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是地方政府的私人武裝(圖)
這話可能有點危言聳聽,但是我這樣說並不是全無根據。可以這樣說,中國的城管已經完全黑社會化。城管進行所謂的"執法"時,所用的手段與黑社會如出一轍。如果是對付一般的小商小販,無非是三、五個人逮住一個,棍子和拳頭齊上,打得對方血流滿地、人事不醒。如果對方人多,則呼來三、五十個,甚至更多的人,向對方大打出手,直到將對方打服為止。這不,2008年新年剛過,在湖北天門就發生一起城管暴力將人打死的惡性事件。1月7日,湖北天門城管人員在該市竟陵辦事處灣壩村強行傾倒垃圾,遭村民反抗併發生衝突,路過事發地的天門某公司經理魏文華用手機拍攝衝突現場,被數十名城管人員當場打死。
發生在天門的這起惡劣事件,僅僅是近年來中國各地城管暴力執法和非法侵犯公民權利的縮影。在我看來,城管的粗暴執法和違法行為,根子在於權力配置機制錯誤以及監管乏力。當前,不少地方政府以"統一城市管理執法體系"為由,將很多本屬於其他行政部門的權力,比如工商、衛生、檢驗、公安等部門的權力,統一轉嫁給城管部門。就拿這次出事的天門城管局來說吧,其職權共9類,包括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城市規劃管理、城市綠化管理、市政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處罰權,環境保護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城市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部分行政處罰權,以及省政府決定調整的城市管理領域的其他行政處罰權。擁有如此複雜又龐大的權力,走到大街上基本上沒有什麼事不可以管的城管部門,他們就是想不霸道都很難啊!
"天門事件"曝光後,當地的市委書記說此事"天理難容",我看首先"天理難容"的是賦予城管部門大權的包括市委書記本人的上級部門。城管一再作惡,犯下的血案早起超過任何一個流氓團體,並且已經嚴重影響到地方的政府的聲譽,按理說地方政府早就應該取締了。但是現實情況恰恰相反,自從城管制度一出現,馬上就得到了所有地方官的歡迎,而且一再擴大,包庇姑息。這個既非民兵,更不是警察的組織,但是其配備早已超過警察,現在城管出來時,頭盔、防彈背心、大電流警棍,其裝備完全同防暴警察一樣,據說有的地方還準備給城管配發武器和鐵甲車 。地方官為什麼急於為城管配發武器,難道怕百姓暴力抗法嗎? 當然不是。我們都知道,中國實行的是軍政分開的制度,地方政府要想鎮壓人民,不太可能指望軍隊,因為沒有中央軍委的命令,任何人都不能調動哪怕是一個連的部隊。想依靠警察胡做非為也不太容易,因為警察實行的是垂直管理,理論上並不歸地方政府,如果地方政府的要求過於荒唐,上級單位完全可以干預。而城管則不同,完全是地方政府招募的,也是地方政府拿錢養的(當然,這些都是納稅人的錢,但是中國大多數人並無納稅人這個概念),因此城管只聽命於地方政府,可以說城管就是地方政府鑽了中央政策的空子,私自養的一群打手,如果再配上武器,這些打手就會變成私家軍隊了。
為什麼城管不僅敢打死、打傷、打殘一些小商販,現在連社會地位並不低的總經理也打死了?有些地方的城管甚至連警察、記者都敢打?因為他們有靠山啊!這個靠山就是當地的地方政府,事實上城管都知道當地最高領導對他們倚重頗深,因此無論他們怎麼鬧事,都不用擔心受到一點處罰。對地方領導來說,手裡的這支私人武裝,對下可以鎮壓民眾,對上則可以同中央討價還價,甚至在時機成熟時成為一支割據勢力。很顯然,中共高層現在還沒有人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但是想想"四人幫"當年熱衷抓民兵的事情,也就多少能窺出一點地方政府一再加強城管建設的端倪了。至於城管是否真的發展成地方政府的割據武裝,就要看胡錦濤及其以後的領導人能否將政權牢牢地控制在手裡了。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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