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非法廣播案 司徒華再次出庭

香港知名民主派人士司徒華被控告參與非法廣播案14日再次開庭審訊。

司徒華被控在去年6月,出席「民間電臺」在九龍旺角街頭進行關於平反1989年天安門民運的廣播節目,當局以非法廣播的罪名起訴司徒華。同日合併審理的,還包括對資深媒體人林旭華和香港電臺製作人員工會理事麥志恆兩人的非法廣播指控。

司徒華到達東區裁判法院出席庭審時,一批來自民主團體的人員到場聲援。司徒華說,香港《電訊條例》已經被裁定違反《基本法》和《人權法》,要求修改有關法規,並撤銷對他的起訴。

主審法官鑒於《電訊條例》是否違憲的上訴未有結果,宣布把案件延後到3月初再審。

在此同時,香港律政司向法院申請展開法律程序,控告6名參與「民間電臺」活動人士藐視法庭罪。律政司10日向法院取得對「民間電臺」廣播的臨時禁制令後,電臺當晚就在旺角街頭進行廣播。律政司表示已經向法院提交文件,控告電臺不理會禁制令,有關人士已經觸犯藐視法庭罪。律政司表示,目前正考慮是否檢控參與這次未獲授權廣播的人員。

民間電臺的負責人曾健成表示,他無意挑戰法院權威,作為市民也不應該藐視法庭,因此已經做好心理準備面對指控。但是曾健成批評,這次起訴是香港政府的政治工具。他對律政司提出指控表示失望,同時也在徵求法律意見,就頒布禁制令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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