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專制的「集中力量辦大事」與「集中力量辦壞事」
我們經常能聽到各種重大會議中那些黨魁與政府首腦們說到"我們如何如何地可以集中力量辦大事",由此來證明現行制度的優越,也證明自己管理的有效。由於聽得太多,常常就忽視了這句話背後隱藏的內涵,也讓人麻木得忘記去追索這言詞之下的真意,甚至讓人覺得真是個道理似的。其實只要我們靜下心來認真思考一下,就會發現這句話其實並非那麼有理。首先,"集中力量辦大事"的語義內涵著專制的意志,有超越於現實客觀條件許可去做一些大而高的事,是一種典型的好大喜功的表現。一個社會發展應該是均衡的,社會力量達到什麼程度,需要辦什麼事就該是水到渠成的,而不需要那種為了某件事而忽視、壓制、甚至扼殺其他的事來求得發展。這種以無視其他發展而集中起力量來為了某個目標而做的事,往往就會是一種權力集團的意志,因為只有他們才能在強權下集中力量辦大事。所以那種所謂集中力量辦大事其實常常就是不顧國力與民財去完成權力統治者意志的事,甚至就是權力首腦個人想當然的事。
再次,"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哲學基礎是主觀主義,是不懂得遵從客觀規律的狂妄無知思想。社會發展是個自然演進的過程,平衡協調是自然與社會的本質特徵。一旦社會需要所謂集中力量時,主觀上就是覺得自己可以超越這些規律之上,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來辦事。於是那種"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人定勝天,大躍進,等等荒謬怪異的思想就會出來。這種思想源流其實久遠得很,從中國王陽明哲學的與天地齊心,萬物唯我而生,到更遠的莊子與列子思想中,都有這種影子。所以今天的集中力量辦大事並非有多少首創意義,而是沿襲過往人類的一些思想,而用現代語言包裝起來而已。
最後、"集中力量辦大事"從歷史而言是禍國殃民的。中國今日只作觀賞的長城,與只作臭水存儲的運河,就是集中力量辦出來的大事。這種大事在當時起了多少作用尚難定論,但當時為了辦成這所謂的大事窮盡民財,竭盡民力,讓多少人家破人亡,妻離子散,那是史書上血淚斑斑,鮮活記載著的。要不何以有暴政秦隋之論,有孟姜女尋夫哭倒長城之劇。可見是無數的白骨堆積出力量,成就著大事。更有近者如上世紀50年代的跑步進入共產主義,大躍進,人民公社,那真是集中力量辦大事,趕美超英,結果導致餓死三四千萬人。這種集中力量辦大事現在當然還沒有停止,看看三峽,看看磁懸浮,等等。這種不顧民生疾苦,當多少人無錢上學,多少人無錢醫病,多少人飢寒交迫時,大量的民財被榨取投入了那些所謂的大事上。這種力量的集中是以民生的疾苦為代價,而這種所謂的大事卻是統治官僚的一拍腦瓜。
從人類的歷史事實來看,那種專制統治集團經常會口頭宣講著的集中力量辦大事,那種言外之意還有為了辦大事可以不擇手段,而任何影響辦大事都可以格殺勿論。在大事面前一切都必須讓步,為了大事一切都可以擱置。這是那種堂皇宣示要集中力量辦大事背後的內涵。
"集中力量辦大事"從人類一再昭示的事實來看,最後結局往往是集中力量辦壞事!前面已經提到的遠者如長城與運河當時埋下多少屍骨暫且不說,就是近五十年集中的力量,那餓死的幾千萬人,還有大煉鋼鐵毀掉的大好河山,文革掀起的全國性瘋狂,後來唯GDP發展破壞的環境、枯竭的資源,等等這些都與集中力量不擇手段的辦所謂大事有關。
今天中國正在辦所謂的奧運會,這又是讓我們常常聽到要集中力量辦的大事。而為了這種集中我們不得不悲哀地看到封殺言論,為了這種所謂大事而將基本人權棄置,為了這種大事可以讓多少拆遷戶無家可歸,為了這種大事---。這種大事真是滲透了一個民族的斑斑血淚。
從人類歷史來看,那種高喊集中力量辦大事的政權往往是專制集權政權。讓人奇怪的是同樣辦的事,在民主國家卻沒有所謂集中力量辦大事之說。他們一切都在力所能及,一切都在平衡協調中,能辦則辦,辦不了就拉倒,無所謂集中不集中的。尤其他們往往把一個國家的基本人權視作最大的事,事實上人類一切大事沒有比人權更大的事,設想如果沒有人權,任何所謂的大事又能有什麼意義呢?最後除了是統治者的大事,天下百姓連做人都不得還有何大事可言?談到此我想起了小時候在農村,每年過春節時那是農村中家庭最大的事的,不過豬也每年都過春節,被迫參與這種大事的慶典,但這種大事最後就是殺豬過年。如果沒有人權保障的大事,最後結局就是大部分人的白骨去充填起小數人的大事,這樣的大事難道不是一種災難嗎?
從古往今來的歷史事實一再昭示:沒有一個體現公民意志,反映絕大多數人意願的機制,那些所謂的集中力量辦大事,最後往往就是集中力量辦壞事,讓無數人的血淚與被剝奪的人權成就起小數統治集團的主觀意志上的大事。所以我們應該對一切這種集中力量辦大事的言說保持一份警惕!
2008-3-3於北京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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