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為人民服務"的流氓實質的最早揭露,應該是在倪匡的"衛斯理"系列中談到的"強迫接受‘服務',不接受還不行"的一段評論,包括他本人在參加土改的一些耳聞目睹而決定去香港的原因。
其實,中共邪黨的謊言本來就是一脈相承的,沒有"為人民服務"何來"三個代表"?
"為人民服務"和"三個代表"一樣,都有一個前提,就是"人民的同意"!而它們直接就繞開了這一前提,在未取人民的同意之前就來"代表"和"服務"了! "為人民服務"從立論開始,應抹去了這一前提,不提"人民是否需要這種服務",一上來就直接"為人民服務"了,這和強姦犯一上來就要為被強姦者提供"性服務"一樣,何其邪惡!
為什麼說"為人民服務"是流氓語言,因為它掩蓋了其真正的罪惡目的,它和中國古代的黑社會、青紅幫的"切口"一樣,是道道地地的黑話,是共產邪黨在為自己對人類、對社會、對自然、對眾生行惡時的專用術語,毛賊發明瞭這個詞彙,用這個詞彙來指導一切邪行,當邪黨一祭起"為人民服務"時,就意味著又有什麼要倒霉了。
說"為人民服務"是流氓語言,還可以採用類推法,凡是犯罪份子,它只要掌握了"為人民服務"的"語言方法",它就可以為自己的一切犯罪行為開脫,因為都可以說成是"應對方的要求"所為,正是這樣,強姦犯可以說自己是為瞭解決被強姦者的"閨中寂寞",殺人犯可以說這是為了"平民憤",就是這樣,把自己的犯罪意圖改頭換面成了別人的要求,所以它們才敢"代表"。
問題是"人民"需要它們的"服務"嗎?不是早就"當家作主人"了嗎?怎麼不需取得同意就又被"代表"了呢?就又得接受它們的"服務"了呢?
中共邪黨,你們代表不了中華,作為我個人,我拒絕你們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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