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間電臺承諾暫改網路廣播

香港電訊管理當局申請禁制的民間電臺20日宣布,未來三個月只會在不受規管的電腦網際網路(網際網路)繼續廣播。

民間電臺負責人曾健成說,在4月20日以前,除非有大型民主活動舉行,否則他們都不會繼續在無線電超短波頻道進行廣播。曾健成要求香港政府在這期限前向立法會提交修改《電訊條例》的草案,或訂出修法時間表,否則期限過後將不理會法規,恢復無線電廣播。

香港高等法院18日審理是否延長對民間電臺的臨時禁制令,法官夏正民(Justice Michael Hartmann)決定暫時不延長禁令,到21日再作出正式裁決。夏正民表示,民間電臺從2005年開始運作以來,其廣播對無線電頻譜的干擾輕微,沒有證據顯示廣播會影響救護車通訊等緊急服務,繼而危害公眾安全。

香港律政司10日向法院取得對民間電臺廣播的臨時禁制令後,電臺當晚就在九龍旺角街頭進行廣播。14日,港府律政司向法院申請展開法律程序,控告六名參與民間電臺活動人士藐視法庭罪。好幾名香港立法會民主派議員出席了10日晚間的廣播,但沒有被一併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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