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四部門聯合打擊非法證券活動

中國四大部門聯合行動,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將追究擅自發行股票公司的責任。

中國股市2007年經歷最火爆一年。

據中國官方新華社6日報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證監會四部門聯合下發《關於整治非法證券活動有關問題的通知》,嚴打非法證券活動。

報導說,一些不法份子編造公司即將在境內外上市或股票發行獲得政府批准等虛假信息,通過中介機構以各種公開方式向社會公眾銷售所謂"原始股"。

通知指出,公司、公司股東違反有關規定,擅自向社會公眾轉讓股票,應當追究其擅自發行股票的責任。

通知規定,擅自發行證券的,根據犯罪事實,依法分別追究擅自發行股票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等。

中國2006年元旦實施新的《證券法》。四部門發布的通知還明確了新老證券法的銜接問題。

通知指出,在修訂後的證券法實施之前發生的擅自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行為,也應予以追究。

對於非法證券活動受害人的經濟賠償問題,通知規定,如果非法證券活動僅是一般違法行為而沒有構成犯罪,當事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程序請求賠償。

據統計,非法證券活動中90%以上都涉嫌犯罪,而最終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只佔很小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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