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公安包庇肇事者 劉根虎遭打傷致殘

陝西寶雞市鳳翔縣農民劉根虎因一場交通事故,當地公安包庇當事人,不處理肇事者,劉反被三個警察抓去打傷致殘,生活不能自理。為了討回公道,他上訪8年,至今問題仍沒處理。

2000年12月4日下午2點左右,劉根虎在路邊幹活,被一輛檢查院的車撞傷,肇事司機沒有賠禮道歉,反通過檢查院的人和公安的關係,叫來三個警察抓走劉,用銬子把他吊綁在鐵攔上長達3小時,並毆打他致殘。據悉,肇事司機是一個檢察官的親屬。

劉根虎表示,當時發生事故,警察沒有第一時間處理肇事人,當天下午公安局反把他拖過去,對他拳打腳踢,打得他幾乎沒有氣,把他打殘了,還砸毀他的一輛自行車。最後放出來,還罰了他500元人民幣。

他說:「他們是一個鄉的,是同事給同事‘幫忙’,一個槍出氣,把我搞成這樣的?」

被打成重傷後,劉根虎要求做傷殘鑑定,但當地政府不讓他做,03年,卻讓他去精神病院做精神病鑑定,04年,當地兩家醫院終於給他做了傷殘鑑定,結果是7級傷殘;06年,他一直向上反映,要求重新鑑定。

劉根虎說:「我連飯都不能自己動手吃,他們卻還說只有7級,現在鑑定下來是4級。」

他現在生活不能自理,右手還帶了一個支撐器,左腿走路不方便。他到地方上訪無數次,去北京上訪也已經8次,每次都帶著中央批文回來,但下面卻不執行。

因長期上訪,劉根虎一家生活陷入困境。當地公安局就是不處理三個打人警察,但卻每月給他支付看病的醫藥費、生活費及孩子上學的問題。

現在劉根虎的最大訴求是追究打人警察的刑事責任,給他一個說法,另外他要求按國家賠償法,給予他合理賠償。去年12月,他又去北京上訪,回來後,當地省高院約他年後再去談。

據當地一位維權人士表示,原本是普通的交通事故,卻把他打成重傷。他們用各種關係搞來三個鑑定書,企圖把重傷變成輕傷,來保護這三位警察和五個檢察院的人,賠償沒有按國家標準賠償,三個警察不但沒有處理,有一個還提拔為縣公安局紀委書記。這是明顯的執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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