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春節香港公民程翔先生被提前釋放了。
我們為他獲得自由感到欣慰。同時我們呼籲國內同胞、香港同胞和海外知識份子不要忘記與程翔同案的陸建華先生。陸建華曾經跟程翔合作奔走。案發後程翔家屬也曾為陸建華先生呼呼。結果判決下達,程翔判刑五年,而陸建華竟被判二十年!程翔案多少還披露了一點案情,陸建華案卻一直歸為死寂,沒有公布案情,也不知陸建華解往何地服刑。
中國黨政領導不斷強調依法治國,為什麼同一案件,刑期相差四倍?僅僅因為程翔是香港公民,具有新加坡海峽時報記者身份,而陸建華則是中國大陸公民,只有國內記者身份?法治就應該對任何公民一視同仁。監禁新聞記者,關押研究人員(陸建華為社會學博士,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在國際上歷來名聲極壞。中國黨政領導應該慎重考慮這樣的判決所引起的嚴重後果。
我們呼籲,中國當局在提前釋放程翔之後,公布陸建華案情,從新審理陸建華案件,提前釋放陸建華。
在此特別呼籲程翔先生及其家屬,香港新聞工作者和新加坡新聞工作者繼續努力,為陸建華先生早日重獲自由奔走呼號!
民主中國陣線 主席 費良勇 全德學聯 主席 彭小明
2008 2 7 春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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