的政治表演罷了。事實早已證明,解決民生問題首要任務是還權於民,還政於民。這不是恩賜,不是施舍,是當今世界政治文明發展的趨勢--建立一個現代民主法治的社會,當局非不能也,是不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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