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壇年度大戲,全國人大、政協會議下月初將如火如荼地在北京展開。預期會中除了討論繼續宏觀調控,保持中國經濟穩定發展的核心議題外,如何處理貪腐將是中國民眾最關注的問題之一,而貪腐也將是中共長期執政的最大威脅。
中國經濟高速成長,不但肥了以炒作土地迅速致富的投機客,更滋生了大批貪污腐敗的官員,不但一般官員上下其手貪污,高層官員涉及貪腐的也不在少數,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中箭落馬,即是最顯著的例子。
層出不窮的高官貪腐,嚴重打擊中共第四代以胡錦濤、溫家寶為首的政府威信。儘管胡錦濤自二零零二年從江澤民手中接任中共總書記以來,雷厲風行打擊貪腐,但顯然成效不彰。
中國大陸近年來保持每年超過百分之七的高經濟成長率,吸引大批外資進入中國大陸,但是每年遭貪污的民脂民膏更是天文數字。為逃避追查,一些腐敗官員和民營企業,把國有資產和國內資金非法轉移到國外。
據統計,中國大陸自一九七九年經濟改革開放以來,大約有四千名貪官污吏逃往國外,帶走了大約五百多億美元的資金,這些被貪污走的錢可以養活不知多少農村貧窮農民。
據中國最高檢察院統計,從二零零三年一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中國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國家工作人員貪瀆犯罪案件十七萬八千多件,共計二十萬七千多人涉案,其中貪污受賄人民幣十萬元以上、挪用公款百萬元以上的案件逾三萬四千件,涉及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超過一萬三千人。
二零零三年以來,經中國檢察機關偵查的公職人員貪污案件被判有罪人數分別是:二零零三年一萬五千多人,二零零四年兩萬三千多人,二零零五年兩萬五千兩百多人,二零零六年兩萬五千六百多人,二零零七年兩萬三千多人。
數字會講話,換句話說,自胡錦濤二零零三年接任國家主席以來,被判有罪的官員人數高達十一萬兩千人。中共官員貪污腐敗之嚴重程度,已到了抓不勝抓的地步。
近年來,中共反腐敗鬥爭採取以「制度反腐」,透過「黨內監督條例」、「黨內紀律處分條例」、「對地方黨政高級幹部的巡視制度」、「中央各部委紀檢監察的垂直管理制度」和「行政許可法」等制度多管齊下,企圖將反腐敗鬥爭從「運動反腐」和「權力反腐」轉向「制度反腐」。
一般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貪官之中,犯罪項目涉及醫藥商業賄賂、價格違法、假劣藥品、教育亂收費、經濟犯罪及濫圈土地等。這些貪官只是透過黨紀程序予以懲罰,或被開除黨籍、警告,甚至只是記過等處分,而不用坐牢,形成「黨法大於國法」的現象。
中共領導人深知貪污腐敗危及政權,多次場合大聲疾呼,若不反腐敗就要「亡黨亡國」,甚至發動反腐敗政治運動,然而情況卻是每況愈下,越反腐敗就越腐敗。
這其中問題癥結在中共抗拒民主政治體制的改革,堅持「黨法大於國法」,所有貪污官員涉案都是「先黨紀、後國法」,案件先交由上一級黨組織屬下的紀檢單位查辦,這就給貪官污吏大開方便之門,有機會找關係保命,貪污腐敗層出不窮,也就不足為奇了。 来源:
中國經濟高速成長,不但肥了以炒作土地迅速致富的投機客,更滋生了大批貪污腐敗的官員,不但一般官員上下其手貪污,高層官員涉及貪腐的也不在少數,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中箭落馬,即是最顯著的例子。
層出不窮的高官貪腐,嚴重打擊中共第四代以胡錦濤、溫家寶為首的政府威信。儘管胡錦濤自二零零二年從江澤民手中接任中共總書記以來,雷厲風行打擊貪腐,但顯然成效不彰。
中國大陸近年來保持每年超過百分之七的高經濟成長率,吸引大批外資進入中國大陸,但是每年遭貪污的民脂民膏更是天文數字。為逃避追查,一些腐敗官員和民營企業,把國有資產和國內資金非法轉移到國外。
據統計,中國大陸自一九七九年經濟改革開放以來,大約有四千名貪官污吏逃往國外,帶走了大約五百多億美元的資金,這些被貪污走的錢可以養活不知多少農村貧窮農民。
據中國最高檢察院統計,從二零零三年一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中國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國家工作人員貪瀆犯罪案件十七萬八千多件,共計二十萬七千多人涉案,其中貪污受賄人民幣十萬元以上、挪用公款百萬元以上的案件逾三萬四千件,涉及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超過一萬三千人。
二零零三年以來,經中國檢察機關偵查的公職人員貪污案件被判有罪人數分別是:二零零三年一萬五千多人,二零零四年兩萬三千多人,二零零五年兩萬五千兩百多人,二零零六年兩萬五千六百多人,二零零七年兩萬三千多人。
數字會講話,換句話說,自胡錦濤二零零三年接任國家主席以來,被判有罪的官員人數高達十一萬兩千人。中共官員貪污腐敗之嚴重程度,已到了抓不勝抓的地步。
近年來,中共反腐敗鬥爭採取以「制度反腐」,透過「黨內監督條例」、「黨內紀律處分條例」、「對地方黨政高級幹部的巡視制度」、「中央各部委紀檢監察的垂直管理制度」和「行政許可法」等制度多管齊下,企圖將反腐敗鬥爭從「運動反腐」和「權力反腐」轉向「制度反腐」。
一般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貪官之中,犯罪項目涉及醫藥商業賄賂、價格違法、假劣藥品、教育亂收費、經濟犯罪及濫圈土地等。這些貪官只是透過黨紀程序予以懲罰,或被開除黨籍、警告,甚至只是記過等處分,而不用坐牢,形成「黨法大於國法」的現象。
中共領導人深知貪污腐敗危及政權,多次場合大聲疾呼,若不反腐敗就要「亡黨亡國」,甚至發動反腐敗政治運動,然而情況卻是每況愈下,越反腐敗就越腐敗。
這其中問題癥結在中共抗拒民主政治體制的改革,堅持「黨法大於國法」,所有貪污官員涉案都是「先黨紀、後國法」,案件先交由上一級黨組織屬下的紀檢單位查辦,這就給貪官污吏大開方便之門,有機會找關係保命,貪污腐敗層出不窮,也就不足為奇了。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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