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離異的相親相愛的夫妻

二零零三年年底,我和一個朋友去看守所看望一位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關押的朋友。在等待接見的時候,我們遇到了一位同樣去看守所看望丈夫的婦女。

因為等時間的緣故,我便和這位大姐聊了起來。

我問:"大姐,你也來看望親人啊?"

大姐:"是的。你也來看人嗎?"

我回答:"是的,我來看望朋友。你看誰呢?"

大姐:"我來看望丈夫,應該說是前夫吧。"

我詫異:"前夫就是前夫,怎麼能說‘應該是'呢?"

大姐看到我的神情,補充道:"說‘應該是'的原因是我們在法律上辦了離婚手續,從感情上說我們還是相親相愛的夫妻。"

我不解的問到:"既然你們相親相愛,幹麼要離婚呢?"

大姐眼裡頓時噙滿淚花,哽咽的說到:"我和丈夫均在政府機關工作,我丈夫因為信仰法輪功,在法輪功被打壓的時候,他沒有妥協,而且去北京為法輪功鳴冤。被單位從駐京辦事處接回來後就一直關押在這個看守所。將近兩年的時間一直囚禁在這裡,因為我丈夫拒絕放棄法輪功,我們單位就逼迫我和我丈夫離婚,否則就要把我開除公職。我是千思萬想、左右為難啊!不離婚吧,我們家庭就斷了經濟來源,一家人就要喝西北風,上大學的兒子就得輟學。離婚吧,他是當今難得的好人,特別是修煉法輪功以後,對我,對孩子,對家庭是一心一意,對左鄰右舍也是一付熱心腸,彼此相處的非常融洽,我實在捨不得我的丈夫。"

大姐擦擦溢出的眼淚繼續說到:"在這萬般無奈的情況下,我只能答應離婚。為了家庭和孩子我做了錯誤的決定,我真的很無助,我真是一點辦法都沒有啊!為了減輕良心的譴責,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每個週末給他送些他喜歡吃的食物,還有用的東西。我前夫叫我不要再來看他,專心照看好家庭和孩子,但我還是非常想他,非常願意來看望他,將近兩年的時間我沒有間斷過。"說著說著大姐的眼淚像斷線的珍珠灑落下來。

望著大姐傷感無助的眼淚,我真是揪心的難過。面對一個掌握一切資源的邪惡組織,面對一個流氓十足的政府,一個弱女子能有什麼作為呢?在選擇生存和愛情上,她只能選擇生存。本來這兩個美好的事物可以相得益彰的互相依存,但在邪惡中共統治的國度裡,卻成了非此即彼的對立。

邪惡的中共對外一直宣稱沒有迫害法輪功,沒有踐踏法輪功學員的人權,那為什麼要對一個不放棄修煉法輪功的政府機關人員,僅僅因為為法輪功上訪就要非法關押將近兩年呢?而且要強迫他的妻子和他離婚呢?這種強制關押好人、強迫拆散人家美好姻緣的強盜行為,難道就是邪黨標榜的"最好人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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