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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崗女工41歲出國賣淫 成為跨國賣淫組織者

 2008-01-28 14:27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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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紅秀今年45歲,曾是沙區下崗女工。3年前,她到阿富汗後,卻成為當地酒吧的"管理者"。她多次從阿富汗回國,還將鄰居好友們介紹到阿富汗賣淫,自己從中謀利。沙區檢察院透露,這是我市破獲的首例組織跨國賣淫案,組織者王紅秀近日已經被檢方批准逮捕。

41歲時出國賣淫

一次與朋友打牌,沙區某公司下崗女工王紅秀聽說,到阿聯簽證很方便,過去賣淫可以賺大錢。2004年5月,41歲的王紅秀以"務工"為名,辦完簽證後,獨自飛往阿聯酋。王紅秀很快發現,阿聯酋並非到處是黃金,自己年老色衰,賣淫賺不了多少錢。

在阿聯酋的一次朋友聚會上,王紅秀結識了同齡的上海女子湯華(化名)。得知了王紅秀的苦衷後,湯華說,她在阿富汗首都喀布爾開了家酒吧,那裡中國人少。她鼓勵王紅秀到阿富汗去"淘金",並稱她可找人,幫王紅秀辦理簽證。

2005年11月,王紅秀如願來到阿富汗,在湯華開的"卡托發托拉"酒吧裡賣淫。據王紅秀交待,四個月時間,她賺到兩萬多元。王紅秀髮現,要想多賺錢,除了與老闆湯華搞好關係,還要有當地的"靠山"。很快,王紅秀交了一名外國男友--在酒吧當保安的阿富汗人。其他賣淫女都不能離開酒吧,但王紅秀因"身份特殊",享有隨時離開酒吧的特權。

成為組織賣淫者

2006年初,王紅秀離開阿富汗,回到國內。回重慶後,王紅秀立即找到鄰居張某、朋友石某。因為張某、石某都已下崗,王紅秀就鼓動兩人隨自己一起,到阿富汗從事賣淫活動。經不住王紅秀的說服,兩人於2006年5月到達阿聯酋,然後轉到阿富汗。沙區檢察院指控稱,王紅秀從此就從一個普通的賣淫女, 轉向組織賣淫者。

到了阿富汗後,張某和石某發現,一切並非像王紅秀說的那樣美好。酒吧不過是一棟二層樓的別墅,每層樓被隔成一個個小房間。不但賺錢不易,人身自由也受到極大的限制。

張某向檢察院供述稱,因為阿富汗政局不穩定,酒吧門口24小時都有保安持槍保衛,不允許她們離開酒吧一步。另外,每天最多的時候要接客7個,所得收入還要被酒吧分走一半。嫖客直接將嫖資繳給酒吧,酒吧有時候還拿假錢支付給她們。

最令她難受的是,"不管我們身體是否舒服,也不管有沒有來月經,酒吧都強迫我們接客。"在供述中,張某稱,稍有不從,王紅秀便會撕下好朋友的和善面紗,指使酒吧的保安暴打她。她曾因拒絕接客,被暴打一頓,在床上躺了兩天才恢復過來。從此之後,她就學乖了,知道了逆來順受,不再反抗。

警方清查賣淫窩點

據王紅秀供述稱,去年7月,阿富汗警方接到舉報,"卡托發托拉"酒吧有大批中國女子在從事賣淫活動。可警方還沒到酒吧,湯華便從其德國男友處得到消息,要求包括王紅秀在內的所有女子,全部藏身到地下室內。結果,警方無功而返。

警方檢查結束後,湯華稱,她和當地警方"關係良好",叫大家不用擔心。同時湯華也稱,如果誰敢報警,也不會有好下場的。

三個月後,去年10月25日,阿富汗警方再度突擊檢查該酒吧,王紅秀、湯華等人全部被警方捉獲。阿富汗警方通知了我國駐阿富汗大使館。10月31日,湯華、王紅秀、石某等四人被遣送回我市。

據負責此案的檢察官透露,湯華一案本屬於上海警方偵辦,但考慮到案件的特殊性,將湯華一案與王紅秀一案,交由沙區檢察院併案進行偵查。雖然目前有多份證據指證湯華有組織賣淫的行為,但湯華卻拒不承認,檢察官正在進一步深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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