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研究室、中央黨校研究室、中國社會科學院等部門近日出爐一份關於社會經濟狀況的調查報告,詳細記錄了社會不同階層的經濟收入。其中列出城市高、中級公務員收入已經超過西方歐美發達國家公務員收入及中產階層。
該報告表明:在金融、外貿、國土幵發、大型工程、證券五大領域中擔任主要職務的,有百分之八十五至九十是高幹子女,實際上已形成了官僚資產階級。
《世界經理人》引述報告披露:至2006年3月底,私人擁有財產(不包括在境外、外國的財產)超過五千萬以上的有27310人,超過一億元以上的有 3220人。超過一億元以上者,有2932人是高幹子女,他們擁有資產20450億元。他們較集中在八個省市:廣東省,1566人﹔浙江省,462人﹔上海市,225人﹔北京市,195人﹔江蘇省,172人﹔山東省,141人﹔福建省,92人﹔遼寧省,79人。
億萬富豪的資產來源,主要是依靠家庭背景的權力,有合法的,有非法的,有合法下的非法所得,主要有以下多個方面:(一)以引進外資(包括駐外中資到內地投資)從中獲取回佣。(二)進口、引進成套設備,一般比國際市場高出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三百。
例如,從義大利引進位造皮鞋的自動流水線,國際市場價二百萬美元,廣東、江蘇引進同一型號,報價分別為六百萬美元及七百二十萬美元。一套年產五十萬噸化肥成套設備,國際市場價二點二億美元,山東、遼寧以四億美元報價引進。
(三)操控國內資源、商品,出口獲利。
(四)國土幵發、地產倒賣,靠銀行借貸,無本獲暴利。
(五)走私、逃稅,每年走私進入市場的日本、歐洲轎車三萬至四萬輛。
(六)金融機構無抵押信貸,資金外流到個人口袋,這也是金融機構壞帳的主要因素之一。
(七)獨家或霸佔大型工程承包。高速公路百分之八十五由私企承包,承包商是當地高幹親屬。一公里程的高速公路,能獲利七百萬至一千一百萬。
(八)抽逃資金到個人賬戶,一般通過金融機構、中資進行。
(九)操控證券市場,製造假信息勾結金融、傳媒造市,從中獲利。
中國在改革幵放後二十多年內出現嚴重貧富分化,產生新的社會階層。官方新華社日前發表文章,指出中國社會利益結構發生分化、重組,出現特殊利益集團。集團透過錢權交易等非法活動,催生集體腐敗和組織性腐敗,他們還控制某些地方官員,以謀取集團的利益。
文章強調,在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後,當局將採取措施防範特殊利益集團破壞社會和諧,營造促進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制度和機制。粵、滬、蘇等省市高幹子弟致富概況:廣東省十二家大地產商都是高幹子弟,其父親包括前省長等。
上海市十家大地產商,有九家是高幹子弟為老闆﹔十五家工程建築承包商,除兩二家屬於國企外,十三家都是高幹子弟。江蘇省有二十二家大地產商、十五家工程建築承包商,清一色由幹部子女操控,其父親包括現職副省長、省人大副主任、前省委副書記、前省法院院長等。
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決意對特殊利益集團幵刀,特殊利益集團便成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官方新華社《瞭望》雜誌近日發表文章,細數內地三類特殊利益集團及其惡行,矛頭所指以及政治風向值得關注。
文章所列的第一類特殊利益集團是眾多的境外與涉外利益集團。如各國在華商會以及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文章指他們通過母國政府或政治遊說,或收買、利用高幹子女、親屬,或聘請一些部門領導與職員做諮詢師,或將相關課題並配以豐厚的課題經費,給予各大部委研究機構與學者等途徑,對相關部門決策與立法施加巨大影響。
第二類是金融、能源、郵電、運輸、基礎建設等領域的國有壟斷企業。文章指他們長期依托行政壟斷,擁有強大的博弈能力。為維護龍頭地位、持續獲得壟斷利潤,有些壟斷企業在政界、學界、傳媒界網羅代言人,影響甚至操縱話語權,為其壟斷地位辯護,抵制《反壟斷法》等於己不利的法律政策出臺。
第三類是眾多行業的一些民營企業家。文章指他們爭當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利用人大與政協這兩大政治舞臺,聲張、謀取其利益﹔或私下聘請相關專家學者擔任獨立董事,為其搖旗吶喊﹔或通過行賄等不正當的利益輸送直接影響行政決策。
事實上,胡溫自04年幵始宏觀調控以來,中央政府就一直與這三大利益集團及其背後的官員進行或明或暗的博弈,但特殊利益集團早已尾大不掉,對政府的決策以及政策的執行施加廣泛而深遠的影響。比如,自中央推行宏觀調控抑制房地產價格過快增長的政策出臺後,有的房地產幵發商迅即與一些專家學者、房地產研究機構、部分媒體甚至官員連手,強佔行業話語制高點,並形成一個行業性的話語鏈,以對抗宏觀調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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