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5日,洪洞新窯煤礦發生瓦斯爆炸,造成105人死亡的重大事故。針對該煤礦暴露出的安全管理存在重大隱患和主管部門的監管不力,山西省在全省範圍內部署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專項行動,對5類煤礦實施關閉,對10類煤礦進行停產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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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汾陽市石莊鎮前楊寨村東溝煤礦在高額利潤的驅動下置礦工生命於不顧,頂風生產,於2007年12月22日凌晨3時左右,井底發生瓦斯爆炸造成6人死亡,多人受傷的重大事故。事故發生後,該礦沒有及時上報安監部門,而是公然隱瞞事故真相,自己組織搶救,由於沒有合理的搶修方案及營救設備,事故發生近10多個小時後才搜索出4人,但他們早已停止呼吸(陝西平利縣正陽鄉張家村屠三林、1名四川籍工人、1名本地人)。直到25日才將另外2名遇難者的屍體抬出,這2名死者都是陝西鎮巴縣長安鎮中王中人,一名叫馮懷軍、另一名叫羅樹文。
據瞭解,該礦礦難發生後沒有停產整頓,就像沒有發生任何事情一樣繼續生產,直到08年1月10日左右才停產放假。像這樣的礦主不把礦工的生命當成大事,卻繼續以礦工的生命為代價為他們換取暴利,對此,難道這麼重大的事故當地相關部門不知道嗎?是我們監管部門的監管缺位還是"管煤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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