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共"自建朝以來,在大陸第一個把中共推上被告席的人。
"文革"是中共親自發動和領導的,人類史上最黑暗、最野蠻、最荒謬、最殘暴、最持久的一場運動,一場人間悲劇。對於"文革"中共的決議、文件,早有定論,中國人民和世界人民早有公論。中共應對自己的行為負歷史的和法律的責任,任何政黨都不應凌駕於法律之上,置身於法律之外。為此,我向最高人民檢查院、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中共對我母親及家人在文革中所遭受到的迫害摧殘給予經濟賠償。
我的訴訟敬希得到中外法律界各媒體的幫助支持,盡快及時地召開中外媒體招待會,我將有重大事情向世界揭露。中外媒體與我見面的時間越早越及時我的人身安全就越有保證,如果你們與我聯繫不上,那就說明我已被劊子手殺害或被劊子手用藥物破壞了大腦神經等。精神病院已成為中共王朝的第二監獄,所有維權抗爭人士都被以精神病名義關進精神病院這個被世人皆知的監獄,但問題永遠不給你解決,他的這種社會體制就決定了這一點,一解決就觸及到這種社會體制,所以只有永遠的把你關進"第二監獄"。
我永遠不會自殺,我將要戰鬥到底。所有關心中國人權的國家和地區,給予我和家人保護和避難的場所。感謝希望各國家地區朋友們用各種方式廣泛持久刊登傳播散發我的起訴書,只有這樣我的人身安全才會有保證,我的問題才能解決,這就是中國特色,規規矩矩老老實實做人行不通。
我出生在中共王朝"一門忠烈"的家庭,我畢業於空軍第一預備學校,空軍第十三航空學校,任學員班班長,任航空兵十二師殲擊機(戰鬥機)飛行員。姐姐是教師,哥哥是職工。父母都是中共黨員國家幹部,母親是抗日戰爭時期的中共黨員。祖父是抗日戰爭時期華北游擊大隊的負責人,負傷後到銀行做地下工作,建國後做教育工作,叔父姑母都是中共黨員國家幹部。外祖父是抗日戰爭時期中共地下交通員,大舅是老紅軍,中共的高級將領。二舅是抗日戰爭時期中共區委書記,並出席過全國群英代表大會。三舅是老紅軍,中共的高級將領。老舅是中共黨員,曾任某大型油田副總指揮。
就是這樣一個家庭未能逃脫歷次政治運動的折磨,尤其是文革的厄運。二舅被遊街批鬥遭毆打,三舅被關進牛棚監獄被折磨致死,我母親遭毆打批鬥,我父親被下放勞動改造。殘酷的折磨,使我母親精神失常"瘋"了。我們永遠也忘不了一個晚上,我母親被許多人送回家,母親完全失常了,當時的樣子嚇得我和姐姐、哥哥三人大聲痛哭,周圍許多人也都哭。寫到這裡我的心都在抖,淚在流。四十多年過去了,但我們永遠都不會忘記。
母親"病"後,父親不能休息照顧母親,仍要繼續接受勞動改造。生活的重擔都落在了年幼的姐姐身上(大概七、八歲)姐姐既要照顧兩個弟弟(我當時還未上學)還要照顧生病的母親,又要上學,還要做飯。當時我們遭受的苦難人世間罕見。比封建王朝的滿門抄斬還慘......!
"文革"的摧殘給母親的身心造成了極大的傷害,退休後該拿的工資拿不到,該報的醫藥費報不了。滾雪球似的巨大的醫藥費壓得人喘不過氣來,無法承受,無力醫治,母親把她的一生都獻給了"中共王朝",最後還是慘死在"中共王朝"的手中。話不受聽,但是這是事實。年邁的父親,年輕時陪伴精神失常的母親一輩子,至今還住在低矮潮濕破漏的平房中,至今我們一分錢的賠償也沒得到。我父親以每月微薄的退休金養活自己和下崗失業十多年分文收入沒有,因"文革"驚嚇呆傻的孤身一人的哥哥(因文革母親被批鬥致瘋驚嚇而成呆傻)難道我們不應得到賠償、補償嗎?難道我們的生活住房不應得到改善嗎?"文革"宮廷政變後你們哪一位高官沒有得到豐厚的補償,據說現在每年都有五十萬的補貼給你們,海內外所有遭受文革迫害的人們及親屬聯合起來組成"文革"賠償訴訟團,你中共內部的爭鬥及宮廷政變殃及這麼多無辜的百姓,必須承擔這個責任,人民的熱情與忠誠,早被中共玩弄的蕩漾無存。
我的訴訟,不論是被受理還是被拒絕,對我來說都是一個勝利,如果被受理"文革"所遭受的迫害,就應得到理應的賠償,如果被拒絕甚至遭到迫害,那中共就向全世界表明瞭他是一個凌駕於法律之上,置身於法律之外,可以不受法律約束無法無天的獨裁暴政的王朝政黨。我的行為至少可以證明,中國已不是過去的中國,人民也不是愚不可及,秦始皇封建時代已一去不復返。我將向中外媒體闡述下面幾個問題:
一、冤假錯案必須糾正平反。我轉業到地方,在人事部門工作因反腐敗遭受打擊迫害致使精神失常。
(1)案發後家屬根據其母有精神病史及我本人的特殊情況要求進行精神司法鑑定,被無故地拖延了長達九個月近一年的時間,國外精神病司法鑑定規定必須在七天內,這麼長的時間正常住院都可以打幾個來回了,失去了精神病司法鑑定的及時性、準確性和真實性。
(2)司法鑑定的結果是沒有公章的白條,結論是"偏執性精神病",鑑定的結論,並沒有按法律的規定通知其家屬、律師及本人剝奪了我們的知情權,因為他們心中有鬼做了手腳被隱藏起來。在中法上訴時被律師發現,並當庭出示表示抗議。
(3)司法鑑定的錄音、記錄等資料全部被司法部門銷毀,銷毀證據。2.我的親屬在一起價值80多萬元的詐騙侵權案中作為受害者的原告,在各種證據齊全辯護律師有理有據的辯護下竟然敗訴在沒有一個證據的被告的詐騙侵權人的手下。這個案子在天津市和平區法院審理現已上訴到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之中,其原因就在於被告犯罪嫌疑人的親屬是政府官員,他們有權有錢,對上述問題,司法部門不是問非所答就是置之不理,不敢再媒體面前對薄公堂,司法腐敗是最大的腐敗,他使社會失去公平和正義,它是社會國家的根基。
二、在文革中所遭受的迫害必須得到賠償和補償:我是天津市河西區陳塘莊鋼廠宿舍老工房58號平房的拆遷戶,對於拆遷中的腐敗問題我不想多講,大家都心知肚明,我的要求就是一點,在拆遷中對我們在文革中所遭受的迫害必須得到補償,這個問題到現在沒給我答覆和解決。文革的迫害使我們家一個死亡、一個殘廢,我們的要求過分嗎?!難道我們不應得到補償嗎?!
三、貪官必須繩之以法:我與我的親屬用實名親自把舉報某區局級貪官的材料,送到天津市紀檢委、天津市反貪局,此貪官數額大概在上千萬元。天津市反貪局告訴我們沒有市紀檢委的批准反貪局不受理不敢動等等這純粹是混蛋的說法和做法,你中共是人治還是法治。我們舉報的內容很快被此貪官知道,我們受到了威脅和恐嚇。天津市紀檢委對我們的舉報一直拖延不辦時間長達兩年之久,我們是舉報人我們有知情權,我們不在向天津市紀檢委舉報,尤其是一些新的問題。舉報法辦一個小小的區局級貪官就這麼困難,可見中共的腐敗和氣數已盡。
對於上述的問題,我們都有詳細的材料,我們也無數次的上訪,全部用掛號信的方式上至中共中央總書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所有部門,但無人理睬,根本就不拿老百姓當人看,我之所以採取到天安門廣場下跪請願的方式進行上訪就是對中共老爺們藐視人權的抗爭和抗議,我既然走出這一步就永不回頭,或是問題得到解決或是被殺滅口,我寧願被殺滅口也決不含冤屈辱的活著,我隨時隨地接受各媒體的採訪,任何人權組織和社會團體為我申冤的吶喊我都會成為你們當中一員。
我要說的三句話:一、冤案得不到平反,死不瞑目。二、文革得不到賠償,永不放棄。三、不把貪官送進監獄,誓不罷休。
此致
劉增喜
2008年 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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