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子良:湖州建設局長既是強盜又是賊

說祝時偉是強盜:1999年12月7日,未出示任何法律文件和手續,強行拆除受法律保護、證書具全、佔地1,000多平方,周松青的私房。

說祝時偉是賊:他串通湖州法院,12月7日早晨6時,將周松青和老伴騙到法院,說是給他們解決問題,在法院內四個法官,圍著周松青和老伴,說要等庭長左綱來,目的是看住他們,不讓他們倆看見野蠻的拆房現場。作為「人民的法官」幹著這樣缺德的事,丟盡法院的臉、也丟盡共產黨的臉。與此同時他們還造謠說「周松青逃跑了!」,這是房產局長瀋小龍在他辦公室親口對訪民講的,看來湖州的貪官們沆瀣一氣,為致周松青於死地他們配合的步調多麼一致!。

四個小時過去了,庭長根本不想來,也根本不是「解決問題」。中午,等周松青倆老回到家中,一座建成才四年的大房屋成了一片廢墟。更可惡的是家中所有傢俱、物品、衣服被褥一件都未取出。事隔一年多在法院判決書的所謂「屋內物品清單」,其中最值錢的兩項,現金16,750元,黃金五兩多(二個金木魚x1.13 兩,一條項鏈一兩,手鏈7.6錢,園戒5.2錢,方戒二隻4.65錢)不翼而飛,「清單」上開列的物品在房屋主人不在場時由他們胡亂瞎寫,至今一件都未看見,旁人將它與土改時的地主一比:當時的「鬥地主」現在看是違法的,但破衣服也許會給他們幾件,而周松青倆除了兩個人,什麼東西也沒有拿出來。

九年來周松青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私有財產,無數次找祝時偉一夥交涉,打官司、去北京、杭州上訪,都無濟於事,不是被抓回、關押、拘留、罰款,還在臭名昭著的北京浙京辦儀化賓館地下室黑牢房,摧殘他的身心健康,強行剝衣服鞋襪,強迫站立直到昏倒。

法院成了祝時偉的私家法院,公安成了祝時偉的私家警察,更使祝時偉狂妄得無法無天,他公然當著許多訪民對周松青瘋狂叫囂:

「你一個沒文化、不懂法的刁民,你跟我說法,我說合法就合法。我要賠多少就多少,你既然跟我說法,那好,人家都可以另外補償點、增加點,你就是不行。就是剋扣你,怎麼啦!你奈何得了我嗎?你不是懂法嗎?不信你去打官司呀。你不想想現在都什麼年代了?……現在共產黨就是不講法,不信你就試試看。我看你能打贏官司?還是我說了算,我不用走動,一個電話就可以把你白的說成黑了。我隨便找個理由就可以把你的房屋說成不合法的,你跑死了也沒用。」

在儀化賓館地下室黑牢房折磨周松青時,打手們對周松青說:今天是在信訪局長凌雲的 「安排」下才讓你到這裡來的,說賠償170萬元;在湖州市郊東林鎮關押周松青時,湖州市發展公司辦公室主任孫力講:五兩多黃金再加你五萬元一共175萬元。在這以前湖州法院只判賠給周松青賠總面積的四分之一,折合人民幣48萬元。他們就這樣出爾反爾糊弄老百姓。後來周松青去找凌雲(就是前文《信訪局長有沒有權拘禁訪民?》中的凌雲):170方請你幫我買同樣面積的房屋能不能買到?凌雲說:「這是當時的房價,至於其它事誰答應的你找誰、誰關你折磨你找誰」。正如周松青在控訴書中說的:「披著共產黨的外衣,欺上瞞下、弄虛作假、偽造證據、顛倒是非、串通法院、殘害百姓、草菅人命,將老伴活活害死」就是這些人幹的。

周松青的老伴是1月16日過世的,九年來倆老都已在古稀之年,住的是15個平方的斗室,吃喝拉撒都在這15個平方里,只能臨時搭起閣樓,上面蓋著洋鐵皮,冬天冷,夏天炎熱難熬,一隻活動木梯爬上爬下。不光身體受盡煎熬,更是精神受到極大打擊,在她彌留之際再也不能爬木梯了,要求臨時借一間房過渡一下,他們派人上門一看,回去報告說:「她精神很好」。兩天後她含恨離開了人世,實實在在是被活活害死的。

祝時偉一夥是一批色歷內荏之徒,他們心虛得很,生怕將他們的醜事公諸於眾,這幾天處處派人監視周松青的行蹤,威脅他將受害資料上網,就是向「敵對者提供信息,是犯法行為」。周松青也曾請人幫忙將材料發到國內網站,邊貼邊刪,因而更是使祝時偉們有持無恐了,就在他來我處訴說冤情時,24小時跟蹤監視,周松青的小靈通隔不久就響鈴,派出所緊追不放,後來被老人機智甩掉,才使我們暢談。

近來國際上(國內更嚴重)出現毒牙膏、毒藥、毒玩具、毒水餃……使生產這些有毒產品的廠家,受到制裁,得到報應。共產黨極力維護的「偉、光、正形象」這才真正損害。唯獨中國的貪官、惡官、毒官至今逍遙法外,此類害群之馬,卻受到保護。我們可以斷言:當中國民眾覺醒之時,這些貪官、惡官、毒官的主子感受到威脅自身利益時,就是貪官、惡官、毒官們的滅亡之日。將他們送上法庭已為時不遠了,到時候你們將身敗名裂遺臭萬年!

(2008年2月26日)


【附件】控訴搶我財產、逼死我老伴

控告祝時偉(原城市建設發展總公司領導人;現任浙江湖州市建設局局長),偷拆我家房屋九年多來,不按政策賠償他利用職務之便披著共產黨的外衣,欺上瞞下、弄虛作假、偽造證據、顛倒是非、串通法院、殘害百姓,將我老伴被活活害死。

我叫周松青,男,73歲,浙江省湖州市人,少文化、無保障的城市老百姓。

事情發生在浙江湖州的1999年,一個既有「錢」又有「權」的湖州市建設局局長,拆遷經辦人祝時偉,為了剋扣老百姓的財產,當然目的是謀取他自己拆遷人的更大利益,還為了他的個人面子,竟然違法偷拆房屋到現已九年多時間,可就是不賠償。任憑你上法院還是到處控訴,他一路擺平不賠。房屋被偷拆後,就連過渡房屋多不給。九年多來我們已72歲的老夫婦,只能居住在15平方的平房內。

因房屋非常簡陋,再加上冬、夏氣候的危害。整天渡日似年,生活非常艱苦,到處求助無果。逼迫我們長年的奔波,由於居住平房空氣的不流通,使我們身體非常的虛弱,老伴已被折磨傷神。我們心情很是著急,又去懇求這位「領導」行行好放放手,安排一下我們住處、那怕是借一套房也可以,並對這位領導懇求說:「能不能在我老伴人生最後幾天裡,安排一下臨時過渡的房,讓老伴能享受幾天稍微舒適的日子,同時感受一下共產黨的政策;在她臨走之前看到共產黨的政策還是為人民服務的。」面對我的苦口哀求,這位領導以獸性的本質,根本毫無人性地回答:要按照政策拆一還一賠償房屋和借房是不可能的;現在就是一個辦法:意思是按拆遷我的房屋面積,賠償你四分之一的房屋或者相當四分之一的賠償款。其他沒得商量。這到底是為什麼、憑那條法律要如此剋扣我的合法房屋?不知多少次面對如此腐敗喪失人性的領導,我還是無奈。回家後看到老伴我無法回答,在老伴的再三追問下,只能將剛才去要借房的經過告訴了老伴。沒想到老伴在等了九年多時間後,她實在是等不下去了,即時她過度傷心、傷神和痛哭中;當晚就離開了人間。

我的要求並不高,也不是我有什麼奢望。完全是根據黨的政策,我們只要求要回本應屬於我們的房屋。可又為什麼九年多時間不解決?為什麼黨內會有這樣的腐敗人員掌權和枉法欺壓百姓?假使這天我借到了一套房,又假使沒這麼沈重的打擊和刺激?或者拆遷人早早的按照政策把房屋賠給我們了。就不會出這樣的人命!老百姓的命為什麼就這麼不值錢、如此不重視?這難道還不是被害死嗎?如此草菅人命,沒人管得了嗎?政策、人權在那裡?這些個別領導的腐敗行為,是不是就代表黨的政府?

說到這個祝時偉,人們要問他為什麼會如此沒有人性、殘暴?當然這裡有一個重要原因,他是為了報復。是為了個人面子而報復的。回過九年多前我們房屋被偷拆時,我曾經去問這位拆遷人領導並指質說:你們為什麼要偷拆我家合法房屋,是否有相關合法手續和法律文件。如果有應該按照程序進行;如果沒有的話,這是屬於違法行為。說這話,我的目的是想瞭解一下政策,為什麼自己的合法房屋會被莫名其妙偷偷地拆掉。同時也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就這話激怒了這位權大氣粗的領導,因為他無法拿出法律文件證實自己的合法,使他下不了面子、反而得罪了他。從我身上出氣,竟然在當時就當著其他幾位被拆遷人的面,指著老人暴跳如雷地說:「你一個沒文化、不懂法的小老百姓,你跟我說法,我說合法就合法。我要賠多少就多少,你既然跟我說法,那好,人家都可以另外補償點、增加點。你就是不行,就是剋扣你,怎麼啦,你奈何得了我嗎?你不是懂法嗎?不信你去打官司呀。你不想想現在是什麼年代了?……現在共產黨就是不講法,不信你就試試看。我看你能打贏官司?還是我說了算,我不用走動,一個電話就可以把你白的說成黑了。我隨便設法找個理由就可以把你的房屋說成是不合法的,你跑死了也沒用」。面對如此瘋狂野蠻、毫無人性的領導,我很是無奈,但我始終相信黨和政策會給我一個公正的答覆,所以在未拆前就向法院提交訴訟申請「停止拆遷狀」。

果然這個祝時偉,神通廣大串通政府和法院,偽造證據、顛倒是非來迫害控訴人。在99年法院「無奈」判決湖州政府為謀利偷拆我家房屋的行為違法,但私下幫助拆遷人壓制、剋扣賠償,故意違法改變原告「拆遷狀」上的請求,將1,000多平方米房屋定價 48萬餘元。造成我的不服,只好不斷地上訪要公正,而祝時偉就疏通政府個別領導不斷地加重鎮壓(沒有他建設局局長辦不了的事),在2007年我被逼四次上北京、杭州上訪,可都被祝時偉通過政府個別領導用警察截訪粗暴抓回,實行非法拘禁、拘留,每去一次就會加重折磨增加酷刑,截訪後湖州截訪人員,將我關押在北京儀化賓館浙京辦地下室黑牢房,摧殘我72歲老人的身心健康,強行剝衣服鞋襪,強迫站立直到昏倒,加重折磨達到同意剋扣的低價拆遷,難忍暗無天日的酷刑被逼簽同意承諾書,再被押回湖州非法拘禁!嚴重傷害侵犯我老人的人權!

中國憲法規定尊重和保障人權,現湖州市政府的黑暗,是個別領導造成。他們串通法院濫用公權侵害百姓,強權使用拘禁折磨酷刑摧殘老人侵害生存權,公然違憲侵害國際法規定的人權!我的合法房屋財產(有產權證800多總共 1000多平方米),在1999年被政府偷行強拆,並且將家中所有物品埋沒在地下,毀壞我家庭,已由法院判決政府(城建委)偷偷摸摸的強制拆遷違法,長期信訪要求撤銷法院自作主張的違法判決賠償金額,得到合理合法的賠償,完全是為生存的合法上訪!但九年多來全面信訪始終不理睬,完全漠視我的家庭生存權,激化矛盾破壞和諧!

控訴酷刑折磨侵犯人權,爭取享有人權,現我再上訪北京向中央請求真正為建和諧社會。並求助社會各界正義人士幫助,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解決群眾合理訴求,執行國務院頒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新時期信訪工作的意見》,指令湖州市政府清除共產黨的腐敗分子、解決我的生存權,依法按拆遷政策拆一還一賠償房屋和搶去內房中傢俱、衣被所有物品,尤其家裡還存放著祖上傳下的貴重物品(黃金、手飾、70年代收藏的珍貴集郵簿、現金等必須原物歸還)。同時補償九年多來對我的損害和人權的侵害;特別追究對我老伴致亡的責任問題,解決矛盾構建和諧。謝謝

作為湖州的市政府裡有如此腐敗領導,我感到悲哀,望各界人士幫幫我!

此呈
控訴人:周松青
2008年2月24日
電話:0572--2073733(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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