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媒體呼籲政府放棄主導城市拆遷

中國廣東省「南方都市報」連日來發表評論文章,呼籲政府放棄城市拆遷的主導權,並批評一些地方政府不理公職,只顧拆遷,為的是為自己謀利。

繼前天提出「政府只是城市拆遷的仲裁者而非主導者」後,「南方都市報」今天又再發表評論文章,呼籲政府放棄主導城市的拆遷權。

文章表示,過去表面上政府試圖在扮演服務型的政府和仲裁者的角色,出於對開發商和被拆遷人要一碗水端平的目的不主導拆遷,但實際上,很多地方政府是利益型政府,不但參與拆遷,更主導利於自己的拆遷,因此很多時候並不是一個公平的仲裁者。

評論指出,地方政府與拆遷的關係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不主導模式,不履行自己的公共服務職能,把主要精力都投在炒賣土地為自己謀利上,麻煩都扔給開發商和被拆遷人,自己只管賣地數錢。

二、半主導模式,幾乎大多數的暴力拆遷地方政府不是不知情,而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任由開發商野蠻,或是偶爾站出來調解做樣子,眾所周知樓市的官商結盟是一景;

三、主導模式,只有當拆遷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時,地方政府迫於各種壓力才會積極作為。

因此,中國的拆遷模式主導權實際上一直在政府手裡。只不過,一些時候地方政府藏在主導權的背後,表面上由開發商來主導拆遷;一些時候地方政府更是直接把控拆遷主導權。

而地方政府主導拆遷的一個明顯標誌是:各地紛紛按「淨地」模式出讓土地。既然是出讓「淨地」,肯定是政府主導拆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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