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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恩寵上訴案庭審 代理人受阻未能出庭

 2008-03-15 21:4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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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維權律師鄭恩寵起訴上海出入境管理局不發給他護照一案的二審在13號開庭,鄭恩寵的公民代理人馮正虎受警方阻攔無法出庭。

去年8月份,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拒絕頒發鄭恩寵護照和港澳通行證,理由是鄭恩寵是「犯罪嫌疑人」。而所謂「犯罪嫌疑人」公安指稱是租房「偷稅漏稅」問題,實際上出租的房子是鄭律師妻弟蔣先生的產權房,而且稅務部門已調查過認為沒有問題。因此,鄭恩寵向法院起訴上海出入境管理局。

今年1月初,上海浦東法院開庭審理,裁定出入境管理局的行為合法。後來,鄭恩寵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法院在3月13號上午9點舉行不公開的庭審。鄭恩寵聘請的公民代理人馮正虎早晨一大早起身準備去法院參加庭審,但是遭到警察的阻攔---

馮正虎:「他們等在我家門口,我出來他們就迎面而來。到了九點半,時間到了,他們也就走了。實際上我也去不了了,去了也沒用了,已經開庭之後了。」

馮正虎說,一月份一審開庭時,他也是被警察請去吃飯而沒能出庭。他說,這是公民權利和官權力的較量---

馮正虎:「他們要非法阻攔你,是要增長他們一種負面的權力。我肯定還是要去的,去是主張我們公民的一種權利。」

記者:「這兩種權利是不同的?」

馮正虎:「他們是力量的「力」那個權力,我們是「利」的權利。我們的權利是抗拒不了部門的權力的。但是,他的權力也不能使我們公民權利得到屈服。」

在北京的維權律師郝勁松對馮正虎作為公民代理人不被允許出庭的做法感到不解---

郝勁松:「公民代理是法律允許的,你審查時你可以不批准他代理,但是,你批准了又阻撓他出庭,這有什麼意義呢?沒有什麼意義嘛。你就讓他代理一下又能怎麼樣呢?」

由於鄭恩寵家的電話受到干擾,外面打不進去,無法聯繫到他。馮正虎說,鄭恩寵打這場官司並不在意輸贏,而是為了向官方取證---

馮正虎:「不是每場官司都是以贏為目的的,行政訴訟本身有的時候是得到官方取證的最有效的方法。」

記者:「向官方取證?」

馮正虎:「對,取證。因為行政官司取證是在對方的,對方有義務自己出具證據。鄭恩寵打這個官司其實很清楚,不在贏而在於通過這個官司迫使對方把證據拿出來,來證明他為什麼不能拿到護照這個問題。」

馮正虎說,法院作出裁決後,在裁決書上就應該說明把鄭恩寵視為「犯罪嫌疑人」的根據。

鄭恩寵是上海知名的維權律師,曾經因為為拆遷戶打官司和揭露原上海市長陳良宇的腐敗行為而被判入獄。去年出獄以來,極度頻繁的被當地公安以各種名義傳喚數十次,長期受到公安監控,沒有行動自由。今年2月份還曾經遭到公安的毆打。(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記者申鏵採訪報導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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