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良宇或判死刑 周永康搶佈雷池

據香港"文匯報"2月21日引述消息人士透露,上海社會保障基金挪用案核心人物─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近期將在天津出庭受審。


陳良宇或判死刑

陳良宇近期將在天津出庭受審。

據報導,陳良宇將被起訴的罪名主要有收受賄賂、濫用職權兩項。

中國法學界人士指出,濫用職權罪刑罰在六個月到十年之間,而受賄罪名若成立,最高可判處死刑。

2006年9月,陳良宇因涉嫌在上海社保案中嚴重違紀被立案調查,同時被免去上海市委書記職務,並停止擔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職務。

2007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陳良宇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決定開除陳良宇黨籍及公職,將陳良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去年7月,中紀委副書記夏讚忠受訪時透露,陳良宇涉嫌"六宗罪",包括:支持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違規貸款給不法企業主和相關公司巨額社保基金,危害社保基金安全;協助不法企業主收購國有公司股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

另外,陳良宇涉嫌利用職權在項目審批、資金安排、招商合作、土地規劃、職務升遷等方面為他人謀利,本人或家人收受他人財物金額巨大;以權謀私,協助親屬在經營活動中獲取巨額非法利益;道德敗壞,利用職權玩弄女性,搞權色交易;包庇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身邊工作人員。

周永康搶佈雷池




江澤民安插在中共政治局常委會的親信周永康。

據爭鳴2007年12月刊報導,2007年11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對周正毅案宣判:有期徒刑十六年。

上海中級法院對周正毅一案上報的量刑意見原來是無期徒刑及死緩。11月中旬,周永康主持中央政法委會議予以了否決。周永康說:周正毅判無期徒刑或死刑,那陳良宇還能逃過死刑關嗎?那還未結案的同夥和已結案的人,還要面對極刑、要推翻以前的判決,造成影響、殺傷力怎麼辦?現階段法律及政治現實要平衡。很多時候還是要把政治現實、影響擺在首位,云云。

蕭揚、賈春旺就周永康對周正毅一案的處理意見,都投了反對票。蕭揚、賈春旺已要求召開中央政法委全體會議,來解決當前司法制度的危機。據知,周永康已將中央政法委全體會議安排在2008年2月下旬,即新屆人大召開前夕,也正是蕭揚、賈春旺任期屆滿走下政壇的時間。

據報導,上海中級法院對周正毅案的宣判受到了出乎當局預料的強烈反彈。

11 月30日,周案宣判後,從上午十一時十五分,至下午六時辦公時間結束,上海市委、市政法委、市高級法院、市中級法院、市高級檢察院、市中級檢察院的對外電話、傳真線路,被抗議聲浪堵塞,要啟動緊急電訊設施對外聯絡。據官方內部統計,上述六個部門九十八條對外線路被堵塞,主要來自本市、江蘇、浙江、安徽、山東、北京的司法界、學界和社會團體、維權組織的電訊。

據新華社《內參》報導:2007年11月30日上午11時20分至12月3日,各地網站有十萬二千多帖子,抨擊「周正毅案一審是司法界恥辱的一頁」;「官商勾結特色」;「政治正確凌駕於法律公正的特徵」;號召「司法工作人員起來抗爭,維護司法正義、公正」

11 月30日下午,上海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二名副院長、三名庭長、二名副檢察長,同時向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提出請辭。他們在辭呈中表示:深切失望就周正毅一案,從檢控、立案到判決,都以政治指導,把法律政治化、個人意志化,蓄意掩蓋、淡化周正毅犯罪事實的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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