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中國自由文化運動 2006年特別人權英雄獎"評獎委員會委員:
新年好。
最近,就《 "中國自由文化運動 "2006 年特別人權英雄獎》的發放情況,有不少流言與猜測,為向各位評獎委員會委員說明情況,特寫此函,將《 "中國自由文化運動 "2006 年特別人權英雄獎》的實際發放情況匯報如下:
一、《 "中國自由文化運動 "2006 年特別人權英雄獎》於2006 年12 月 9日 ,在紐西蘭奧克蘭公布。獲獎情況為:
* 一等獎 *: "中國維權英雄 " 高智晟 (獎金四萬紐西蘭幣)
*二等獎 *: 維權律師 陳光誠(獎金二萬紐西蘭幣)
* 三等獎 *: 畫家、行為藝術家 嚴正學(獎金一萬五千紐西蘭幣)
原《愛琴海》網站總編、詩人 力虹(獎金一萬五千紐西蘭幣)
自頒獎之日起,上列獎金經法律手續,專門建立了一個信託基金,交由紐西蘭某律師事務所保管。在兩種情況下,該基金會可以支出獎金: 1. 受益人本人或其指定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該律師事務所辦理手續,領取獎金。 2. 獎金資助人與袁紅冰先生同時到該律師事務所簽字,指定該律師事務所將獎金轉入獲獎人提供的帳號。此基金自成立之日起五年內有效,如果五年內獲獎人仍未領取獎金,則剩餘獎金轉回獎金資助人手中。該基金會成立的法律文件,以及獎金轉入此基金賬戶的憑證,當時均經媒體向社會公布。
二、在 2007年2 月,經胡佳先生的幫助,獎金資助人與袁紅冰先生簽字許可,陳光誠先生的獎金轉到了他的夫人手中。當時之所以只轉了陳光誠先生一個人的獎金是出於慎重的考慮。其後,由於沒有聯繫到其他三位獲獎者(高智晟、嚴正學、力虹)獲得獎金支付的渠道,再其後,則由於袁紅冰先生的旅行證件過期等原因,高智晟、嚴正學、力虹三位獲獎者的獎金仍然作為他們合法擁有的財產,暫時存放在該律師事務所保管的基金中。
三、評《 "中國自由文化運動 "2006 年特別人權英雄獎》的目的,就是要把獎金作為給這幾位英雄的實際支持。我們只是擔心,如果沒有穩妥辦法就把錢貿然轉入國內,反而給這幾位獲獎者造成損失。特別是高智晟先生的獎金,金額較大。這個顧慮想來各位評委定可理解。
四、張鶴慈在《未來中國論壇》等論壇上發表言論,說袁紅冰先生扣留了高智晟先生《 "中國自由文化運動 "2006年特別人權英雄獎》的獎金,影射"2007 年中國自由文化獎"的獎金來自被扣留的高智晟的獎金——張鶴慈的上述說法完全是極其惡毒的造謠誣蔑。
《 "中國自由文化運動 "2006 年特別人權英雄獎》的出資人為紐西蘭華人,"2007 年中國自由文化獎"是由澳大利亞《國際學者基金會》出資。澳大利亞《國際學者基金會》是由博愛先生創辦的一個非盈利性機構,目的在於支持中國文化的發展。高智晟先生的《 " 中國自由文化運動"2006年特別人權英雄獎》獎金和《國際學者基金會》完全沒有關係。
事實上高智晟先生也獲得了由澳大利亞《國際學者基金會》資助的" 2007年中國自由文化獎"的法學獎。請大家對造謠者張鶴慈要有清醒的認識。
再次感謝各位評委對《 "中國自由文化運動 "2006 年特別人權英雄獎》的支持。祝大家:身體健康、事業順利。
"中國自由文化運動"協調委員會
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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